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游泳池水質標准有哪些
每個國家對游泳池的水質標准均有嚴格的規定,我國目前已制定頒發了《游泳場所衛生標准》和《游泳池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兩個技術法規。
就游泳池水的處理而言,其實辦法有很多種。但是有很多的游泳池水處理設備並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水處理標准執行,只是按照日常經驗來操作。這樣的行為不但存在著很多不足,也會對游泳者造成一些不適。因此,就需要經營者嚴格按照規定的泳池水處理方法進行操作。
② 游泳池水質檢測標准
建設部關於發布行業產品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的公告
第583號現批准《游泳池水質標准》為城市建設行業產品標准,編號為CJ244-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本標准由建設部標准與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標准出版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7年3月8日2007年3月8日,建設部批准發布了城市建設行業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CJ244-2007),並於2007年10月1日實施。該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介紹如下:1游泳池原水和補充水的水質要求1.1游泳池的原水和補充水的水質必須符合GB5749的要求。2游泳池水質的基本要求2.1池水的感官特性良好。2.2池水不含病原微生物。2.3池水所含的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3游泳池水水質檢驗項目及限值3.1游泳池水質的常規檢查項目和限值應符合表1的規定。建設部關於發布行業產品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的公告第583號現批准《游泳池水質標准》為城市建設行業產品標准,編號為CJ244-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本標准由建設部標准與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標准出版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7年3月8日2007年3月8日,建設部批准發布了城市建設行業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CJ244-2007),並於2007年10月1日實施。該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介紹如下:1游泳池原水和補充水的水質要求1.1游泳池的原水和補充水的水質必須符合GB5749的要求。2游泳池水質的基本要求2.1池水的感官特性良好。2.2池水不含病原微生物。2.3池水所含的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3游泳池水水質檢驗項目及限值3.1游泳池水質的常規檢查項目和限值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1游泳池水質常規檢查項目及限值序列號限制1濁度≤1NTU2PH值7.0~7.8尿素≤3.5毫克/升4菌落總數(36±1℃,48h)≤200CFU/mL5總大腸菌群(36±1℃,24h)每100mL不得檢出。6游離余氯0.2~1.0毫克/升7結合余氯≤0.4mg/L8臭氧(臭氧用於消毒時)≤0.2mg/m3;以下(水上和空中)9水溫23~30℃3.2游泳池水質的常規檢查項目和限值應符合表2的規定。表2游泳池水質非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序列號限制1總溶解固體(TDS)≤原水TDS+1500mg/L2氧化還原電位(ORP)≥650mV3氰尿酸≤150毫克/升4三鹵甲烷(THM)≤200微克/升3.3當微生物常規檢驗超標或發生污染事故時,池水還應按照當地衛生部門要求的附加水質檢測內容和非常規微生物檢測內容進行檢測。3.4未列入本標準的消毒劑和消毒方法應按照當地衛生部門的相關要求進行使用和試驗。3.5舉辦世界級比賽的比賽池水質標准應符合FINA的相關要求。請參考附錄a中的水質標准。4水質檢驗4.1水質的檢測方法應符合GB/T5750標准。4.2空氣中的臭氧可按GB/T18204.27標准進行檢測。