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夏天能承受多少溫度
㈠ 人類能耐幾度高溫
美國的一些專家認為,人畢竟是血肉之軀,所以人所耐受的極限溫度應該是有限度的,這個極限可能超過200℃。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他們列舉了很多例子。比如在澳大利亞中部地區的夏天,當地人所能耐受的溫度為40~55℃;在紅海到波斯灣的航線上,客船上的乘客所能耐受的溫度是50℃。生活在美國加利福尼亞死谷地區的人們,他們所耐受的溫度是57℃。此外,人們還引用了科學家所做的耐受試驗的數據:比如,在環境溫度分別為71℃、82℃、93℃和104℃時,人體耐受的時間為1小時、49分鍾、33分鍾和26分鍾。在這些實驗中,人類所耐受的極限溫度為106℃。
然而,有一些科學家並不同意他們的看法。這些人振振有詞地說,人類所能耐受的溫度決不止106℃。例如,法國學者蒂勒特教授就聲稱,他曾親眼目睹一位婦女在高溫達132℃地爐子中呆了12分鍾。英國科學家布拉格金和金特里也聲稱,他們自己就曾呆在160℃地麵包爐中長達好幾分鍾。一位比利時人則聲明,他本人曾於1958年在200℃的環境中呆了5分鍾!
目前,耐熱溫度的記錄一直在被刷新。絕大多數的人相信這個記錄最終定有個盡頭。
㈡ 人能承受的最高環境溫度是多少度
環境溫度極限:大約116℃科學家曾對人體在乾燥的空氣環境中所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鍾;在93℃時,能堅持33分鍾;在104℃時,則僅僅能堅持26分鍾。但是,據有關文獻記載,人體能忍受的極限溫度似乎還要高一些。最低體溫極限:大約14.2℃解疑:這是經過檢測認定的結果。在1994年,一個名叫卡里科索洛夫斯基的2歲的加拿大女孩被鎖在門外6小時之久,據說,當時戶外氣溫是-22℃。最後小女孩除了一條左腿因凍傷不得不截去外,幸運地保全了生命。提示:正常人的腋窩溫度下限通常為36.5℃,也有人是低於36℃的,但是極為少見。最高體溫極限:大約46.5℃解疑:這也是個有實例證明的結果。在1980年,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的氣溫為32.2℃,52歲的威利瓊斯因中暑住進了亞特蘭大的格拉迪紀念醫院,當時他的體溫達到的最高記錄為46.5℃,經過24天後才完全退熱。提示:正常人腋窩溫度的上限通常為37.4℃。如果發熱,最高不過達到42℃
㈢ 人的承受的極限溫度多少°
人體所能承受的極限溫度 熱帶地區終年酷熱,那裡的居民能忍受的氣溫要大大高於溫帶地區居民幾乎不能忍受的溫度。夏季的澳洲中部,即使陰影處的氣溫也有46℃。甚至高達55℃。航行在紅海到波斯灣航線上的客輪船房裡,室溫高達50℃以上。地球上氣溫最高的地方,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死谷,最高可達57℃。蘇聯中亞細亞地區也很酷熱,氣溫可達50℃。 科學家們對人體在乾燥空氣環境中能忍受的最高溫度作過試驗: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鍾;在93℃時,能堅持33分鍾,在104℃時,則僅能堅持26分鍾。此外,人置身其間尚能呼吸的極限溫度約為116℃。 但據文獻記載,似乎人體能忍受的極限溫度還要高些。如1764年法國學者蒂勒特在給巴黎科學院的報告中稱,曾有個婦女在132℃的高熱爐子里呆了12分鍾。