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工資多少錢一個月
1. 義烏婦保工資
5000-10000元/月。
在義烏婦保發布的招聘信坦洞息中顯示,工資為5000-10000元/月,讓山枯每個崗位的工資都是不太相同唯凱的,不過一般都有五險一金,交通補助,高溫補貼,話補,績效獎金,年終獎,法定節假日三薪,工齡獎。
義烏市,古稱「烏傷」,浙江省轄縣級市,由金華市代管,Ⅱ型大城市。
2. 義烏平均工資2022
義烏平均工資7815元實際增長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跡辯虧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姿神資水平。
計算公式為: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灶運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3. 在高平義烏上班一個月工資多少啊
在高平義烏上班一個月工資是念段4000元左右。仔櫻譽對於普通人來說,如果在高頌老平義烏上班,一個月的正常工資就是在4000元左右,這樣的工資金額基本上能滿足個人的生存需求。
4. 義烏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全省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其中,義烏市是金華市下轄縣級市,義烏最低工資標准依照金華市標准進行,為第二檔1800元。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浙政發〔2017〕4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將我省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
請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予以公布,並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金華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婺城區、金東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市區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16.5元。
金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
5. 義烏平均工資標准2022
7815元。義烏平均工資標准2022是7815元,實際增長百分之6.6。賣嘩義烏市,隸屬於浙江省直管,由金華市代管,位於金衢盆地東部,浙江省地理中心地敬源處境內。東中稿行鄰東陽,南接永康、武義,西連金華、蘭溪,北接諸暨、浦江。
6. 義烏順豐快遞員工資一般多少錢一個月
義烏順豐快遞員工的月薪一般在1200-1800元之間,還有其他津貼可以加薪。
7. 金華義烏勞動法工資標准
從2021年8月1日起,義烏市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最低月工資標准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8. 義烏最低工資標准2023
法律主觀:
浙江省最低月工資標准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7元雹棚、15.2元、13.8元、12.5元四檔。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源蔽則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並大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9. 2022年義烏最低工資標准
2070元。
義烏最低工資標准於2021年8月1日起從1800元調整到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20元。
10. 義烏最低工資標准2022
義烏的最低工資標準是這樣的:
1、對於全日制用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為2070元,用人單位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時,必須高於這個工資標准;
2、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20元,用人單位在招錄小時工時,應當向勞動者按照每小時20元以上的標准支付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