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準是多少
1. 食品標准有哪些
食品標準的內容具體如下:
1、食品應當無毒、無害。所謂食品無毒、無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況下攝入食品,不會造成對人體的危害。所謂正常食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的相對性,允許少量含有,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標准。這是對食品成分的安全性要求;
2、食品應當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所謂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是指食品所包含的人體代謝拿轎空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碳水化合物等營養物質,以及食品的消化率等能夠發揮維持人體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不影響人體的正常代謝。這是對食品功能消瞎的安全性要求;
3、食品應當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指食品不能含有導致消費者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毒害或食源性疾病的感染性因素,也不包括危及人類後代的隱患。這是對食品免疫和遺傳的安全性要求;
4、食品安全概念具有絕對性和相對性。一方面,從絕對意義上看,食品安全與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營養健康有密切的聯系,既有食品成分安全的要求,又有功能、免疫和遺傳安全性的要求,食品應當是對人體健康零風險的,不存在致人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的隱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又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准。除食品安全標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准。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准應當包括下列帆歷內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志、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2. 食品安全檢驗標准具體是
一、食品安全的檢驗標准具體是
1、食品安全的檢驗標准具體如下:
(1)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扒大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6)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7)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9)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對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實施生產許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塌備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六十六條
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和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食品春衫豎安全國家標准。
第八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並依據有關規定公布檢驗結果,不得免檢。進行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委託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並支付相關費用;不得向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取檢驗費和其他費用。
二、辦理食品許可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辦理食品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3. 食品安全標準是什麼標准
食雀虛品安全標准: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癌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頃胡燃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醫學、教育網整理、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質量要求;
6、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7、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購買食品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看經營者是否有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注意食品外包裝是否標明商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准號等內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4、看產品標簽,注意區分認證標志;
5、看食品的色澤,不要被外觀過於鮮艷、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6、看散裝食品經營者的衛生狀況做源,注意有無健康證,衛生合格證等相關證照,有無防蠅防塵設施;
7、看食品價格,注意同類同種食品的市場比價,理性購買打折、低價、促銷食品;
8、購買肉製品、腌臘製品最好到規范的市場、放心店購買、慎購游商銷售的食品;
9、妥善保管好購物憑據及相關依據,以便發生消費爭議時能夠提供維權依據;
10、不購買和食用三無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
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准。企業標准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
4. 食品安全標準是
食品安全標準是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的強制性標准,應當包括八項內容。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螞配判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賣辯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悶改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一是與微生物控制和食品腐敗變質等安全指標密切相關。如水分、雜志、酸價、過氧化值等;二是體現食品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如生乳的蛋白質、嬰幼兒配方食品中各類營養物質等;三是產品特徵指標,如醬油中的氨基酸態氮、天然礦泉水中的界限指標等。
5. 食品的國家標准有哪些
食品國家標准,包括食品衛生標准和食品質量標准。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食品工業標准化體系已趨於健全。 食品作為供人食用或飲用的成品和原料,應當是無毒、無害,符合其應有的營養要求,並且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但是在食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和貯存等過程中,由於受到各種條件、因素的影響,可能會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為了保證食品衛生而制訂的標准統稱為食品衛生標准。食品衛生標准主要是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所受細菌祥扒和污染的程度作定性或定量的限制,通常稱作衛生檢驗。 國家食品衛生標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和微生物指標,按食品和農副產品加工行業分為幾十個專業,分別制定,以確保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並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1.感官指標: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製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狀,食品性狀不同,其品質也不同,可以通過感官進行鑒別。 一般食品的性狀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進行鑒別時,也多是憑經驗來評定。但是人的感覺器官由於受到生理、經驗和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認識和判別能力均可能出現差異,因而必須對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狀,制定出相應的標准。