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公用計量標准有多少項
㈠ 什麼是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
經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准,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 據,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具有公證作用的計量標准。
《計量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具體考核程序是,下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須向上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技術考核,其他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屬於哪一級政府的,就由哪一級地方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經考核合格符合要求並取得計量標准考核證書的,由建立該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審批並頒發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證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為社會公用計量標准使用。
㈡ 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有哪些檢定年限是多長時間
按87年計量法規定,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分三大類,一是社會公用計量標准,二是部門、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准,三是用於貿易結算,醫療衛生,安全防護,環境監測,並列入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三次公布詳細目錄,至今共60項117種。另外,各省都有計量條例,又加了一部分,如用於司法鑒定的,工程監理的,能源計量的,這個看各省具體情況。
關於檢定年限,有一次性檢定的,如體溫計,只做首次檢定,失准報廢;有按照周期檢定的,檢定年限根據檢定規程規定,半年到四五年不等,使用頻繁的,經過省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縮短周期。
㈢ 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指哪些
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有:社會公用的計量標准;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准;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四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對檢定不合格的,發給檢定結果或者注銷原檢定合格印、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使用加強管理,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證按照周期進行檢定。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管理,1987年4月15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進行強制檢定工作及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適用本辦法。
根據本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強制檢定工作統一實施監督管理,並按照經濟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則,指定所屬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任務。使用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或者個人。
必須按照規定將其使用的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報當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備案,並向其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㈣ 什麼是社會公用計量標准
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簡稱社會公用計量標准),是指經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准,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和具有公證作用的計量標准。當因量值不一致而發生糾紛時,可以由它進行仲裁,其數據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
㈤ 上海具有CMA計量認證證書的單位
總部地址:上海市張衡路1500號 郵政編碼:201203 電話:021-38839800 傳真:021-50798390
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
★ 概況
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SIMT)是我國最早建立的計量檢定專業機構之一,也是上海地區唯一由國家授權的公益性、綜合性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迄今已走過了80多年的歷程。
SIMT地處國內最重要的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上海市,其發展始終伴隨著上海市的工業化、科技進步以及城市綜合能力水平提高的進程。自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起,隨著上海工業和科技的不斷發展,對計量和檢測技術提出許多課題和要求。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SIMT的裝備實力逐步增強,技術能力也不斷得到提升,開展了大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完成了大量科學研究課題,並參與了許多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每年量值傳遞(溯源)的計量器具達60餘萬台(件),在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作用。
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正式頒布後,SIMT位於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的華東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基地建成並投入使用,在此後的二十多年裡,SIMT的整體規模、實力和實驗室管理水平都有了更加迅速的發展和進步。目前,SIMT已經建立了國家計量基準2項,社會公用計量標准203項,通過國家授權檢定的項目474項,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CNAS)的項目校準和檢測項目717項。
2006年,SIMT位於上海浦東張江高新技術園區內的新基地正式建成並投入使用,形成了浦東和浦西兩翼齊飛的格局。目前SIMT的實驗室總面積達到40000m2,儀器設備總值已近4億元,擁有眾多代表國際計量檢測先進科技成果的裝備。 SIMT的綜合技術能力和裝備實力等都達到了國內一流計量檢測機構的水平。
★ 機構設置
SIMT設有五個專業計量檢測研究所以及三個專業計量檢測中心。
專業計量檢測研究所:
●電子與電氣計量技術研究所
●熱工與能源計量技術研究所
●機械與製造計量技術研究所
●化學與電離輻射計量技術研究所
●在線與通用計量技術研究所
專業計量檢測中心:
●上海市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中心
●材料科學與質量檢測中心
●基礎性能試驗中心
★ 機構資質
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正式頒布實施後,SIMT於當年通過國家組織的機構考核與評審,經批准成為首批由國家依法設置並獲得認定的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之一。