1828年時,曾有個男人在溫度高達17o℃的爐子里熬過了14分鍾。英國物理學家布拉格堅和琴特里,曾自我試驗在麵包爐里體驗了160℃的高溫。1958年在比利時,曾有人在200℃的酷熱環境中堅持了5分鍾!物理學家約翰·延達利指出,甚至在足以煮蛋和煎牛排的環境中,人都可以堅持一段時間而不傷機體。 美國航空醫學界的專家指出,人體耐熱的時間,受到痛覺的限制.並與所穿的衣服有關。當室溫在1分鍾內由20℃驟升至55℃時,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皮膚溫度達到42?44℃時,人體就會產生痛覺;當體表溫度繼續升至45℃時。痛覺會使人幾乎無法忍受。在裸體的情況下,人體能忍受的上述快速升溫極限為210℃;而如果穿上厚實的冬季飛行服,則人體能忍受的驟然升溫極限可達 270℃。因此,象蘇聯土庫曼這些沙漠地區的居民,憑著長袍和皮帽子能倖免於燥熱的荼毒,則完全不是奇怪的事情。 那麼,如何解釋人體對於高溫的耐熱性呢?首先,人體有滿布全身的汗腺,其密度達每平方厘米平均為410條。當它們分泌的汗液揮發時會帶走緊貼皮膚的空氣中的大量熱量和人體內的熱量,使周圍氣溫大幅度下降。但人體不能直接與熱源接觸,而且空氣要盡可能地乾燥。 其次,低熱量的素食有助於提高人的耐熱性。居住在撒哈拉沙漠腹地的少數民族圖布人非常耐熱,經研究,原因在於圖布人的飲食:濃草汁,海棗,煮熟的黍,棕櫚油,粉狀根做的調料計。 凡是到過中亞細亞的人,都會感覺到那裡30~40℃的氣溫還是較易於忍受的。但在莫斯科或列寧格勒,即使當地氣溫低於中亞細亞,人的感覺卻並不佳。這是因為蘇聯中部地區的溫度,要遠比中亞細亞的大多數地區高得多的緣故。同樣的道理,當人體浸在熱水中時,因無法用排汗蒸發的途徑散熱,所以在水中耐高溫能力就要明顯遜於在乾燥的空氣中耐熱能力。在下熱池方面創紀錄的是一位土耳其人,他曾潛入70℃的水中而安然無恙。 美國挑選首批征服「水星」的宇航員時,要求具有超眾的耐熱能力;在氣溫高達50℃的模擬小艙里待上2個小時。美國科學家所作的類似宇航試驗表明,人體在與熱魔作斗爭時,自身體溫可達 40.3℃,全身失水可達 10%,而狗在耐熱時的極限體溫要稍高一些,為42.8℃。因此,人類完全可以自豪地宣布:「就耐熱的潛力而論,我們也是生物界的強者!」但是,人究竟能耐多高的溫度呢?生理學家至今未從理論和實踐上作出明確的答復。
㈣ 天氣溫度再創新高,我們人類可以忍受多少的溫度
最近我們這里最高溫不超過37度,每天在宿舍的日子都是煎熬,太熱了風扇吹的風都是熱的。為了防止中暑,宿舍樓下還有綠豆湯喝,雖然他們說只見湯不見綠豆還特別燙。
我覺得真正熱的時候還沒到來,最熱的時候大概是七月中旬,怕是要超過四十度,這溫度要是超過了四十度,那得多難熬呀。
天氣太熱根本無法靜下心來,會很浮躁。現在就希望白天熱可以,晚上涼快就行,如果晚上太熱了的話,那就悲傷了,無法入睡啊!溫度真的不能再高了,再高真的要烤熟了,真難過!
㈤ 一個人可以存活下來的最高溫度究竟是多少呢
夏日炎炎,許多人蜷縮家裡,在空調的沐浴下享受著愉快的冰涼。夏季到來,太陽直射在北回歸線附近,因此中國南方的朋友已經進入“暑”期,這時候室外的溫度高達三十多度,被烈日狂曬的地面甚至高達四五十,已經超過人類平時生活的恆溫狀態。那麼問題來了,一個人能存活下來的最高溫度是多少呢?
事實上如果有足夠的水,你可以在45攝氏度的氣溫下存活24小時,但在80攝氏度的桑拿房裡就不行了。對於水,我們假設人體溫度將達到環境溫度,上限約為40-41°C。在39°C的熱水浴缸中24小時後,你可能不會死,但是你會非常痛苦.
