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槍接頭標准尺寸是多少
『壹』 高壓水槍接頭分4分和6分是什麼意思
是指高壓水槍接頭管直徑分別為1/2吋和3/4吋。
1吋=8分
1/2吋=4/8,也稱為4分。
3/4吋=6/8,也稱為6分。
『貳』 水槍快接1/4快接和3/8快接有什麼不同
水槍快接1/4快接和3/8快接的區別:
是指變徑,彎頭快接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種方式。這是個英制尺寸,常用的是英寸,1英寸等於25.4毫米。
1/4」就是表示1/4英寸等於0.25*25.4等於6.35毫米
3/8就是表示3/8英寸等於3/8*25.4等於3.175毫米。
『叄』 船舶消防系統
3.1 水滅火系統3.1.1 消防泵:3.1.1.1 獨立消防泵
貨輪至少應有兩台獨立消防泵,還應把通用泵、壓載泵、艙底泵或其他相類似的泵中的一檯布置成向消防總管供水。
3.1.1.2 應急消防泵
2000總噸及以上的貨船,應設置一台獨立驅動的、固定式應急消防泵。應急消防泵及應急貯油櫃應獨立於機艙之外。
3.1.2 消火栓:
3.1.2.1 消火栓的布置,應至少能將兩股從消防水帶和水槍噴射出來的有力水柱射至船上船員經常到達的任何場所,以及到達任何裝貨處所在空船時的任何部位,而其中一股水柱必須從單根消防水帶中獲得。
3.1.2.2 在消火栓附近裝甲板貨時,應注意不要妨礙消防水帶的使用,平時消火栓應加蓋,以免雜物進入引起堵塞。
3.1.3 消防水帶:
3.1.3.1 水帶長度不得超過20m。
3.1.3.2 每根水帶應配有一支水槍和接頭。
3.1.3.3 每根水帶應與其必要的配件工具一起存放在消火栓附近的明顯部位,以備隨時取用。
3.1.3.4 超過1000總噸的貨船,所需消防水帶的數目,應為30m船長設一根,備用一根,但總數不得少於5根,此數目不包括機爐艙所需的數目。對於不超過1000總噸的貨船,應備有不少於3根的消防水帶。
3.1.3.5 消防水帶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展開重卷,變換摺痕,使用後應攤開吊高放盡余水晾乾。
3.1.4 水槍:
3.1.4.1 標准水槍的尺寸為12mm、16mm和19mm。
3.1.4.2 所有水槍應為經認可,且帶開關的多用水槍,其材料應耐海水腐蝕。
3.1.4.3 起居處所和服務處所,不必使用大於12mm水槍。
3.1.4.4 在機器處所和各外部處所,水槍的尺寸應能從最小的泵,在規定的壓力下,從2股水柱上獲得最大限度的出水量。
3.1.5 國際通岸接頭:
3.1.5.1 在船舷兩側都應配備帶有可用的國際通岸接頭。
3.1.5.2 國際通岸接頭應能承受1.0MPa(10.2kgf/cm2)工作壓力,連同墊片及長度為50mm,直徑為16mm的螺栓和墊圈,保存在船上,保持隨時可取用狀態。
3.2 自動噴水系統
3.2.1 自動噴水系統由噴水器、水管網、壓力水槍、供水泵及報警系統組成。
3.2.2 水管網平時保持所需壓力的水,當噴水器破裂或熔斷後立即噴水,壓力水櫃內常備水減少到一定程度時,壓力下降,自動啟動供水泵向壓力水櫃供水,以保證以一定的壓力向水管網連續供水。