如新鮮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類,如西紅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較;澱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來檢查;酒的香氣,以確定出的成分來鑒別等等。對食品的感官檢驗,包括檢查食品的顏色、氣味和組織形態三個方面。 看食品的顏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澤,如食品顏色異常,非常鮮艷,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過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顏色較正常顏色變淡,可能是摻入了其他物質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變質發霉。 聞嘗食品的氣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氣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澀。聞嘗食品有無異常氣味和口味,可以為食品是否純正提供依據,如品嘗到味精有鹹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摻入了食鹽。 觀察食品的組織狀態:食品均有本身的組織形態,有的呈固體、液體或粉末狀;有的圓,有的扁,有的有稜有角;有的軟,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為革質,脆而彈性差,手感不硬,而摻了糖或摻了鹼的木耳,手摸發軟而不脆。 2.理化指標: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過理化分析,才能確認。 食品的內在質量,包括物理性狀、有效成分和雜質等。理想的食品應當是無毒、無害而有營養的物品。要避免或減少食品加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有毒、有害物質,一般食品都根據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標,根據不同的品類,訂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 確認食品內在質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採用的手段和人員素質的差別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為了避免爭議,對有關的分析方法,使用的儀器、試劑、操作步驟等,均要作出統一規定。我國食品專業理化指標的測定方法,都是按照衛生部頒發的《此賣食品衛生檢驗方法(理化部分)》執行。 3.微生物指標:微生物種類很多,對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對人有毒有害的有結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氣、溫度和養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備這些條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種微生物。食品衛生標准中所規定的微生物指標,一般是指應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種類和數量,如大腸菌群、致病菌等。 判別微生物的種類和數量需要通過儀器分析檢測,我國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檢測方法統一按照衛生部頒發的《食品衛生檢驗方法(微生物部分)》執行。 食品質量標准適用供再加工或烹調後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標准規定的質量指標是用以確保食品質量的規范化。有的規定了食品中應含的人體所需營養成謹盯分,如小包裝生肉類食品、干海參( 刺參)、干貝等海產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過的最高限量。有的規定了食品的烹調性,如方便麵復水後,應無明顯斷條、並條;口感不夾生,不粘牙。有的規定了食品中所含雜質的限量,如各類食用油所含雜質不得超過0.05% 等。制定食品質量標准,目的在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
6. 食品的標準是什麼
食品的執行標准是強制性的執行標准,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友螞者地方標准要求的企業標准。
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准要求的企業標准。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指標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的,應當公開,供公眾免費查閱。
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委託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委託取得食羨告帶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生產者生產,並對其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對委託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
受託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准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兄蘆責,並接受委託方的監督。
食品安全標准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7. 食品安全標準是
一、食品安全的標準是什麼
(一)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侍戚沒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九)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仔信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二、有機食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原料必須來自於已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或採用有機方式採集的野生天然產品
(二)產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的加工、包裝、貯運、運輸標准;
(三)生產者在有機食品生產和流暢過程中,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標准。
(四)必須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定。
目前在食品市場中經常能見到--些容易與有機混淆的字眼,例如:天然、野生、環保、綠色、無公害、無污染、健康等等。在這里特別指出:天然、環保、無污染、健康等均無特定清晰一致的標准,可能跟有機毫無關系,實質質量待定,希望消費者睜大眼睛,不要被欺騙。如果在食品認證老納
8. 食品安全標準是什麼
食品安全的標准具體如下:
1、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與伏凳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6、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7、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9、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一、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以下:
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
2、食品安全是兆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
二、食品安全的五大要點具體如下:
1、操作食品前後認真洗手,不用臟手接觸食品;
2、刀具、砧板、餐具和容器等做到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
3、製作肉、禽、蛋、水產品或其他易腐食品時,特別注意要燒熟煮透;
4、保持食物的安全溫度,在冰箱中也不能過久儲存食物;
5、挑選新鮮和有益健康的食物,確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
總之,食品安全事關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一旦不安全的話會造成很多的後果,會危害人體族廳悔的身體健康,所以食品一定要符合安全標准才可以食用。
9. 食品安全的標準是
食品安全標准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四)對與食品安全、營寬銷養有關的標簽行蠢、標識、說明書的要求;(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七)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八檔巧陪)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十八條制定食品安全標准,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准。除食品安全標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