1984年,SIMT被國家科技部批准為國內首批國家級分析測試中心,並被正式命名為:中國上海測試中心。
1986年,SIMT被國家計量局(現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並命名為:華東國家計量測試中心。
SIMT在計量、校準、檢測和分析測試方面已經獲得了國家和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授權開展法制計量、量值傳遞(溯源)、質量監督檢驗等工作的資質。
國際法制計量組織醫療器械技術委員會血壓計分技術委員會(TC18/SC1)秘書處設於SIMT;SIMT的電離輻射實驗室是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屬的二級標准實驗室網(SSDLs Network)成員;經國家人事部批准,建立了國家認可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多個全國性學術團體以及計量、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常設在SIMT。
★ 人員
SIMT現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592名。其中包括一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和學科帶頭人。SIMT專業和管理人員的結構比例如下:
●專業技術人員456名,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7名。
●管理人員59名。
●輔助人員77名。
數十年深厚積累的底蘊,正在不斷造就SIMT的新一代專業人才。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在國內專業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達數百篇,並且不斷涌現出新一代學科帶頭人,SIMT中參與國內各相關學術團體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專家有幾十名。
★ 科學研究
SIMT長期致力於計量技術、檢測技術、分析測試技術和方法、技術規范和方法以及應用技術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平均每年承擔並開展的科學研究課題約50項。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今,SIMT完成的科學研究成果達1000餘項,其中,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3項,國家部委和上海市科技進步獎50餘項,有許多研究成果填補了國內空白,達到國際同期先進水平。
SIMT始終堅持將科學技術與經濟建設緊密結合,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許多重要建設項目中的科技攻關。我國自主生產的第一塊手錶、大規模集成電路用硅材料的國產化攻關、大眾桑塔納轎車的國產化攻關等都有SIMT的參與。在南浦大橋、金茂大廈、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浦東國際機場等重大工程和現代化設施的建設中,SIMT都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為了提高我國的計量檢定和檢測技術水平,SIMT在計量基標准器的研製和建立中也不斷取得成績。研製並建立的部分計量基準、計量標准裝置已經達到了國內或國際同類裝置的先進水平。SIMT長期致力於標准物質的研究和開發,已經研製並經國家批准向社會發放的國家一級和二級標准物質達200餘項。
★ 資源和裝備
SIMT作為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和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平台,資源和裝備門類齊全,部分實驗室和大型精密儀器加入了上海研發公共平台平台,可向社會各界提供豐富的儀器資源與服務。
多年來,在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SIMT先後引進了大批具有國際同期先進水平的儀器設備。我國第一台電子顯微鏡和第一台質譜儀都是由SIMT率先引進的。目前,SIMT擁有各種類型先進的大中型理化分析儀器百餘台(套);建有國際一流的聲學計量實驗室和配套儀器設備;建有先進的電磁兼容(EMC)實驗室;建有國內唯一可供光學測量儀器檢定的50米超長實驗室;建有國際最先進的超大型無導軌坐標測量系統;建有國際先進的全自動精密齒輪測量設備等。
SIMT已經初步建成數字化實驗室和信息化管理平台(LIMS),可以保證資源共享、高效管理以及數據的科學、公正和可靠。
★ 計量檢測服務與咨詢
SIMT作為國家依法設置的社會公益性計量檢測機構,積極致力於提升服務能力與服務質量,獲得了國內外眾多客戶的信賴。目前,SIMT僅上海地區的客戶已達到2萬余家。為方便客戶,在上海浦東和浦西等地分別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和儀器檢測受理中心,並在廣東深圳、江蘇崑山等地區設有服務網點,力求為顧客提供全方位、一門式的便捷服務,也可為客戶提供在線檢測校準、儀器維修等項服務。
㈥ 什麼是社會公用計量標准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組建的,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並對社會實施計量監督具有公證作用的各項計量標准。
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與部門、企事業單位計量標準的區別在於,在處理計量糾紛時,和社會公用計量標准進行仲裁檢定出具的數據具有法律效力。部門、企事業單位計量標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須經有關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專門授權。
㈦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2022修訂)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國家實行法定計量單位制度。法定計量單位的名稱、符號按照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國家有計劃地發展計量事業,用現代計量技術裝備各級計量檢定機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工農業生產、國防建設、科學實驗、國內外貿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計量保證,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二章計量基準器具和計量標准器具第四條計量基準器具(簡稱計量基準,下同)的使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國家鑒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
(三)具有稱職的保存、維護、使用人員;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條件的,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審批並頒發計量基準證書後,方可使用。第五條非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改裝計量基準,或者自行中斷其計量檢定工作。第六條計量基準的量值應當與國際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有權廢除技術水平落後或者工作狀況不適應需要的計量基準。第七條計量標准器具(簡稱計量標准,下同)的使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計量檢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
(三)具有稱職的保存、維護、使用人員;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八條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對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具有公證作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本行政區域內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須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考核;其他等級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
