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保險長多少錢一個月
㈠ 北京代繳社保一個月多少錢
2019年,北京市五險每個月費用加到一起,每個月個人最低繳納:407.41元,最高繳納:2488.05元,企業每個月最低繳納:1229.01元,最高繳納:7057.07元。
1、養老保險
在社保繳納中,養老保險佔比較大,單位繳納16%,個人繳納8%。而根據2019年的北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3613元,上限為23565元。最低繳費金額為單位578.08元,個人289.04元;最高繳費金額為單位3770.40元,個人1885.20元。
2、醫療保險
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另外加上3塊錢的大病統籌。根據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5557元,上限為27786元。最低繳費金額為單位555.70元,個人111.14元;最高繳費金額為單位2778.60元,個人555.72元。
3、生育保險
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根據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5557元,上限為27786元。最低繳費金額為單位44.46元,個人0元;最高繳費金額為單位222.29元,個人0元。
4、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0.4%,個人繳納0%。根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4713元,上限為23565元。最低繳費金額為單位18.86元,個人0元;最高繳費金額為單位94.26元,個人0元。
5、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2%。根據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3613元,上限為23565元。最低繳費金額為單位28.91元,個人7.23元;最高繳費金額為單位188.52元,個人47.13元。
(1)北京企業保險長多少錢一個月擴展閱讀:
不管是職業者還是離職創業者,都需要繳納社保。在北京,社保與買房、買車、積分落戶或者是小孩上學都有緊密聯系,所以社保不能斷繳,因為一旦斷繳就會影響前述福利政策,尤其是外地人員。所以一旦面臨社保斷繳,一定要提前處理社保繳納的問題,比如找社保代繳公司進行繳納。
㈡ 北京社保每月多少錢呢
在2021年7月份,由於北京相關險種基數調整,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為5360元計算,社保費用是1996.92元,其中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565.80元。
如果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計算的話,北京單位繳費部分增加226.41元,個人繳費部分增加159.33元,總計增加385.74元。
其中職工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5%——26.8元,醫療保險的2%——107.2元和養老保險的8%——428元,大病補充醫療的3元,共計565.8元。
而企業部分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生育保險的0.8%——42.88元,工傷保險的0.4%——21.44元,失業保險的0.50%——26.8元,醫療保險的9%——482.4元,和養老保險的16%——875.6元,共計1431.12元。
㈢ 北京公司上的養老保險一般多少錢一個月
北京公司上的養老保險一般每月以你個人工資為基數個人繳納8%,公司也要照這個基數繳納20%,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580元/月(即個人繳費不會少於46.40元/月,公司繳費最少不得少於116元/月)。
現在交納養老保險,將來退休以後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個人養老金的多少與個人現在的繳費基數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多少有關,多繳多得。
㈣ 企業社保繳費多少錢一個月
職工社保一個月需要交1253元左右,自費社保一年需要交15036元左右,個人交靈活就業的社保的話,每月總共:948.73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准為280-29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准為300-6000元不等。社保每個月要交的費用計算方法如下:
總的計算公式:社保月繳費金額=用人單位月繳費金額+職工個人月繳費金額
用人單位月繳費金額=用人單位社保月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社保比例
職工個人月繳費金額=職工個人社保月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社保比例
一、社保中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二、社保月繳費基數是什麼?
通常所指的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的平均工資來定的,一般按照平均工資的60%到300%為相應的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需要根據職工的收入所得而定,其中包括了在職期間,在用人單位得到的基本的工資,因業績所得的獎金,以及分紅、年終獎,甚至其中的一些津貼等,都算在其中。在你所需要交納社保費用中,需要明確的是,這個基數是有相關的上限和下限的。
三、社保比例是多少?
社保比例通常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