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常年溫度多少
『壹』 上杭怎麼到梅花山自然保護區
梅花山自然保護區位於福建省西南部上杭縣、連城縣和新羅區交界處,為武夷山脈南段與博平嶺之間的玳瑁山脈的一部分,介於北緯25º15′14〃~-25º35′44〃和東經116º45′25〃~116º57′33〃之間。保護區北起連城縣曲溪鄉的羅勝,南至上杭縣古田鎮的吳地,東始新羅區萬安鄉的張陳,西抵連城縣廟前鎮的岩背,東西寬約20km,南北長近19km,總面積22168.5nm2,其中核心區面積7041.7hm2,緩沖區面積2443.1hm2,實驗區面積12683.7hm2。1988年被中國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992年被列入世界A級自然保護區,1993年加入國家人與生物圈保護網路,1994年列入中國優先保護的生態系統名錄和森林生態系統優先保護名錄,屬森林生態系統類型,主要保護對象為森林植被和生物資源。 梅花山自然保護區地處中亞熱帶的南緣,為中亞熱帶與南亞熱帶的過渡地帶,年平均溫度13~18℃,10℃以上的積溫為4500-5200℃,年日照時數1920h,無霜期290d,年降水量1700-2000mm,年蒸發量600-700mm,雨量充沛,相對濕度70%-90%,霜期75d。保護區內土壤具有明顯的垂直地帶性,從山麓到山頂依次為紅壤、黃紅壤和黃壤,自然植被以常綠針闊混交林、常綠針闊混交毛竹林為主,保護區內山巒疊翠、溪澗縱橫,形成以最高峰石門山和黃勝將軍山為中心,呈放射狀流向四周的水系分布,是福建省汀江、九龍江、閩江等三大江上游的主要發源地。
先趕到火車站,然後隨著參考資料中的線路去梅花山自然保護區
『貳』 武平的十方有幾個村
十方鎮位於武平縣東南部,國道205線和省道306線穿鎮而過並在集鎮交匯,是閩粵贛三省結合部的交通樞紐。東經116°13』,北緯25°02』,東與上杭縣湖洋鄉接壤,西與武平縣武東鄉、全鎮海拔250-800米,鎮政府所在地海拔290米,年平均溫度19.5℃,全鎮地城面積156.23平方公里,轄19個行政村,357個村民小組,9865戶,40170人口,是武平的人口大鎮、商貿重鎮、交通中心、花炮基地和交通樞紐。2000年被確定為省級邊界貿易開發試驗區第一期開發鄉鎮。
『叄』 長汀名字的由來
汀州古城牆長汀歷史悠久。據考古發現,舊石器時代,這里就有人類活動,至新石器時代,古閩族人在此繁衍生息。歷史上為州、郡、路、府所在地,八閩客家首府,「闤闠繁阜,不減江、浙中州」,曾是閩西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的中心,也是客家文化的發源地。 據《讀史方輿紀要》,唐置長汀縣。「天下之水皆東,惟汀水獨向南,南,丁位也。」縣名得自長汀村,因縣治遷此,故名。長汀村以境內有長汀溪為名。[3] 公元282年(西晉太康三年)為新羅縣境。 公元736年(唐開元二十四年),福建經略使開福、撫二州山洞置汀州,於九龍水源長汀村置長汀縣,屬汀州。公元742年(天寶元年),改汀州為臨汀郡,公元758年(乾元元年),復名汀州,時縣治已附於州郭,後隨州治遷至東方口(宋名縣基嶺)縣治仍附州郭。公元769年(大歷四年)。又隨州治遷白石村,即今縣治所在。 公元893年(景福二年),王潮克福州,稱留後,長汀縣屬王潮。公元909年(後梁開平三年),潮弟審之為閩王,公元933年(後唐長興四年),閩王王延鉤稱帝,改元龍啟,長汀縣仍屬閩。公元943年(閩永隆五年),閩富沙王王延政於建州稱帝,國號殷,改元天德,公元944年(天德二年),長汀縣屬殷,公元945年(天德三年),殷亡,長汀縣屬南唐。 公元975年(宋開寶八年),南唐亡。縣人宋版圖。公元985年(雍熙二年),長汀縣屬福建路。公元1278年(元至元十五年),改汀州為汀州路,長汀縣屬福建行中書省。公元1281年(元至元十八年),為囊加真公主賜地。公元1282年(元至元十九年),福建、江西二行中書省合並,置福建宣慰使司,長汀縣屬福建宣慰使司。 公元1398年(明洪武元年),改汀州路為汀州府,公元1399年(明洪武二年),置福建行中書省,長汀縣屬福建行中書省。公元1407年(明洪武九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長汀縣屬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沿用明代制度。長汀縣始終為汀州、郡、路、府屬縣。 公元1913年(民國二年),廢府建置,長汀縣屬汀漳道,隸福建省。公元1919年八年(民國八年),閩軍與護法軍協議,長汀縣屬護法區。公元1925年(民國十四年),復錄福建省。 1929年3月,紅軍入長汀,建長汀縣革命委員會,為閩西、贛南第一個紅色縣組政權,蘇維埃政府於塗坊,屬閩西蘇維埃政府。1931年10月,建立汀州市蘇維埃政府於城關。12月,以南陽、才溪、通賢、畲心、塗坊、中屋村、水口、三洲、濯田等區建新汀縣,縣治設於濯田。以河田、四都、古城、長汀附城、汀東、童坊、張地等地為長汀縣,縣治設於河田。市、縣均屬西蘇維埃政府。1932年3月,建立福建省蘇維埃政府於汀州市;與此同時,撤銷新汀縣。才溪、通賢劃歸上杭縣,南陽劃歸新泉縣,其餘各區並長汀縣。10月,分長汀縣東北部分地建立汀東縣於館前;1933年9月,分長汀縣近汀州市部分地區建立兆征縣,縣治設省蘇維埃政府內,均屬福建省蘇維埃政府。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11月,紅軍作戰略轉移,撤離中央蘇區。長汀復由國民政府統轄,改用民國紀年,仍合稱長汀縣,隸福建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駐汀。翌年改隸省第七區解放軍接管長汀縣。18日,成立長汀縣人民政府,隸福建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51年至1997年,隸龍岩地區專員公署。1997年5月至2008年12月,隸屬地級龍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