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標準是多少
① 青海省征地補償標准2022是怎樣的
一、青海省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征地越來越多,農民最關心的就是最新農村土地徵收 賠償標准 是多少?那麼,農村征地賠償標准由哪些方面構成,又是計算的呢? 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標准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准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 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農村征地補償標准要求 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 訴訟 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② 青海二類艱苦地區補貼標準是
法律分析: 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各類區在職人員津貼標准分別調整為: 一類區月人均170元,二類區月人均290元,三類區月人均480元,四類區月人均800元,五類區月人均1450元,六類區月人均24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③ 地方標准有沒有代號
地方標准代號 序號 代號 含義 管理部門 1 DB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地方標准代號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2 DB + */T 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薦性地方標准代號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注: *表示省級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 地方標准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方標準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下列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准(含標准樣品的製作): (一)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 (二)葯品、獸葯、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種子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三條 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地方標准,為強制性標准;規定非強制執行的地方標准,為推薦性標准。 第四條 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制計劃、組織制定、審批、編號和發布。 第五條 制定地方標準的工作程序: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含地區)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部署制定地方標准年度計劃的要求,由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計劃的要求提出計劃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對計劃建議進行協調審查,制定出年度計劃。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制定地方標準的年度計劃,組織起草小組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起草。 (三)負責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或起草小組,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試驗驗證後,編寫出地方標准徵求意見稿與編制說明,經徵求意見後編寫成標准送審稿。 (四)地方標准送審稿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審查工作可由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或組織生產、使用、經銷、科研、檢驗、標准、學術團體等有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形式可會審,也可以函審。 (五)組織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將審查通過的地方標准送審稿,修改成報批稿,連同附件,包括編制說明、審查會議紀要或函審結論、驗證材料、參加審查人員名單,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布。 第六條 葯品、獸葯地方標準的制定、審批、編號、發布,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食品衛生和環境保護地方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制定、審批,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發布。 第七條 地方標准發布後,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在三十日內,應分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包括地方標准批文、地方標准文本及編制說明各一份。 第八條 受理備案的部門,當發現備案的地方標准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時,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成申報備案的部門限期改正或停止實施。 第九條 地方標準的編寫、出版,參照國家標准GB l《標准化工作導則》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地方標準的代號、編號: (一)地方標準的代號 漢語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數再加斜線,組成強制性地方標准代號。再加"T",組成推薦性地方標准代號。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見附表。 示例: 山西省強制性地方標准代號:DB14/ 山西省推薦性地方標准代號:DB14/T (二)地方標準的編號 地方標準的編號,由地方標准代號、地方標准順序號和年號三部分組成。 示例1: DB××/×××-×× 強制性地方標准代號 示例2: DB××/T×××-×× 推薦性地方標准代號 第十二條 地方標準的出版、發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三條 地方標准在相應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實施後,即行廢止。 第十四條 地方標准屬於科技成果,對技術水平高、取得顯著效益的地方標准應當納入當地科技進步獎勵范圍,予以獎勵。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 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 北京市110000 湖南省430000 天津市120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450000 河北省130000 廣東省440000 山西省140000 內蒙古自治區150000 海南省460000 四川省510000 遼寧省210000 黑龍江省230000 吉林省220000 雲南省530000 貴州省520000 西藏自治區540000 上海市310000 江蘇省320000 陝西省610000 浙江省330000 甘肅省620000 安徽省340000 青海省630000 福建省350000 河南省410000 江西省360000 山東省37000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650000 湖北省420000 台灣省7l000 寧夏回族自治區640000
④ 青海省土地徵收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1、房屋補償標准: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准: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磚石牆每延長米補償190元。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墳每座補償5000元。1、林木補償標准: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柞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紅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⑤ 青海省高齡補貼年齡多少歲高齡補貼標準是什麼
青海省高齡補貼年齡多少歲?高齡補貼標準是什麼?下面同我來看看。
青海省高齡補貼年齡條件是什麼?補貼金額是多少?
