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標准底薪多少
① 東莞勞動法工資標准2020底薪
東莞是廣東省經濟發達地區,在東莞上班的勞動者,工資方面的收入有最低工資作為保障,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標准。2020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月。
根據《東莞市勞動保障條例》第十一條
第一類標准:廣州和深圳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准。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
第二類標准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4元/小時;
第三類標准: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5.3元/小時;
第四類標准: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元/小時。
② 東莞2018底薪上調多少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1日發布的關於調整東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8年7月1日起,東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72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為9.89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6.4元/小時。
與上一次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相比較,月最低工資提高了2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也上漲了2元。
加班工資標准
1.工作日加班工資不能低於14.84元/小時;
2.休息日(不能安排補休的)加班工資不能低於19.78元/小時;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不能低於29.67元/小時。
(2)東莞標准底薪多少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參考資料: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東莞市實施2018年最低工資標准解讀
③ 東莞底薪2021最新標準是多少
2021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准尚未出台,2020年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月,在工資報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資的規定,一般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約定的工資報酬是不能低於當地本年底最低工資標準的,否則單位行為就是違法,需要承擔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責任。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④ 東莞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年的是多少
東莞市最低工資月工資為1720元,而最低的小時工資則為16.4元。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可以說是屬於一種隸屬關系,而很多時候勞動者是處於一種比較弱勢的地位,由此我國才會不斷的加強對勞動者合法利益的保護,減少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出現。其中在工資報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資的規定,一般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約定的工資報酬是不能低於當地本年底最低工資標準的,否則單位行為就是違法,自然需要承擔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責任。
東莞最低工資標准其實是由廣東省政府統一來確定的。東莞在廣東屬於二類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類標准來執行最低工資的。在2018年已經調整東莞市的最低月工資為1720元,而最低的小時工資則為16.4元。
【法律法規】
《最低工資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本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⑤ 2018東莞市最低工資標准多少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東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在2018年7月1日起,東莞市執行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折算日工資為79.08元,折算小時工資為9.89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4元。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是,最低工資不包括:
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5)東莞標准底薪多少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⑥ 東莞市員工最低工資標准多少
東莞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4元/小時。
【法律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廣東省一類地區(廣州、深圳)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廣州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200元/月。
二、廣東省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4元/小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月。
三、廣東省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肇慶)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5.3元/小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550元/月。
四、廣東省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元/小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410元/月。
⑦ 東莞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東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1720元/月。根據相關的規定,東莞市、珠海市、佛山市以及中山市執行第二類最低工資標准,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4元/小時。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⑧ 東莞勞動法標准工資是多少
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消息,調整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將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調整後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第二類地區,佛山、東莞、中山三市,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 珠海市在省標準的基礎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資標准1380元,小時工資標准13.2元;第三類地區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外,增加了肇慶市,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第四類地區包括餘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十一市,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 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 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⑨ 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最低工資標准由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確定。東莞市最低月工資1720元,最低小時工資為16、4元。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⑩ 廣東東莞底薪是多少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四個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5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