4.3池水中的尿素可按GB/T18204.29標准進行檢測。4.4游泳池使用部門應配備游泳池水質檢測工具,現場檢測應符合TY/T1003的要求。4.5池水中氰尿酸的測定方法見附錄B。隨著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臨近,室內水上運動作為夏季奧運會最重要的比賽項目之一,離不開對游泳池水質的控制、監測和治理。要求池水感官性狀良好,不含致病微生物,水中所含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以保證游泳池水質的安全可靠。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為主編單位,中國游泳協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研究所等12家單位參與編制,編制的《游泳池水質標准》(CJ244-2007)於2007年10月1日實施。本標准基於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游泳池和按摩池水環境指南(2006版)。同時執行國際游泳聯合會(FINA)水質衛生標准,修訂編制了我國原《游泳場所衛生標准》(GB9667-1996)中的《人工游泳池水質衛生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CJ244-2007)的實施,必將對我國游泳場所的衛生管理,防止疾病的傳播,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發揮重要作用。同時為今後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游泳比賽的水質標准提供技術保障,使我國游泳池水質標准與發達國家接軌,對北京奧運會的順利舉辦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本標准遵循以下主要原則,特別是對於水質指標項目的確定,應有充分的基礎資料和可行的檢測方法。水質限值既要保證良好的水質感,防止水源性傳染病的爆發和其他健康危害,也要考慮其他處理技術和檢測成本。符合中國國情,具有可操作性。見表1-2。我們從水質分析和監測的角度對該標準的主要指標進行對比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該標准,為游泳池水質分析和監測提供更好、更完善的解決方案。第一次混濁濁度是反映游泳池物理性質的指標。考慮到消毒和安全,池水的濁度應高於或等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根據我國現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自來水濁度應為1NTU。考慮到國內游泳池正常合理的運行條件,除濁只能達到≤2NTU。參考世界衛生組織《游泳池環境指南》指出,游泳池水的濁度應為0.5NTU,德國游泳池水質標准應為0.2~0.5NTU,西班牙游泳池水質標准應為0.5~1NTU。考慮到中國的國情,本標准將濁度限值定為1NTU。第二階段pH值由於大多數消毒劑的殺菌作用取決於pH值,因此有必要將pH值保持在消毒劑的最佳有效范圍內。因此,在游泳池水處理中,調節池水的pH值是非常重要的。這一方面比飲用水允許的pH值范圍6.5~8.5對人的飲用和健康有更嚴格的要求。第3項總可溶性固形物(TDS)總溶解固體是指溶解在水中的所有無機金屬、鹽類和有機物質的總和,但不包括懸浮在水中的物質。其監測意義在於控制池水的更新。在國外對游泳池水質TDS的規定中,對TDS的控制是相對於原水的控制而言的。比如美國ANSI/NSPI-1標准規定游泳池水的總溶解固體(TDS)比原水高1000~3000mg/L;有些是按照絕對值來控制的,比如澳大利亞要求游泳池水的總溶解固體(TDS)≤1000mg/L,理想值是400~500mg/L。消毒劑殘留第四限值及氧化還原電位在線測量游泳池水處理過程中,為了達到消毒效果,使用各種消毒劑進行消毒,所以考慮消毒劑的剩餘量相對復雜,控制值很多。這些限量是在水質微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得出的,從而更好地保障人們的健康,滿足人們的感官要求。主要消毒劑限值見表-3。例如,在中國,氯主要用於消毒。化合余氯可引起喉炎和鼻黏膜炎。這種具有強烈刺激性的化合物也是導致「室內游泳池異味」的物質。所以世界各國對游泳池水中的結合余氯都做了不同的規定,德國是0.2mg/L。丹麥0.2mg/l;義大利0.3mg/l;瑞士0.4mg/l;挪威為0.5毫克/升。例如,二氯異氰酸鈉和三氯異氰酸酯消毒劑的使用在中國越來越普遍。將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放入水池中,在水中分解成氰尿酸和氯氣,其中氰尿酸是穩定劑。