3.2.3 由於噴水器工作,壓力水櫃內壓力下降,觸發報警裝置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在駕駛台火警控制板指出火災的位置。
3.2.4 在起居和服務處所中,噴水器動作溫度應在68℃至79℃。
3.2.5 自動噴水系統不但能確定火災的位置和發出失火報警,還會自動起動供水泵進行滅火。
3.3 水霧滅火系統
3.3.1 系指固定式壓力水霧滅火系統。
3.3.2 它可用於機器處所及裝載車輛的處所。
3.3.3 壓力水霧系統當壓力降低時,供水泵能自動供水。
3.3.4 它與自動噴水系統不同的是不能自動報警,噴水時需手動控制分配閥。水管內壓力較高,噴嘴噴出霧狀水,有一定沖擊力和擴散角。
3.3.5 應採取措施防止噴嘴被水中的雜質或管系、噴嘴、閥門和水泵的銹蝕阻塞。
3.4 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
3.4.1 CO2滅火系統(詳見固定式氣體(CO2)滅火系統保養使用須知)。
3.4.2 鹵代烷系統。(現已逐步淘汰)
3.4.3 泡沫滅火系統
泡沫運用於撲滅油類火災,即包括可燃液體或可燃液化固體的火災,固定式高膨脹泡沫系統可安裝在油類燃料和貨油會聚積起來的機器處所和貨油泵艙內,固定式低膨脹系統可用於撲滅裝運具有可燃的液態貨物的船舶甲板上的火災。火災可能由甲板上的溢油引起,也可能在貨艙里因碰撞或爆炸造成艙壁破裂而引起。
3.4.3.1 甲板泡沫系統
① 甲板泡沫系統系將發泡劑貯存在泡沫液櫃內,壓力水注入比合器時產生負壓將泡沫液吸入,使兩者混合成發泡劑的水溶液,經過泡沫炮或泡沫噴槍時吸入一定量的空氣與泡沫溶液混合產生機械泡沫而噴向失火區域。
② 泡沫炮到它前方的保護區域的最遠端距離應不大於該炮在平靜空氣中射程的75%。
3.4.3.2 高膨脹泡沫系統
① 主要適用於A類機器處所。
② 泡沫劑的儲備量應足夠產生5倍於最大一個被保護處所容積的泡沫。
3.4.3.3 乾粉滅火系統(略)
3.5 失火自動報警裝置
干貨船或專門裝有爆炸品或易燃品的艙室及其鄰近的貨艙,均應設置失火自動報警裝置。
3.5.1 探測器:
3.5.1.1 感溫式探測器:
按SOLAS公約要求,當溫升率不大於1℃/min在空氣溫度低於54℃時不應動作,超過78℃時應立即動作。
① 定溫式
當被保護處所的環境溫度達到或超過標定的極限溫度時動作。 ② 差溫式 當溫升速率突然變化超過某一事先制定的數量時動作。
3.5.1.2 感煙探測器利用燃燒產生的煙霧(由空氣攜帶的顆粒)而動作。
3.5.2 報警器:
3.5.2.1 是探測器的指示與控制部分。
3.5.2.2 對探測器感受的火災信號作出反應,以聲、光顯示報警,呼喚人員並指示火災發生的具體部位。
3.5.2.3 一般貨船,需要監控的地方不多,僅在駕駛台設一台總報警器,而當需要監控的地方較多時,就要由總報警器和區域報警器聯合使用。
3.5.2.4 為確保報警器的工作可靠,失火自動報警裝置上都設有故障報警及自檢機構。
3.5.2.5 有的失火自動報警裝置還可以擔負其他輔助功能,如自動關閉水密門窗,自動切斷通風機和自動啟動滅火器組等,從而使失火自動報警裝置變成自動滅火系統。
3.6 抽煙式自動探火及報警裝置
抽煙式自動探火及報警裝置常用於貨艙。
3.6.1 抽風機及抽風管系
3.6.1.1 用以將各貨艙發生火災時所產生的煙氣抽至煙探測器。
