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縣公證處的收費標準是多少
㈠ 公證處公證一次大約需要多少錢
公證處公證一次的收費標准,往往是根據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等,這樣的是按照500塊錢證明不可抗力事件,大體是在400左右,公證證據保全,如證人證言書信保全等大體是200到400,如果是公證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精力等大體需要在80左右,不同地區的公正費用也存在一定的差別
㈡ 公證辦理費用多少
不同的公證事項是需要支付不同費用的。一般情況下公證費用大概也就是在200~800塊錢之間,不過在去辦理公證手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知道的一點就是每個公證處的收費標准肯定是不一樣的,而且公證費的收取標准其實是由好幾個部門來制定的,所以在辦理手續之前最好是問一下工作人員。
一、最新公證費收取標準是多少?
不同的公證類型,收取的公證費用也各不相同,證明法律行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費。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
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標的額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用於職工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費100元。
4、證明用於組合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費150元。
5、證明非財產性民事協議如贍養協議、扶養協議、變更撫養權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6、證明計劃生育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7、證明知青子女回滬委託監護協議等每件收費1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每件收費200元。
9、證明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家庭財產分割協議、遺產分割協議、婚前財產約定、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收費400元
10、證明民間借款、還款協議、合同每件收費400元。
11、證明房屋動遷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每件收費400元。
12、證明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500元。
13、證明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80O元。
14、證明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收養關系每件收費1000元。
1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贈與合同公證、受贈或受退贈書公證等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8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400元。
4、對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200元。
5、對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每件收費800元。
6、對不動產的證據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7、對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每件收費4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對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9、製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本與原本相符,合同(協議)或其他文書上的簽名、印鑒、作出日期等每件收費100元.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辦理通囑公證每件收費400元(不涉及財產的200元)。
2、保管遺囑:(1)文字遺囑,(2)音帶、音像遺囑。
(1)每件每年收費1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計。
(2)每件每年收費2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費用另計。
3、清點遺產每宗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4、確認遺囑效力控受益額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遺產每年收取保管費3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倉儲等費用另計。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1、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公民個人財產每宗收費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一2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2、證明對財產的評估、估損公民個人財產收費5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元。聘請專家費用另計。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對解除收養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2、對恢復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3、對認領親子的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4、證明其他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涉及人身權益的,每件收費100元,涉及民事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300元,涉及商務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
5、對聲明書、委託書的公證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2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的每件收費500元。
6、對保證書的公證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3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的每件收費500元。
7、證明股票發行每件收費30000—100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8、現場監督股份公司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開和決議文件的通過每件收費2000—4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9、證明申辦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子女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等相關公證每件收費50元。
九、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與公證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保管文書,代擬和修改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文書
1、抵押登記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2、代擬修改有關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經濟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認證事務每件收費50元。
4、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事務每件收費300元。
5、保管文書每件每年收費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費,租用保管箱費用另計。
6、代擬和修改民事法律文書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開獎抽號公證非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500元,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1000元。
2、拍賣公證每件收費1000元。
3、招投標開標、決標公證每件收費3000元。
4、證明健康狀況、指紋、屍體檢驗、屍體火每件收費200元。
5、產品抽樣檢測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6、征繳養路費協議公證每件收費100元。
7、納稅證明每件收費200元。
十一、與公證相關的各類服務收費
1、民事法律咨詢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收費100元,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收費50元。簡單的口頭咨詢免費。
2、經濟法律咨詢每半小時收費100—2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收取)。
3、委託專項調查市內調查的,每件收費50元,赴遠郊調查的,每件收費150元,出省市調查的,每天收費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另行收取。
4、辦證上門費每件收費100元。
5、上門送證費每件收費30元。
6、公證書副本費每本收費10元。
7、公證書翻譯費每千字收費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8、其他文書翻譯費民事文書每千字80元,經濟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譯校核費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10、常年公證服務以自願原則由雙方商定。
十二、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1、對己受理的公證事項,未經審查,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費10元。
2、對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以上是我國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各種類型公證費用收取標准,供大家參考。實際生活中,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等的公證收費,各省級物價部門可在規定的收費范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㈢ 公證費用收費標准
公證費收費標准如下:
1、不動產的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400元;
3、其他公證事項的具體收費標准。
4、票據拒絕證書400;
5、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500。
公證處公證一次多少錢
1、全國各省的公證費用不同,公證費的收費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
2、除公證費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包括: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3、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4、副本費根據所需要的公證書份數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費;
5、翻譯一般是找外面的翻譯公司翻譯的,收費不一。
房產公證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准備材料:
①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②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③雙方草擬好的協議書;
2、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雙方攜帶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以及辦理其他公證服務,應按規定的收費標准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
(一)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提存公證;
(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三)證明民事協議;
(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五)辦理證據保全、製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