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多少
Ⅰ 女人休產假期間工資多少
如果連續交夠生育險滿13個月,那就可以每個月享受生育津貼了,津貼的多少是跟著當地所交社保的工資基數走的,順產可以領取5個半月的津貼,拋腹產會多一些。
Ⅱ 休產假應該拿多少工資
基本工資能拿到。就是你的底薪,公司一定要發的。
Ⅲ 產假工資多少國家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
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沒有參加生育
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十五條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第十七條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准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准,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Ⅳ 產假工資到底是多少
如果沒有給你參加生育保險的話,各個單位多沒有標準的。
如果參加生育保險的話,由社保統一發放,按照生育前12個月參加社保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Ⅳ 員工產假工資標准多少
產假工資需要根據各個單位的具體情況來計算,一般標准以下: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Ⅵ 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發放多少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Ⅶ 我的產假工資應該是多少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從上面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扣發你工資是違法的。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到公司注冊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Ⅷ 產假後工資發放標準是多少
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是,如果用人單位為女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算,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如果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