3.6.1.2 當貨艙採用CO2、1211滅火系統時,滅火系統的管路便兼作為抽風管路,抽風機應有兩套,以便交替使用,連續工作。
3.6.2 煙探測器和報警器
3.6.2.1 從抽風管道中抽吸的煙氣被煙探測器感受,從而發出火災警報。
3.6.2.2 該裝置的管路可由CO2或1211固定滅火系統管路兼代,目前被廣泛用於船舶的貨艙保護,在裝貨完畢蓋艙後即投入使用。
3.7 手動失火報警器
3.7.1 手動失火報警器由手動報警按鈕,通過電路與駕駛台或火警控制站相連。
3.7.2 手動報警按鈕分布在船員起居處所及機器處所等人員易於到達的地方。
3.7.3 按鈕安裝在鐵盒裡,外面由玻璃片將彈簧壓緊,使兩金屬片離開而斷電,以防止任意觸動而造成誤報。
3.7.4 當某一艙室或區域起火時,只需及時將附近按鈕鐵盒的玻璃片擊碎,彈簧便松開而使兩金屬片接觸通電,電鈴即發生聲響而報警,同時駕駛台或火警控制站面板上相應的指示燈也發光,報告火災的發生地點。
3.7.5 每一通道出口應裝有一個手動報警按鈕,在每一層甲板的走廊內,手動報警按鈕應便於到達,並使走廊任何部分與手動報警按鈕的距離不大於20m。
『肆』 洗車機水槍介面是多大的
這個看個人的需求,高壓的水槍有14mm等。
洗車水槍(增壓清洗水槍)是針對家庭而設計的一款高檔實用型清洗水槍,具有節水,增壓,環保等特點,可廣泛用於清洗車輛(轎車摩托車),澆花,灌溉,沖地面,洗牆體,淋浴,玩耍等方面。
高壓水槍裝置使高壓柱塞泵產生高壓水來沖洗物體表面,水的沖擊力大於污垢與物體表面附著力,高壓水就會將污垢剝離,沖走,達到清洗物體表面的一種清洗設備。
『伍』 消防水帶與水槍介面型號是否一樣
不一樣。
消防水帶從其直徑來分,有65,80,100等不同型號,所以其對應的介面也會不同。消防水槍與水帶類似,也有這樣的情況,有些地方會用專門的變徑介面,比如一頭是80,一頭是65
按襯里材料——橡膠襯里消防水帶;乳膠襯里消防水帶;聚氨酯(TPU)襯里消防水帶;PVC襯里消防水帶;消防軟管。
按承受工作壓力——0.8MPa、1.0MPa、1.3MPa、1.6MPa、2.0MPa、2.5MPa工作壓力的消防水帶。
按內口徑可分為內口徑——25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300mm的消防水帶。
按使用功能可分為——通用消防水帶、消防濕水帶、抗靜電消防水帶、A類泡沫專用水帶、水幕水帶。
按結構可分為——單層編織消防水帶;雙層編織消防水帶;內外塗層消防水帶。
按編織層編織方式——平紋消防水帶;斜紋消防水帶。
(5)水槍接頭標准尺寸是多少擴展閱讀:
消防水帶附件有水帶包布、水帶掛鉤、水帶護橋、介面、分水器等。
水帶包布用於包裹消防水帶破漏處,是消防車上必備的附件之一。由帆布帶和金屬夾鉗等零件組成。
水帶掛鉤是懸掛消防水帶的工具,在滅火戰斗中,向高處垂直鋪設水帶時,用水帶掛鉤將水帶掛在梯子或其他物體上,既能減輕水帶的下墜力,又便於水槍手操縱水槍射水滅火。水帶掛鉤由帆布帶、金屬鉤、半環組成。
水帶護橋用於保護水帶橫鋪交通要道上時,不影響正常車輛行駛的器材,具有強度大、抗壓耐用、收拾方便等特點。
介面種類較多,有水帶介面、管牙介面、異徑介面、異型介面、螺紋介面等。用於水帶與水帶、消火栓、消防泵、水槍等噴射裝置的連接。按結構形式可分為內扣式、插入式和螺紋式等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