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調味料鹽分標準是多少
⑴ 復合調味料有哪些國家標准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復合調味料》(GB 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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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小標為大家介紹的標準是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復合調味料》(GB 31644-2018)
大家准備好小本本記筆記了嗎?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復合調味料》(GB 31644-2018)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21日
該標准填補了國家食品安全標准系列中調味品的部分空白,主要內容如下:
1. 適用范圍
GB 31644-2018標准適用於復合調味料,包括調味料酒、酸性調味液等,但不適用於水產調味品。水產調味品應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水產調味品》(GB 10133-2014)。
雖然在《調味品分類》(GB/T 20903-2007)中,配製醬油、配製食醋及火鍋調料不在「復合調味料」的分類項下,但其產品實質為復合調味料,屬於GB 31644-2018標准適用范圍。按現行的食品安全標准體系,配製醬油、配製食醋這類產品不再納入醬油、食醋標準的適用范圍, 故在產品名稱上不能體現「醬油」、「食醋」的字樣。
2. 術語定義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相應工藝加工製成的可呈液態、半固態或固態的產品。
這里劃個重點,必須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才行哦!另外只有甜味料加工而成的產品也不算在復合調味料的范疇里。
3. 技術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准和有關規定。
3.2感官要求
項目 要 求 檢驗方法
色澤 具有產品應有的色澤 取適量試樣置於潔凈的燒杯(液態產品)或潔凈的白色瓷盤(半固態或固態產品)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聞其氣味,用溫開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氣味 具有產品應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無異嗅
狀態 具有產品應有的狀態,無霉變,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味
日常生活中可用透明玻璃杯代替燒杯,按以上方法進行感官方面的檢驗。
3.3污染物限量
標准要求污染物限量應符合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GB 2762-2017對復合調味料的要求主要有鉛、總砷和3-氯-1,2-丙二醇指標,限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指 標
鉛(以Pb計),mg/kg ≤ 1.0
總砷(以As計),mg/kg ≤ 0.5
3-氯-1,2-丙二醇,mg/kg 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液態產品 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固態產品 ≤ ≤ 0.4 1.0
3.4微生物限量
標准要求即食復合調味料(如沙拉醬等)的致病菌限量應符合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的規定,限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采樣方案及限量
n c m M
沙門氏菌 5 0 0 —
金黃色葡萄球菌 5 2 100CFU/g(mL) 10000CFU/g(mL)
小標這里要提醒各位: 非即食復合調味料微生物限量可不作要求。
3.5食品添加劑
標准要求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 2760-2014)的規定, 其中調味料酒應符合料酒及製品的規定,其他復合調味料應符合復合調味料的規定。
好了,關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復合調味料》(GB 31644-2018)的解讀今天就到這兒了, 下期大家想了解哪一個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歡迎留言哦!
來源:省衛生健康委疾控處
編輯:陳晨
(原標題:小標說標准之三十八:《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復合調味料》(GB 3164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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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雞精含多少鹽
雞精含鹽量在35%左右,隱形鹽是調味品最高的!所以放了雞精,就不要放鹽了
雞精是一種復合調味品,它的基本成分是在含有90%的味精基礎上,加入助鮮劑、鹽、糖、雞肉粉、辛香料、雞味香精等成分加工而成,更含有多種氨基酸。主要由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食用鹽、雞肉、雞骨粉或濃縮抽取物為基本原料,添加香精(或不添加)、賦型劑,經混合、制粒、乾燥而成的一種復合調味料品。