不過在100%相對濕度下,飽和空氣在一定溫度范圍內比乾燥空氣和水更危險。37°C的水不會殺死人類,因為這是人體溫度,再加上水是熱的良好導體,因此最壞的情況下你會有輕微的不適感,37°C的乾燥空氣也不會殺死你,但是這時候你可能會大量出汗,人37°C的飽和空氣可能會在數小時內殺死你,因為汗水會讓人窒息,空氣的熱導率很低。盡管如此,37℃的飽和空氣在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
㈥ 人體能承受的最低溫度和最高溫度分別是多少
人體能承受的溫度,這取決於人暴露在什麼樣的介質當中。
分兩種,一種是人自身的體溫,一種是人在環境中承受的溫度。
先說一下人自身的體溫。
科學家曾對人體在乾燥的空氣環境中所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鍾;在93℃時,能堅持33分鍾;在104℃時,則僅僅能堅持26分鍾;在116℃時,僅能喘上幾分鍾就掛了。
如果是在潮濕的空氣中,由於無法通過排汗蒸發散熱,人的耐高溫能力明顯低於在乾燥空氣中的能力,大約60℃。
人的耐寒性和耐高溫性還是有點超乎你想像。
㈦ 人的耐熱度是多少
上世紀90年代末,科學家對人體在乾燥空氣環境中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
實驗發現,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
在82℃環境中,能堅持49分鍾;
在93℃時,能堅持33分鍾;
在104℃時,能堅持26分鍾。
人置身其間尚能呼吸的極限是大約116℃。
但是在個例中,人體能承受的極限溫度還要高。1764年法國學者蒂勒特在巴黎科學院的報告中稱,有個婦女在132度的高熱爐子里呆了12分鍾。十九世紀中期,有兩個英國物理學家,用自己做實驗,在麵包爐里體驗了160的高溫。
醫學專家認為,人體耐熱的時間,受到痛覺的限制,以及與所穿的衣服有關。如果室溫在1分鍾內由20℃上升至55℃,人體在溫度達到42℃時,就會產生痛覺,升到45℃,就幾乎無法忍受。
在裸體情況下,人體能忍受快速升溫至210℃;穿上厚重的冬季棉衣,能忍受驟然升到270℃。生理學家至今沒有從理論或實驗上明確證明出人類的耐熱極限。我們只能參考下一些個例。
由此看,如果室外溫度達到60-70度,正常人靜立不動,能堅持1個多小時。可是,夏天時,陽光下37、8℃就已經受不了。
㈧ 如果氣溫不斷升高,人能夠承受的最高溫度是多少
地球表面的自然環境溫度,從零下80度到零上50多攝氏度,人類都可以忍受並存活下來。人類有禦寒的手段,也有抵禦炎熱的機能,前者有衣物取暖,生火取暖除外,後者主要靠排汗。
根據學者的論述可以得出,人類在赤裸環境下能承受的最低溫度,在水溫0度的情況下,經常鍛煉的人能存活不超過30分鍾,而正常人10分鍾左右就有生命危險。如果是核心器官的溫度,如心腦等,溫度低於34.5度就會有生命危險。
㈨ 人體能承受的最高溫度是多少
乾燥空氣環境裸體情況下,人體能忍受的快速升溫極限為210℃,而穿上厚實的冬季飛行服,則人體能忍受的驟然升溫極限可達270℃。
體內溫度升高就難以承受了,體溫若超過42℃,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就會發生嚴重紊亂,體內蛋白質可能變性、凝固,會有生命危險,所以體溫計的最高度數只有42℃。對於人體,40℃的體溫是危險的信號,42℃的溫度會導致不可逆的器官損傷甚至是死亡。
熱導致死亡的情況
熱導致人的死亡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首先,通常情況下,身體通過熱傳導,將熱能量傳遞到皮膚表面,然後通過對流將熱能量傳遞到空氣里,以此來降低體表溫度。但溫度越高,散熱就越困難。隨著溫度接近38℃,整個系統會逆轉,環境里的熱量會傳遞回人體里,人體體溫一旦升高超過42℃,就有生命危險。
其次,流汗是人體依賴的第二種冷卻機制,隨著液態的汗液加熱,分子變得更加活躍從而轉變為水蒸氣,將身體的熱量帶走並減少我們內部的核心溫度。但較高的濕度會影響這一系統運行,因為當空氣里的濕度已經飽和時,汗液就無法蒸發,人體溫度也隨之不斷升高。
第三,如果人們飲用的水量不夠就會發生脫水。皮膚的血流減少,同時排汗能力也下降,體熱會增加。
最後,身體的水汽,不能蒸發出去,捂在身體裡面,產生中暑就也有可能導致死亡,特別是原來就患有某些疾病的人,比如本身有心臟病、心血管病的人,中暑以後就容易發病而導致死亡。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氣象局--人到底能承受多高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