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地區最低生活標准多少
Ⅰ 陝西最低工資標准是多少
2018年,陝西最低工資標准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3.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2.6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1.9元/小時。
一類標准:
(1480元/月)
(14.8元/小時)
16個:
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咸陽市秦都區、渭城區,楊凌示範區,榆林市榆陽區、神木縣、府谷縣、定邊縣、靖邊縣、橫山縣。
二類標准:
(1370元/月)
(13.7元/小時)
36個:
西安市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寶雞市金台區、陳倉區、渭濱區、鳳縣,銅川市王益區,漢中市漢台區、南鄭縣,榆林市米脂縣、子洲縣、綏德縣、吳堡縣、佳縣、清澗縣,渭南市臨渭區、華陰市、大荔縣、潼關縣,咸陽市涇陽縣、三原縣、彬縣、興平市、乾縣、武功縣、禮泉縣,延安市寶塔區、洛川縣、志丹縣、黃陵縣、安塞縣、甘泉縣、子長縣、吳起縣,韓城市。
三類標准:
(1260元/月)
(12.6元/小時)
34個:
西安市周至縣、戶縣,安康市漢濱區、旬陽縣,咸陽市淳化縣、永壽縣、旬邑縣、長武縣,漢中市西鄉縣、城固縣、洋縣、勉縣、略陽縣,寶雞市歧山縣、眉縣、鳳翔縣、扶風縣、千陽縣、隴縣、太白縣,渭南市澄城縣、蒲城縣、合陽縣、華縣、富平縣、白水縣,延安市宜川縣、延長縣、富縣、黃龍縣、延川縣,銅川市印台區、耀州區,商洛市商州區。
四類標准:
(1190元/月)
(11.9元/小時)
21個:
西安市藍田縣,安康市石泉縣、漢陰縣、寧陝縣、平利縣、紫陽縣、嵐皋縣、白河縣、鎮坪縣,銅川市宜君縣,漢中市寧強縣、鎮巴縣、佛坪縣、留壩縣,寶雞市麟游縣,商洛市洛南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丹鳳縣。
Ⅱ 西安市最底生活保障金最多少
西安全市98.6%的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符合最低工資標准規定。最低工資達1280元/月,在去年1150元/月的基礎上上調了11.3%。
根據陝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文件,陝西省調整後的2016年最低工資標准分5個工資區。其中: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8元/小時;
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 工資標准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3.7元/小時;
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 12.6元/小時;
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准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1.9元/小時。
1、調整後的陝西省最低工資標准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一類工資區主要包括:
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咸陽市秦都區、渭城區,楊凌示範區,榆林市榆陽區、神木縣、府谷縣、定邊縣、靖邊縣、橫山縣。
二類工資區主要包括:
西安市長安區、臨潼區、高陵縣,寶雞市金台區、陳倉區、渭濱區、鳳縣,銅川市王益區,漢中市漢台區、南鄭縣,榆林市米脂縣、子洲縣、綏德縣、吳堡縣、佳縣、清澗縣,渭南市臨渭區、韓城市、華陰市、大荔縣、潼關縣,咸陽市涇陽縣、三原縣、彬縣、興平市、乾縣、武功縣、禮泉縣,延安市寶塔區、洛川縣、志丹縣、黃陵縣、安塞縣、甘泉縣、子長縣、吳起縣。
三類工資區主要包括:
西安市周至縣、戶縣,安康市漢濱區、旬陽縣,咸陽市淳化縣、永壽縣、旬邑縣、長武縣,漢中市西鄉縣、城固縣、洋縣、勉縣、略陽縣,寶雞市歧山縣、眉縣、鳳翔縣、扶風縣、千陽縣、隴縣、太白縣,渭南市澄城縣、蒲城縣、合陽縣、華縣、富平縣、白水縣,延安市宜川縣、延長縣、富縣、黃龍縣、延川縣,銅川市印台區、耀州區,商洛市商州區。
四類工資區主要包括:
西安市藍田縣,安康市石泉縣、漢陰縣、寧陝縣、平利縣、紫陽縣、嵐皋縣、白河縣、鎮坪縣,銅川市宜君縣,漢中市寧強縣、鎮巴縣、佛坪縣、留壩縣,寶雞市麟游縣,商洛市洛南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丹鳳縣。
2、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3、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勞動者還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用人單位也不能把「包吃包住」費用計入最低工資標准。值得注意的是,勞動者追討加班工資的訴求時效為解除勞動關系後1年內;超過這一時間,則不受法律保護。
Ⅲ 西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21
法律分析:西安市現行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標準是從2007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城六區為每人每年850元,其他區縣為750元。
為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5月31日的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提高全市農村低保標准,新標准為每人每年1260元至1430元。其中,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為每人每年1430元;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戶縣、周至縣、藍田縣、高陵縣為每人每年1260元,新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從2020年10月1日起,西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740元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560元。
低保標准:
2020年10月1日起,西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月提高40元,即由現在的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0元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月提高60元,即由現在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
法律依據:《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Ⅳ 2022年楊凌示範區最低養老工資標准
6053元。2022年楊凌區2021年平均工資為人均6053元,社平工資的60%為3632元,300%為18159元。社平工資出來之後,養老失業工傷,要求各參保企業都進行了差額補繳。
Ⅳ 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20
2020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月提高25元,即由現在的565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年提高400元,即由現在的3200元/人/年,提高到3600元/人/年。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Ⅵ 2022年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2021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要根據各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制定。每個地方的發放標準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元。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勞動能力、沒有法定的贍養人或者是撫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或者是失業救濟期滿但是仍然不能重新就業,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的標准低居民是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存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每個地區的標准不同,因此需要關注各地方民政部門發布的信息。如2022年,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人每月不低於57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人每年不低於4260元。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
最低工資標準是法定勞動基準,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強制性的特點,是政府調控勞動力市場工資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重要參考標准之一,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勞動者保障的國際慣例。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Ⅶ 寶雞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一、月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區1950元、二類區1850元、三類區1750元。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區19元、二類區18元、三類區17元。三、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執行。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調整後最低工資標准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確保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不低於調整後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一類最低工資區包含西安除了_邑的其他市轄區、咸陽秦都渭城兩區、榆林榆陽、橫山兩區,神木市、府谷縣、定邊縣、靖邊縣以及楊凌區。二類工資區包含西安_邑區和兩個縣、咸陽除永壽、長武、旬邑和淳化四縣外的其餘縣市以及寶雞城金台、渭濱、陳倉三區和鳳縣。三類工資區包含寶雞鳳翔區和寶雞、咸陽的其他各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Ⅷ 生活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720元。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地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與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致,為每人每月720元。
(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全市城市集中和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統一為每人每月1450元;全市農村集中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統一為每人每月965元;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為每人每月665元,其他地區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為每人每月965元。
(四)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准。全市集中養育孤兒及分散養育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准,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2160元和1440元。
(五)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標准。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標准工資10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542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7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507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40%救濟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47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434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