工資占收入的多少合適
『壹』 員工績效工資占員工工資的多少合適為什麼
眾所周知,每個公司都會給員工分發績效,績效一般占工資的一成到5成左右才是比較合適的,這是有一定原因的同時也是有一些科學依據的,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三、結語
最後小編想說每個正規的公司都是有績效工資的,如果去到一個公司,公司表明沒有績效工資,那麼這個公司是很不合法的,甚至還會出現一定的問題,因此在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公司的工資以及績效是怎麼核算的,不然很有可能會出現剋扣績效的情況。
『貳』 每個月存錢占工資的百分之多少比較合理
每個月存工資的百分多少合適寫回答
4771每個月存工資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之間是比較合適的,因為要包含固定日常開支包括飲食、電話費、水電煤氣、交通費、網費、日用品、育兒支出等和衣物護膚品、醫療等不固定支出,此外還有預防各種特殊情況的應急金,40%儲蓄,30%衣食住行支出,20%購買小件兒耐用品,10%享受生活,這個方式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比較合適的,存款相當於一種理財方式,我們並不追求存得多或者回報高,而是長期和穩定。拓展資料一、存工資理財的好處1、能夠了解自己的經濟實力。2、存工資理財主要是為了資產保值或升值,掌握理財知識,合理的理財,可以從中獲得收益,人們除了辛勤的工作獲得回報之外,還可以通過投資存錢使自己的資產增值,利用錢生錢的辦法做到財富的迅速積累。3、存工資理財有利於提高個人資信條件,對辦理信貸業務有幫助。4、能夠過更好的生活,提高個人生活品質5、抵禦不測風險和災害: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問題,如生病、受傷、傷殘、親人死亡、天災、失竊、失業等,為抵禦這些不測與災害,必須進行科學的理財規劃,合理地安排收支,以求做到在遭遇不測與災害時,有足夠的財力支持,順利渡過難關;在沒有出現不測與災害時,能夠建立「風險基金」,並使之增值。二、常見的存款方式1、拆大為小法:假如有一筆較大的金額要進行定期存款,可以拆開分成若干筆定期存款,這樣如果有急用的時候,可以取出其中的一筆(未到期定期存款),而其他存款仍獲得定期收益。2、階梯存款法:如果你有一筆大額需要存款,我們可以將這3萬元分成相同金額幾份可以不同存期進行,比如可以以1萬元為單位分別存為1年、2年、3年定期,1年後就可以將到期的1年期存款轉存成3年定期,第2年後則把到期的2年期存款也轉成3年期,如此兩年後,手中所持有的存單就全部為3年期,只是到期年度依次相差1年,這種辦法的好處是機動性強,增值性好,同時又能獲得3年期存款的高利息。
『叄』 員工工資占營業額的多少算正常
這是一個營收平衡的問題。如果工資給的太低了,員工積極性不高,你的收入會下降,如果給的太高了,打不到你的營業收入那麼就會使你虧損。當然。今天來多少,還要你自己去衡量。
『肆』 工人工資占收入比重多少才合理
工資占收入比越高越好,能夠達到80%最合理。
『伍』 員工工資與利潤佔比多少合適
員工工資與利潤佔比應該是三成。把員工工資與企業利潤統一起來,通過給員工更高的工資,招聘到更優惠的人才,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更多的利潤。
從辯證的角度看,員工工資與企業利潤是對立統一的。一方面,高工資會吞噬利潤,成為企業的包袱。另一方面,高工資有利於吸引優秀的人才,有利於激發員工的上進心與責任意識。對立的一面,淺顯易懂,如何把二者統一起來,這是很難的。
站在老闆的角度,普遍希望降低員工工資,好讓自己獲得更多的利潤。但降低薪酬總是有限制的,至少要考慮開出的工資能不能招聘到合格員工,此外還要考慮競爭對手開出的工資標准。
現實生活中,自己生存所需要的費用、保證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要的費用無疑是在不斷增長的。這幾乎註定了員工工資會不斷上漲,企業成本在不斷增加。接受必要勞動技能培訓所需要的費用雖然不是必然增長,但它會影響員工的工作技能和創造力,投入不足,企業也會受損。
『陸』 我們建築行業職工薪酬佔主營業務收入多少區間范圍內屬於正常
現在他們的工資比較高,占你收入40-60%是正常的
不同時期不同行業會不一樣,現在大多企業在10%以下。現在有兩種趨勢,一方面人工不斷上升,所佔比例上升;另一方面促成企業自動化加快或產品技術含量加大,促成用工減少,人工所佔比例下降。
勞動法只有關於最低工資的規定。每個企業的經營盈利模式不同,(這里還有企業設法避稅的問題,不多說了),所以無法也沒有法律規定員工的工資必須占企業盈利的多少比例。
一般工業企業料、工、費的成本比例是各佔1/3,但機械化程度越高,人工比重應該越低,不能簡單用人工工資占收入的比重考量。
一般商業企業,職工工資占總收入的比例會很低的,一般在4%-8%。
(6)工資占收入的多少合適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