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樓房達不到溫度退多少錢
1. 供暖不足18度賠償
供暖不足可以要求按照實際的不達標天數退費的。暖氣不足18度的補償標準是最低供暖溫度是18攝氏度,正負2攝氏度的偏差正常的。如果溫度達不到的話,可以請專業的檢測機構來檢測。確實達不到標準的話,是可以要求按照實際的不達標天數退費的。如果供熱單位對不達標情況有異議,用戶可以向供熱行政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2. 供熱公司供暖溫度不達標,應該怎樣索賠
供熱不達標退費標准:
低於18℃,高於16℃(含16℃) 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30%。
低於16℃,高shu於14℃(含14℃) 按日退還用戶日標准熱費的50%。
低於14℃ 按日退還用戶標准熱費的100%。
《濟南市居民住宅供熱室溫檢測及退費規定》第十二條退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日採暖費:採暖費總額÷120(天);
(二)退費比例: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16℃(含14℃)的,退還日採暖費的50%;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以下的,退還日採暖費的100%;
(三)退費金額=日採暖費×退費比例×室溫不合格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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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居民住宅供熱室溫檢測及退費規定》
第一條為保證供熱質量,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城市集中供熱居民住宅的室溫檢測及室溫不達標的採暖費退費。
第三條市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按面積繳納採暖費的用戶,認為室內溫度未達到《濟南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規定溫度(不低於16℃),應首先向供熱單位提出室溫檢測申請,供熱單位應當及時提供免費檢測服務。
3. 交了暖氣費暖氣不熱請問可以退錢嗎
交了暖氣費,但暖氣不熱,讓室溫達不到規定溫度的,可以要求供熱公司退還暖氣費,退換暖氣費按照不達標的天數來計算。
以臨沂為例,根據《臨沂市供熱條例》第三十二條經測定,室內溫度達不到規定標准,屬於供熱企業原因的,供熱企業應當在採取整改措施後進行復測。在供熱溫度達標前的天數,為室溫不合格的天數。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用戶退還熱費:
(一)室溫高於或者等於十六攝氏度、低於十八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二)室溫高於或者等於十四攝氏度、低於十六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三)室溫低於十四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百。
經復測,用戶室溫仍不達標的,按照所測溫度中最低溫度的標准退費。退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退費金額=(日熱費金額×退費比例)×室溫不合格天數;日熱費金額=熱費總額÷採暖期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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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供熱條例》第三十條採暖期間,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企業提出溫度檢測要求,供熱企業應當在接到檢測申請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檢測。對室內溫度進行檢測,應當在門窗正常關閉二小時以上的情況下,將計量器具置於被測房間中央距離地面一米處,計量器具的穩定讀數為實際供熱溫度。
用戶無正當理由不配合測溫或者不在測溫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當日溫度合格;供熱企業未能及時檢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不在測溫記錄上簽字或者不存留測溫記錄的,視為當日溫度低於十四攝氏度。
4. 暖氣溫度不達標退費標准
供熱不達標退費的標准,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不達標的,應當按照規定減收熱費。
室內溫度低於18℃(不含18℃)、高於14℃(含14℃)的,按日減半收取熱費,室內溫度低於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熱費。
供熱不達標退費的流程如下:
1、用戶向熱力公司申請測溫,熱力公司安排工作人員到居民家,測量其卧室、客廳溫度。測溫結束;
2、用戶將意見建議等填寫到表格上,留作採暖期結束退費備案。一旦確認居民家室溫不達標,且其成因由熱力公司原因造成,將把退還給用戶的費用,沖抵到下個採暖季;
3、由物業公司代收採暖費的,將其款項交給物業公司簽收。核定一個區域用戶退費時長、金額,還要綜合熱力管道故障記錄、供暖參數以及居民通過反映情況等。採暖結束2個月,結算這筆退還費用。
【法律法規】
《城鎮集中供熱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熱價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力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熱價定價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熱價。第七條 熱力生產企業、熱力輸送企業應當按熱量計收熱費。熱力生產企業向工業企業供應的蒸汽,按照熱量或蒸汽重量計收熱費。第八條 推進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具備條件的地方熱力銷售價格要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基本熱價主要反映固定成本,原則上按面積計收;計量熱價主要反映變動成本,原則上按熱量計收。
提高計量裝置質量,降低計量裝置成本,統籌兼顧各方面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因地制宜推進供熱計量收費改革。
暫不具備按照兩部制熱價計費條件的建築,可以實行按供熱面積計收熱費。第十條 熱力銷售價格由購熱費用、管輸費用、銷售成本和銷售環節合理收益構成。
(一)銷售成本和銷售環節的合理收益原則上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辦法核定。
(二)熱力銷售價格按購熱費用、管輸費用、銷售成本和銷售環節合理收益之和除以供熱面積或供熱量(蒸汽重量)計算確定。
5. 供暖退費標准
這要看你那個地方有沒有這個規定,現在北京市已經出了新規定,居民家中室溫須達到18℃,如室溫不達標室內溫度不達標期間大家在這個時候可以撥打熱線電話進行申訴,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回復投訴,並在6小時內入戶測溫、調節和檢修,如果在24小時後未修理好可以按比例退供暖費,你那邊就要看具體的實施措施了。為確保供暖質量,條例規定在住宅建築達到標准要求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採暖供熱期內用戶卧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於18攝氏度。溫度不達標的,熱用戶有權向供熱企業提出溫度檢測要求。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室內溫度不達標的、連續停止供熱二十四小時以上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間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相關標准進行退費。
