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供暖溫度標準是多少
⑴ 國家規定取暖標准最低多少度
《室內空氣質量標准》(GB/T18883-2002)明確規定:冬季採暖溫度16-24℃,符合這個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
我國北方冬季採暖的室內設計最低溫度是16℃,民用建築的主要房間易採用16-24℃。國家標准在全國范圍內適用,其他各級標准不得與之相抵觸。
此外,我國的標准具有法規的性質,我國的強制性標准相當於我國的一些強制性法規。部分城市將室溫提高到≥18℃,高於國家標准。
我國冬季室內衛生對溫度要求包括方面:
室內溫度: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於13℃。
垂直溫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部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
水平溫差: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
⑵ 供暖溫度標準是多少度
國家供暖溫度標准為18℃±2℃,即以1為基準,上下浮動2℃,也就是在16℃和20℃之間,均達到取暖標准。
室溫標准: 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於13℃。
垂直溫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部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
水平溫差: 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
(2)國外供暖溫度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居民供熱採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未經建築圍護結構改造或供熱系統改造的住宅,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上時,卧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於18℃。
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下、-9℃以上(含)時,卧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於16℃;當室外日平均氣溫低於-9℃時,導致採暖用戶卧室、起居室室內溫度未達到約定標准,供熱單位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⑶ 國家供暖溫度最新規定2021
2020年國家供暖溫度標准為18℃為基準,上下浮動2℃,也就是說在16℃和20℃之間都可以達到取暖標准。
【基礎分析】
2021年國家規定,供暖入戶進水的溫度是不超過60度。隨著氣溫的變化,進水的溫度也會有相應的調整,如果是外面的是溫度特別低的話,那麼它的供水溫度能達到50多度將近60度,如果是室外比較暖和的話,它的供水溫度一般最低能達到30多度,但是供水溫度不得低於30度。
【個人建議】
如果自己家裡的供暖溫度低於20攝氏度高於18℃,那麼按照一半的取暖費進行收取,如果溫度直接低於18度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用。各地區的供暖時間是不一樣的,一般的供暖地區的時間是4個月或者是4個半月,在東北地區可能會長達6個月的時間。在此期間只要自己家裡的暖氣出現溫度過低的現象,都可以向當地的相關部門提出問題,尋求他們幫助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供熱服務》中規定: 第五條第一項 供暖溫度 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溫度不低於18℃。
不同的地方收取不同的取暖費。但總的來說,採暖面積和採暖熱有兩種方式:按採暖面積收費;一般按房屋面積徵收採暖費。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各地均價不一,但各地會有相應的標准。採暖費按建築面積計算,即用戶採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
小區溫度是不受人們控制的,這是天氣影響,夏天最熱的時候大約三十大幾度,近幾年,由於受極端天氣影響,有時還會有四十多度。
⑷ 關於暖氣溫度達到多少是標准
18度。
對於供暖標准溫度,國家沒有相關規定,具體政策以地方性政策為主,溫度不達標的,可以向當地政府投訴。
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規定:
第二十二條在室外溫度不低於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建築圍護結構符合當時採暖設計規范標准和室內採暖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採暖供熱期內用戶卧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於十八攝氏度。供用熱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企業提出溫度檢測要求,供熱企業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檢測。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託法定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室內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承擔檢測費用並減收熱費,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4)國外供暖溫度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規定:
第三十條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連續穩定供熱,不得擅自中斷或者停止供熱。
在採暖供熱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連續停止供熱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供熱企業應當提前二日通知用戶;因突發事故不能正常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搶修並報告供熱主管部門,及時通知受影響區域的用戶。連續停止供熱二十四小時以上的,供熱企業應當依據停供時間減收相應熱費。
第三十一條未經供熱主管部門批准,供熱企業不得擅自停業。確需停業的,應當在當年採暖供熱期開始六個月前向供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經批准停業的供熱企業應當對供熱范圍內相關用戶、設施管理以及熱費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在當年採暖供熱期開始三個月前與承接的供熱企業完成交接,並向供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⑸ 正常供暖溫度是多少度
正常供暖溫度是16-24度,通常為18度。依據《室內空氣質量標准》規定,冬季採暖標准為16-24℃。根據《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准》規定,冬季採暖室內熱環境卧室、起居室設計溫度取16-18℃。
正常供暖溫度是多少度
供暖是向建築物供給熱量,保持室內一定溫度。方式有集中供暖、地板輻射供暖、燃氣供暖。
集中供暖是清潔且有保證的一種供暖方式,價格便宜、安全性能相對較高。
地板輻射供暖的溫度較為均勻,但對管材要求較高。燃氣供暖可自行設定供暖時間,但存在安全隱患。
⑹ 供暖入戶溫度標準是多少
供暖入戶溫度標准為18度。供暖是指向建築物供給熱量,保持室內一定溫度,它是解決我國北方居民冬季採暖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社會服務。
供暖有以下三種:
1、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是熱力集團把市政熱力通過管線輸送到用戶家中,是清潔且有保證的一種供暖方式。該方式價格便宜,且安全性能相對較高;
2、地板輻射供暖。該方式可以由分戶式燃氣採暖爐、市政熱力管網、小區鍋爐房等各種不同方式提供熱源。這種供暖方式溫度均勻,較為節能,但對管材要求較高,時間長了還會使傢具變形;
3、燃氣供暖。該方式以天然氣為能源,可自行設定供暖時間,分戶計量,但存在安全隱患。
中國北方地區冬季供熱以煤為主要燃料,但隨著供熱技術和設備的發展供熱方式的多樣化,供熱能源結構也出現了一些變化。目前,以氣、油、電位為供熱能源的供熱面積在逐年增加,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煤、氣、油、電等構築的供熱能源結構漸趨合理,供熱收費也日漸市場化,部分地區已出現了按熱用量收費的試點小區。
但我國供熱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較多問題:居民缺乏對集中供熱的認識和了解,使得集中供熱工作開展有很大阻力;熱費收繳率偏低,供熱企業處於保本微利狀態,供熱積極性降低,影響供熱質量;缺乏對供熱設備的規范和,設備質量參差不齊,使得供熱實際水平達不到設計標准,浪費嚴重。同時,我國缺乏環境質量評價標准,對供熱產生的污染沒有懲罰措施使得大氣污染較為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供熱服務》第五條 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溫度不低於18℃。
⑺ 冬天供暖室內溫度標準是多少
國家供暖溫度標准為18℃±2℃,即以1為基準,上下浮動2℃,也就是在16℃和20℃之間,均達到取暖標准。
室溫標准:集中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採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17℃,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於13℃。
垂直溫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部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於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於3℃。
水平溫差: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