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箱補償標準是多少
A. 南水北調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東營市南水北調土地賠償標準是多少
B. 豬舍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摘要 三、對存欄禽畜的出清的補償
C.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你好,沒有具體的補償標准,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D. 最新的房屋拆遷補償和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和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對按照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其補償費用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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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 城奧碼頭施魚排拆遷補償標准
摘要 很高興為您解答親 福建羅源縣要建碼頭,我所在的魚排牽扯在內,我們這里補償標準是一網箱3000元,但我主要是做魚飼料經銷店生意,年銷售額400多萬,年利潤40多萬,網箱才60多框加房子按拆遷辦補償才13萬元。拆遷辦要求工商證與稅務證,才能多賠償。我沒有這兩證,補償太少。飼料一年都有40萬利潤拆了就什麼都沒了。
F. 請問我國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是多少如題 謝謝了
這里有《清遠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你可以看看: 清遠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障我市城市 建設順利進行,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凡在清遠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附屬物的,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和有利於城市舊區改建。舊區改造應成片進行,不搞影響整體規劃式的單體改建和加建。 第四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 本實施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 物的所有合法權人和使用人。 第五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實施辦法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合理的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市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遷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達成搬遷協議依期搬遷的,可在安置回遷戶的范圍內,依次優先選擇樓層、方位,並由拆遷人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六條 清遠市房地產管理處是清遠市城市房屋拆遷的行政主管部門,其職能包括有: 一、審查拆遷人的拆遷資格; 二、審批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三、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四、鑒證拆遷補償協議和拆遷委託合同; 五、對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協議實行裁決; 六、檢查房屋拆遷活動; 七、向拆遷當事人進行宣傳解釋; 八、對拆遷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資質審查; 九、對違反《條例》和本實施辦法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查處。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領導,拆遷當事人的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以及公安、司法、工商、國土、規劃、城監、街道辦事處等部門,應堅持原則,密切配合,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正常進行。 對在城市房屋拆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G. 豬舍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家面臨拆遷,我家有豬舍200多平方,豬舍有營業殖照,不知道是怎樣的補償標准
H. 我們家有個海塘(水產養殖)是92年改建的。現在國家要徵收。請問賠款大概是多少一畝。2000元是否合理
你的問題涉及《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海域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海域。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可以向縣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使用海域,經依法批准後頒發給相應的海域使用權證書。海域使用申請人自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權。 補償的情況各地不一樣,主要看海域的生產經營情況,提供給你其他省份的補償條例,供你參考。第三章 補償的辦法和標准
第十一條 養殖浮筏的補償辦法和標准。
一採取以畝為補償計量單位,按照補償面積和補償標准計算補償。
二補償由物資補償和轉產補助兩部分組成。
物資補償標准:
包括養殖器材、養殖船隻在內的生產必需物資補償,以及被徵用後自行拆除的費用。補償標准為每畝4000元。
轉產補助標准:
採取以畝為轉產補助計算單位,補助標准為每畝7000元。按照補償面積,採取累進遞減的辦法計算補助。養殖面積50畝(含50畝)以下的按標准100%給予、50—100畝(含100畝)的按標准80%給予、100—200畝(含200畝)的按標准50%給予、200畝以上的按標准30%給予。
三下列情況的養殖浮筏,不予補償。
⑴在國家海域使用權證書確定的范圍外從事養殖的。
⑵在港區、航道、錨地內從事養殖的。
⑶在已清理的海域內從事養殖的。
⑷弄虛作假以及其他非法使用海域從事養殖的。
第十二條 養殖網箱的補償辦法和標准。
一使用海域被徵用後,要求繼續從事網箱養殖的業戶,可向海洋與漁業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自行將網箱遷移至指定海域,給予一次性網箱遷移補助,標准為每個網箱500元。
二使用海域被徵用後,放棄從事網箱養殖的養殖業戶,自行拆除網箱,按照所在海域養殖浮筏的補償辦法和標准給予補償。
三對弄虛作假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養殖網箱,實施無償清理。
第十三條 海底增殖和灘塗養殖的補償辦法和標准。
從事海底增殖和灘塗養殖的,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實地評估,確定回捕量,按照一個生產周期的預期產量計算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 養殖圍堰、池塘的補償辦法和標准。
養殖圍堰、池塘的補償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實地評估後,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定置網具以及從事定置網作業的捕撈船隻的補償辦法和標准。
取得合法證件、有合法作業船隻、以合法方式從事定置網具生產作業的,按照不同的作業類型和網具數量給予補償,不再計算船隻補償。實際投入生產的網具數量超過證件核定網具數量的,按照證件核定網具數量計算補償。
一從事壇網作業的,按每盤網25500元給予補償。
二從事圈網作業的,按每盤網6000元給予補償。
三從事架網(小檔網、小段網)作業的,按每盤網3000元給予補償。
四無合法許可證件或者無船隻和網具的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