6. 暖氣不熱可以要求退錢嗎
市民張女士說:「今天天氣比較好,我家溫度才剛剛18℃,暖氣片摸起來只是溫溫的,馬上要降溫了,要是到時候家裡不熱,供熱企業給退費嗎?」下面跟隨金旗艦旗哥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其實,供熱初期居民家裡會有一個緩慢升溫的過程,當牆體、地面逐漸吸收熱量之後,室溫才會逐漸穩定。此外,在供熱初期,部分居民家中還沒有開閥,工作人員此時無法對整個小區供熱系統進行水力平衡調節。當多數用戶開始用熱後,工作人員才可以進行這一操作,保證對小區內各家各戶均衡供熱。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可以向供熱企業提出測溫要求,非用戶原因導致室溫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按相關標准減免熱費。
按照2018年《市集中供熱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用戶卧室、起居室的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室溫達到規定標准,並根據供熱用熱雙方確認的不達標天數,去除基本熱費後,按照下列標准向用戶退還熱費:
(一)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
(二)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
(三)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集中供熱期結束後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戶並辦理退費。
除了家中室溫不達標,供熱期內因供熱經營企業供熱設備發生故障,連續停熱12個小時以上的,供熱經營企業也應當按照停熱的時間退還相應的熱費。
這部分退還的熱費也按實際天數進行結算。如果是分戶計量用戶,在停暖期間不產生流量,因此
7. 暖氣不到20度可以退多少錢
(一)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 (二)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 (三)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集中供熱期結束後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戶並辦理退費。 除了家中室溫不達標,供熱期內因供熱經營企業供熱設備發生故障,連續停熱12個小時以上的,供熱經營企業也應當按照停熱的時間退還相應的熱費。 這部分退還的熱費也按實際天數進行結算。如果是分戶計量用戶,在停暖期間不產生流量,因此將退還未供熱期間的基礎熱費;如果是按面積收費用戶,則直接退還未供熱期間的熱費。
8. 國家明文規定供暖不達標該如何退費
供熱不達標退費流程如下:
1、根據相關規定, 居民用戶室內溫度低於規定最低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用戶可以告知供熱單位。 供熱單位自被告知之時起10小時內,應當在10點至14點之外的時段進行現場測溫。雙方對未達標溫度沒有異議的,對測溫時間和結果應當共同簽字確認,供熱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採取改進措施。
2、自告知時起48小時仍未達到溫度標準的,供熱單位應當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標准熱費退還用戶。雙方對未達標溫度有異議的,居民用戶可以向供熱主管部門投訴。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自用戶投訴之時起24小時內採取現場免費測量的方式,確定室內溫度。
3、由於供熱單位原因未達到供熱標準的,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供熱單位採取改正措施, 自用戶投訴之時起48小時未能改正的,供熱單位應當自接到用戶告知之日按照規定向用戶退還熱費。
供暖面積熱指標,單位建築面積的供暖熱負荷。同義詞採暖面積熱指標。供暖體積熱指標單位建築物外圍體積在單位室內外溫差下的供暖熱負荷。同義詞採暖體積熱指標。熱水供應熱指標:按使用生活熱水的建築面積平均的熱水供應熱負荷。
耗熱量供熱系統中不同類型的熱用戶系統或用熱設備在某一段時間內消耗的熱量。年耗熱量熱用戶系統或整個供熱系統在一年內的總耗熱量。耗熱定額生產工藝過程中為完成某一任務或生產某種產品所預定的熱量消耗數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9. 集中供暖溫度一直在16℃左右徘徊,業主有權利要求退費嗎,退費標準是按照全額
摘要 退費標准及計算方法為:供熱期日熱費金額=當月熱費÷月供熱天數;溫度不達標退費金額=供熱期日熱費金額×溫度不達標天數;停供、晚供期間退費金額=供熱期熱費金額×停供、晚供天數。採暖期各月供熱量佔全年供熱百分比為:10月份2.5%、11月份15.3%、12月份22.5%、1月份22.6%、2月份19.8%、3月份14%、4月份4.3%。
10. 供暖溫度達不到多少度,可以拒絕繳納取暖費
低於14攝氏度至18攝氏度之間的都可以拒絕繳納供暖費或要求退還熱費。
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
第五十一條 經測定,確認被測房間供熱溫度不達標,屬於供熱單位原因的,供熱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保證供熱溫度達到規定標准。在供熱溫度達標之前的期間,為室溫不合格的天數。對被測房間室溫不合格的天數,供熱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用戶退還熱費:
(一)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
(二)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
(三)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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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供暖室溫方面的有關規定:我國冬季室內衛生對溫度要求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室溫
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宜范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於13℃。
2、垂直溫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
3、水平溫差
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
2002年,國家制定了《室內空氣質量標准》,即gb/t18883-2002。規定冬季採暖標准為1624℃,符合這個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
參考資料來源:青島市政務網-青島市供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