⑶ 調味料中食鹽(以nacl記)含量不超過多少屬於合格
食鹽稱餐桌鹽類存重要物質烹飪用調味料鹽主要化份氯化鈉(化式NaCl)食鹽含量99%(屬於混合物)部區所品食鹽加入氯化鉀降低氯化鈉含量降低高血壓發率同世界部區食鹽都通添加碘預防碘缺乏病添加碘食鹽叫做碘鹽
⑷ 食用鹽能不能使用GB31644-2018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食用鹽能使用GB31644-2018。食用鹽屬於調味料,而GB31644-2018是復合調味料的國家標准,所以食用鹽可以使用。
⑸ 請問調味料中味精、食鹽的比例一般是多少基於什麼原則來確定比例
一盤菜一般食鹽小勺子一勺,味精半勺,或者不放
⑹ 調味品的國家標准
簡介
由中國調味品協會組織起草制定的《調味品分類》國家標准已經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於2007年第4號標准公告正式發布,該標准將於200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准文本已由中國標准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 20903-2007調味品分類
2007-04-05 發布 2007-09-01實施
前言
本標准由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提出。
本標准由全國食品工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調味品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調味品協會。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衛祥雲、白燕、左寶起、鍾冠山、孫勝枚、林肖芳。
調味品分類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調味品的定義、產品分類細則。
本標准適用於調味品的生產、安全和質量管理、科研、教學及其他有關領域。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15091-1994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調味品 condiment
在飲食、烹飪和食品加工中廣泛應用的,用於調和滋味和氣味並具有去腥、除膻、解膩、增香、增鮮等作用的產品。
註:改寫GB/T15091-1994,定義3.15。
分類標准
本標准按照調味品終端產品進行分類。
具體分類
4.1食用鹽
又稱食鹽。以氯化鈉為主要成分,用於烹調、調味、腌制的鹽。按其生產和加工方法可分為精製鹽、粉碎洗滌鹽、日曬鹽。
4.2食糖
用於調味的糖,一般指用甘蔗或甜菜精製的白砂糖或綿白糖,也包括澱粉糖漿、飴糖、葡萄糖、乳糖等。
4.3醬油
4.3.1 釀造醬油
以大豆和/或脫脂大豆、小麥和/或麩皮為原料,經微生物發酵製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體調味品。
4.3.2 配製醬油
以釀造醬油為主體(以全氮計不得少於50%),與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食品添加劑等配製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3.3鐵強化醬油
按照標准在醬油中加入一定量的乙二胺四乙酸鐵鈉(NaFeEDTA)製成的營養強化調味品。
4.4 食醋
4.4.1 釀造食醋
單獨或混合使用各種含有澱粉、糖類的物料或酒精,經微生物發酵釀制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4.2 配製食醋
以釀造食醋為主要原料(以乙酸計不得低於50%),與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劑等混合配製的調味食醋。
4.5 味精
4.5.1谷氨酸鈉(99%味精)
L-谷氨酸單鈉一水化物。以碳水化合物(澱粉、大米、糖蜜等糖質)為原料,經微生物(谷氨酸棒桿菌等)發酵,提取,中和,結晶,製成的具有特殊鮮味的白色結晶或粉末。
4.5.2味精(味素)
指在谷氨酸鈉中,定量添加了食用鹽且谷氨酸鈉含量不低於80%的均勻混合物。
4.5.3特鮮(強力)味精
指在味精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鈉〔5′鳥苷酸二鈉(簡稱GMP)或呈味核苷酸鈉(簡稱IMP+GMP或WMP)〕等增味劑,其鮮味超過谷氨酸鈉。
4.6芝麻油
又稱香油。從油料作物芝麻的種子中製取的植物油,可用於調味的一種油脂。
4.7 醬類
4.7.1豆醬
以豆類或其副產品為主要原料,經微生物發酵釀制的醬類。包括黃豆醬、蠶豆醬、味噌等。
4.7.2 面醬
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經微生物發酵釀制的醬類。
4.7.3 番茄醬
以番茄(西紅柿)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鹽、糖和食品添加劑製成的醬類,添加輔料的品種可稱為番茄沙司。
4.7.4辣椒醬
以辣椒為原料,經發酵或不發酵,添加或不添加輔料製成的醬類。
4.7.5芝麻醬
又稱麻醬。以芝麻為原料,經潤水、脫殼、焙炒、研磨製成的醬品,有的加入其它輔料。
4.7.6 花生醬
花生果實經脫殼去衣,再經焙炒研磨製成的醬品,有的加入其它輔料。
4.7.7蝦醬
以海蝦為主要原料,經鹽漬、發酵酶解,配以各種香辛料和其他輔料製成的醬。
4.7.8芥末醬
以芥菜籽粒或芥菜類植物塊莖為原料,製成的醬,具有刺鼻辛辣味。
4.8豆豉
以大豆為主要原料,經蒸煮、制曲、發酵,釀制而成的呈干態或半干態顆粒狀的製品。
4.9腐乳
以大豆為原料,經加工磨漿、制坯、培菌、發酵而製成的調味、佐餐製品。
4.9.1 紅腐乳
在腐乳後期發酵的湯料中配以紅曲釀制而成,外觀呈紅色或紫紅色的腐乳。
4.9.2白腐乳
在腐乳後期發酵的湯料中不添加任何著色劑釀制而成,外觀呈白色或淡黃色的腐乳。