之所以穩定,是因為首先控制次氯酸每次只產生一定的量,使葯物中的氯逐漸釋放出來,即使在陽光下,也只有一小部分次氯酸流失。隨著三聚氰酸的不斷積累,水質會過於穩定,降低氯的消毒效果,增加菌群,產生藻類。氰尿酸過量可能使氯不能充分發揮其消毒作用,故本標准增加了氰尿酸的控制指標。氧化電位(ORP)是游泳池消毒劑用量的控制指標。這種響應速度快、測量原理簡單的電化學指標,用來測量消毒劑劑量的活性,而不是消毒劑殘留常用的化學檢測方法。各國游泳池經常保持ORP在650mV以上,可以防止病菌和微生物的滋生。ORP可以反映消毒劑的作用、活性炭的性能等指標,也可以在線監測,與余氯/總氯和濁度的在線監測一起運行。是游泳池較好的日常維護參數,提高了游泳池的管理水平。第5項菌落總數和總大腸菌群發達國家游泳池細菌總數限值;德國規定過濾後>20cfu/ml,池水<<100CFU/mL;;按照英國的規定,池水<<100CFU/毫升;;加州法規<<200CFU/毫升;;法國的規定是<<100CFU/毫升。只要循環周期合適,有足夠的消毒劑剩餘,pH值維持在一定水平,水質平衡,經常反沖洗過濾器,游泳池管理完善,控制池水微生物並不難。因為微生物等指標直接關繫到人體健康,所以需要採用更高的標准。本水質標准中,菌落總數≤200CFU/L..水中總大腸菌群國際上以100mL水樣中總大腸菌群的最大可能數量(MPN)表示。各國限量要求(MPN/100mL)未檢出,本標准也遵循此限量。但當消毒失效時,過濾器無法滿足工作要求,特別是當活性炭過濾器內細菌大量繁殖,管道系統和平衡池水質趨於惡化,水質受到污染時,就需要進行非常規的葡萄球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第6項尿素在我國,長期以來,游泳池水中的尿素是評價游泳池水水質衛生的重要指標。GB9667-1996規定尿素≤3.5mg/L,當其含量超標時,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因此制定了游泳池水中尿素的分析檢測國家標准。文獻表明,游泳池開放初期,池水中的尿素與耗氧量成正比。隨著時間的推移,尿素的指標比耗氧量更明顯。這是因為雖然耗氧量是反映有機污染的間接指標,但它代表的是容易被氧化的有機物。因此,隨著時間的變化,其含量沒有明顯變化,所以耗氧量作為污染指標不夠敏感,尿素更能反映池水的新舊程度。因此,本標准繼續採用GB9667-1996標准中的尿素限量,對尿素指標的監測更符合我國國情。此外,標准規定游泳池原水和補給水水質必須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水質檢測方法按GB/T5750執行,其中池水中的尿素可按GB/T18204.29進行檢測,游泳池使用部門應配備游泳池水質檢測工具,現場檢測應符合TY/T1003的要求。
③ 國家游泳池水質衛生標准
法律分析:泳池新國家標准GB 37489.3-2019於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是目前泳池行業最新的國家標准,是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並歸口,全新的GB 37489.3-2019(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明確對泳池水質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標准和原標准相比,增加了對化合性余氯、臭氧、氧化還原電位、氰尿酸等多項指標新增及原有指標限值提高,如下圖: 1.池水溫度由原來的22-26提升至:23-30度,舒適度更好。 2.渾濁度由原來的小於或等於5提高限值至小於或等於1,水質更清澈。 3.新增了使用臭氧消毒時要求。
法律依據:衛生部 《游泳場所衛生規范》 第四條 選址、設計及竣工驗收(一)天然游泳場所應設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內不應有污水排放口,岸邊100米以內不應堆有污物或存在滲透性污染源。水底與岸邊地質適宜,不應有樹枝、樹樁、礁石等障礙物和污染物。水流速度不大於0.5米/秒,並應劃定衛生防護區。嚴禁血吸蟲病區或潛伏有釘螺地區開辟天然游泳場所。(二)新建、改建、擴建的游泳場所工程選址、設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設計階段以及竣工驗收前,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衛生學評價。游泳場所應將設計說明、水質處理設計參數、場所總平面布置圖、裝修原材料、池水循環凈化消毒裝置及其工作規程、空調通風系統的設計安裝情況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報當第五條 游泳場所的內外環境應保持整潔、衛生、舒適、明亮、通風,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