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多少天結算工資
發布時間: 2023-03-08 11:18:24
⑴ 勞動法工作幾天有工資
勞動法工作一天就有工資。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辦理入職手續之後,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資。一般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同中約定的是月薪,上班天數應當是每月22天,每天8小時,超過8小時以外的,應當算加班。勞動法的規定要求單位在員工為其工作的第一天就必須要開始計算他們的工資,因為所有的勞動付出都應該是由單位付出經濟成本來回報的,如果員工入職後因為特殊的原因就離職也應該按天來計算他們應該獲得的實際工資,單位不能隨意用理由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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