4.9.3青腐乳
在腐乳後期發酵過程中以低度食鹽水作湯料釀制而成,具有硫化物氣味、外觀呈豆青色的腐乳。
4.9.4醬腐乳
在腐乳後期發酵過程中以醬曲為主要輔料釀制而成,外觀呈棕紅色的腐乳。
4.9.5花色腐乳
在腐乳生產過程中,因添加不同風味的輔料,釀制出風味別致的各種腐乳。
4.10魚露
以魚、蝦、貝類為原料,在較高鹽分下經生物酶解製成的鮮味液體調味品。
4.11 蚝油
利用牡蠣蒸、煮後的汁液進行濃縮或直接用牡蠣肉酶解,再加入食糖、食鹽、澱粉/改性澱粉等原料,輔以其它配料和食品添加劑製成的調味品 。
4.12 蝦油
從蝦醬中提取的汁液稱為蝦油。
4.13橄欖油
以橄欖鮮果為原料,經壓榨加工而成的植物油,多用於西餐調味。
4.14調味料酒
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鹽(可加入植物香辛料),配製
加工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15香辛料和香辛料調味品
4.15.1香辛料
香辛料主要來自各種自然生長的植物的果實、莖、葉、皮、根等,具有濃烈的芳香味、辛辣味。
4.15.2香辛料調味品
以各種香辛料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製成的製品。
4.15.2.1 香辛料調味粉
以一種或多種香辛料經研磨加工而成的粉末狀製品。
4.15.2.2 香辛料調味油
從香辛料中萃取其呈味成分於植物油中的製品,如辣椒油、芥末油等。
4.15.2.3 香辛料調味汁
以香辛料為主要原料,提取其中的呈味成分,製成的液體製品。
4.15.2.4油辣椒
香辣濃郁,可供佐餐和調味的熟制食用油和辣椒的混合體。產品中可添加或不添加輔料。
4.16復合調味料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品配製,經特殊加工而成的調味料。
4.16.1固態復合調味料
以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品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態的復合調味料。
4.16.1.1雞精調味料
以味精、食用鹽、雞肉/雞骨的粉末或其濃縮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鈉及其它輔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經混合乾燥加工而成,具有雞的鮮味和香味的復合調味料。
4.16.1.2 雞粉調味料
以食用鹽、味精、雞肉/雞骨的粉末或其濃縮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鈉及其它輔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經混合加工而成,具有雞的濃郁香味和鮮美滋味的復合調味料。
4.16.1.3牛肉粉調味料
以牛肉的粉末或其濃縮抽提物、味精、食用鹽及其它輔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經加工而成的具有牛肉鮮味和香味的復合調味料。
4.16.1.4排骨粉調味料
以豬排骨或豬肉的濃縮抽提物、味精、食用鹽、食糖和麵粉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呈味核苷酸二鈉等其它輔料,經混合乾燥加工而成的具有排骨鮮味和香味的復合調味料。
4.16.1.5海鮮粉調味料
以海產魚、蝦、貝類的粉末或其濃縮抽提物、味精、食用鹽及其它輔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經加工而成的具有海鮮香味和鮮美滋味的復合調味料。
4.16.1.6其它固態復合調味料
4.16.2液態復合調味料
以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品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輔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態的復合調味料。
4.16.2.1雞汁調味料
以磨碎的雞肉/雞骨或其濃縮抽提物以及其它輔料等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加工而成的,具有雞的濃郁鮮味和香味的汁狀復合調味料。
4.16.2.2 糟鹵
以稻米為原料製成黃酒糟,添加適量香料進行陳釀,製成香糟;然後萃取糟汁,添加黃酒、食鹽等,經配製後過濾而成的汁液。
4.16.2.3其它液態復合調味料
4.16.3復合調味醬
以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品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輔料,加工而成的呈醬狀的復合調味料。
4.16.3.1 風味醬
以肉類、魚類、貝類、果蔬、植物油、香辛調味料、食品添加劑和其它輔料配合製成的具有某種風味的調味醬。
4.16.3.2 沙拉醬
西式調味品。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劑)等為主料,輔以變性澱粉、甜味劑、食鹽、香料、乳化劑、增稠劑等配料,經混合攪拌、乳化均質製成的酸味半固體乳化調味醬。
4.16.3.3 蛋黃醬
西式調味品。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劑)、蛋黃為主料,輔以變性澱粉、甜味劑、食鹽、香料、乳化劑、增稠劑等配料,經混合攪拌、乳化均質製成的酸味半固體乳化調味醬等。
4.16.3.4其它復合調味醬
4.17 火鍋調料
食用火鍋時專用的調味料,包括火鍋底料及火鍋蘸料。
4.17.1 火鍋底料
以動、植物油脂、辣椒、蔗糖、食鹽、味精、香辛料、豆瓣醬等為主要原料,按一定配方和工藝加工製成的,用於調制火鍋湯的調味料。
4.17.2火鍋蘸料
以芝麻醬、腐乳、韭菜花、辣椒、食鹽、味精和其它調味品混合配製加工製成的,用於食用火鍋時蘸食的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