青海
領取高齡補貼的最小年齡是70歲,具體標准如下:70-79歲,每月110元;80-89歲,每月120元;90-99歲,每月140元;100歲及以上,每月180元。
由於高齡補貼的具體方案,都是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財收能力制定的,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補貼標准,即使是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區,標准也不一樣,而且個別地區還出現同一城市不同縣區的老齡人口,高齡補貼的標准並不一樣的情況。具體來說,主要存在兩方面差異:一是高齡界定的差異;二是人員的范圍差異,比如有的省份就確定,如果有養老金或者低保待遇的,就沒有高齡補貼。
養老金調整中的高齡補貼屬於養老金調整的傾斜調整中的一種。跟下文說的高齡補貼不是一碼事。前者屬於社保的范疇,由人社部門負責,後者屬於高齡老人福利,是有關部門發給老人的福利待遇。
目前,全國人均壽命已經達到了77.3歲。高齡老人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群體,除了來自家庭的關愛,我國也發出了有關方案補貼照顧高齡老人,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減輕子女的經濟負擔,發放的原則是當月認證、下月發放,享受高齡津貼人員去世時,當月仍發放,次月停止發放。2021年,全國部分省市高齡補貼標准已經出爐,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取。不過,對於多大年齡算是“高齡”,全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不同省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高齡補貼的發放范圍。
補貼申請流程
如果你是農村地區戶口,可以直接找村委會協助辦理;如果你在城市,可以直接找街道辦事處協助辦理,按照申請的具體要求,提交有關資料即可。待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後,就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領取高齡補貼了。
如果你符合高齡補貼的條件,每年的補貼少說也有600元,只要符合申領條件,要及時申領,否則有可能造成損失。因為有些地方對於錯過要求時間申請的高齡老人,不會補發錯失的高齡補貼。因此,對於家裡有高齡老人的,一定要及時關注當地有關的高齡補貼方案,不要錯過申請機會讓自己後悔。然後每年都會有所變化的。
⑥ 青海地區分類及津貼
法律分析:1.一類區:無;
2.二類區 :西寧市:城中區、城東區、城西區、城北區 、海東地區(樂都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
3.三類區: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湟源縣、湟中縣,海東地區:平安縣、互助土族自治縣、循化撒拉族自治縣,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
4.四類區:海東地區:化隆回族自治縣,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祁連縣、門源回族自治縣,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同德縣、貴南縣,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格爾木市、烏蘭縣、都蘭縣;
5.五類區: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海南藏族自治州:興海縣,黃南藏族自治州:澤庫縣、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班瑪縣、久治縣,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縣、囊謙縣,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縣;
6.六類區: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達日縣、瑪多縣,玉樹藏族自治州:雜多縣、稱多縣、治多縣、曲麻萊縣。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通知》 第一條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一至六類區標准。各類區在職人員津貼標准分別調整為:一類區月人均210元,二類區月人均350元,三類區人均580元,四類區月人均1050元,五類區月人均1950元,六類區月人均3200元。在各類區平均標准內,不同職務(崗位)人員適當拉開差距。其中,一類區每月185元至370元,二類區每月320元至585元,三類區每月545元至1020元,四類區每月1000元至1880元,五類區每月1870元至2630元,六類區每月3120元至4160元。具體標准見附件1、2。離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增加額增加離休費。推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這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會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實施。中央有關部門駐艱苦邊遠地區單位的實施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⑦ 地方標準的簡寫是什麼
DB
概述
地方標准又稱為區域標准: 對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准。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之後,該地方標准即應廢止。地方標准屬於我國的四級標准之一。
編輯本段地方標準的制定范圍
1)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 2)葯品、獸葯、食品衛生、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種子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因此,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就以上述范圍而又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項目為限,不能以一般的標准化對象都作為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負責制定地方標準的單位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
編輯本段制定地方標準的工作程序
制定地方標準的工作程序: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含地區)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部署制定地方標准年度計劃的要求,由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計劃的要求提出計劃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對計劃建議進行協調、審查,制定出年度計劃。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制定地方標準的年度計劃,組織起草小組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省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起草。 (三)負責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或起草小組,進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試驗驗證後,編寫出地方標准徵求意見稿與編制說明,經徵求意見後編寫成標准送審稿。 (四)地方標准送審稿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或委託同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審查工作可由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或組織生產、使用、經銷、科研、檢驗、標准學術團體等有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形式可會審,也可以函審。 (五)組織起草地方標準的單位將審查通過的地方標准送審稿,修改成報批稿,連同附件,包括編制說明、審查會議紀要或函審結論、驗證材料、參加審查人員名單,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布。 地方標准代碼 名稱 代碼 北京市 110000 天津市 120000 河北省 130000 山西省 140000 內蒙古自治區 150000 遼寧省 210000 吉林省 220000 黑龍江省 230000 上海市 310000 江蘇省 320000 浙江省 330000 安徽省 340000 福建省 350000 江西省 360000 山東省 370000 河南省 410000 湖北省 420000 湖南省 430000 廣東省 440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 450000 海南省 460000 四川省 510000 貴州省 520000 雲南省 530000 西藏自治區 540000 陝西省 610000 甘肅省 620000 青海省 630000 寧夏回族自治區 64000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650000 台灣省 7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