經考核符合本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件並取得考核合格證的,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審批頒發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證書後,方可使用。第九條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建立的本部門各項最高計量標准,經同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符合本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件並取得考核合格證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第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本單位各項最高計量標准,須向與其主管部門同級的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考核。鄉鎮企業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考核。經考核符合本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件並取得考核合格證的,企業、事業單位方可使用,並向其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計量檢定第十一條使用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主持考核該項計量標準的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周期檢定。
使用實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當地不能檢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第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配備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相適應的計量檢測設施,制定具體的檢定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規定本單位管理的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及相應的檢定周期,保證使用的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定期檢定。第十三條計量檢定工作應當符合經濟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則,不受行政區劃和部門管轄的限制。第四章計量器具的製造和修理第十四條製造、修理計量器具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須在固定的場所從事經營,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生產設施、檢驗條件、技術人員等,並滿足安全要求。第十五條凡製造在全國范圍內從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必須經過定型鑒定。定型鑒定合格後,應當履行型式批准手續,頒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定型,而本單位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新產品,應當進行樣機試驗。樣機試驗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凡未經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樣機試驗合格證書的計量器具,不準生產。第十六條計量器具新產品定型鑒定,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樣機試驗由所在地方的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
計量器具新產品的型式,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准。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準的型式,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作為全國通用型式。
㈧ 如何建立計量標准,
1、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的建立
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簡稱社會公用計量標准,是指經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准,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具有公證作用的計量標准。在處理計量糾紛時,只有以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准仲裁檢定後的數據才能作為依據,並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單位建立的計量標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須經有關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
社會公用計量標准由各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需要組織建立,在投入使用前要履行法定的考核程序。具體說,下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最高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須向上一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技術考核,其他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屬於哪一級政府的,就由哪一級地方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經考核合格符合要求並取得證書的,由建立該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審批並頒發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證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作為社會公用計量標准使用。
2、部門計量標準的建立
按照計量法規定,省級以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部門的特殊需要建立計量標准,在本部門內使用,作為統一本部門量值的依據。所謂「本部門特殊需要」是指由其專業特點所決定,而社會公用計量標准不能覆蓋或滿足不了的那部分需要。這種根據特殊需要而建立的某些計量標準的規定,即是權利性規范,同時又是限制性規范,目的是國家要限制有些部門對各類計量專業都按部門、行業各自形成一套量值傳遞系統的作法。只要社會公用計量標准能滿足需要的,各部門就沒有必要重復再建,使經濟合理的原則真正得到貫徹執行。
省級以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建立計量標准,由本部門審查決定。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須經同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發給計量標准證書,才能開展非強制檢定。這是部門建立計量標准應履行的法定程序。
3、企、事業單位計量標準的建立
按照計量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科研和經營管理的需要建立計量標准,在本單位內部使用,作為統一本單位量值的依據。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加強計量檢測設施的建設,以適應現代化生產的要求,盡快改變企業、事業單位計量基礎薄弱的狀況。因此,只要企業、事業單位有實際需要,就可以自行決定建立與生產、科研和經營管理相適應的計量標准。但為了保證量值的准確可靠,建立本單位使用的各項最高計量標准,須經與企業、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同級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後,發給計量標准證書,才能在本單位內開展非強制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