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後的農民工資有多少
A. 國家規定農民工的最低工資標准每月是多少
今年,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雖然各地都不一樣,但是基本上都比去年有提高。例如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是2千3百多,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2千2百多,深圳廣州杭州差不多都2千1百上下,最低的省市自治區的最低工資標准大概是1千4百多,一般的省市自治區都在1千5百到2千之間,農民工工資比照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有規定:農民工工資不允許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B. 農民工五一節上班應怎麼算工資工地
「五一」當天按不低於工資300%支付工資,其餘休息日不能補休的按不低於工資200%支付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五一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五一當天是法定休假日,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其餘是休息日或調休,應當首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系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
《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襪凱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顫好正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茄悔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C.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前幾天新聞上關於「五一之後農民工工資按月發」這個話題,引起了大家的熱議,不僅僅是農民工兄弟,一些非農民工兄弟也紛紛議論起來,農民工的工資真的會按月發嗎?以下分享五一之後勞務月發。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1
五一後農民工按月發工資,是真的嗎?
其實現在從工地上來說,對於農民工的工資保護還是非常給力的,之前那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很少發生了,現在的問題就是工資早發幾天和晚發幾天的事情。
當然了,前提就是所在的工地是否正規,比如說現在修高速路需要很多的農民工,無論是鋼筋工還是汽車司機,往往工程款下來之後,首先就給農民工直接打到卡里邊,等到農民工都拿到錢之後,各個中間的氏物承包商才會拿到錢。
工地上的農民工能否按時拿到工資,很大程度上和工程的工期進程有很大的關系,因為一般情況下工程有預付款和各個階段的分期款組成,工程開展得越順利,工程進展的速度越快,那麼拿到錢的時間就會越快,一般情況下都會這樣。
因為一直以來工程都是這樣的一個狀態,所以這次農民工工資發放標準的一個改革,在我看來這不僅僅關乎到農民工本身,還關乎著我們國家工程行業的一舉一動。
因為在一項工程當中,農民工的工資根本就是微乎其微的,所佔的份額非常少,尤其是越大的項目農民工工資所佔的份額越小。農民工工資規范化的按月發放,表面上看是給農民工兄弟提供了更加健全的保障,畢竟很多農民工兄弟都是家裡的頂樑柱,一個人要養全家,或者說一個人的收入占據了家裡總收入的大額。
所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月發放,對於提高農民幸福指數至關重要。但是我們別忘了,在一個工程項目當中,農民工屬於最底層,假如最底層的農民工都能夠按月拿到工資的話,也意味著國家開始對建築工程行業重拳出擊,很有可能會後續出台關於現在我國工程項目多次分包、轉包的限制。
之所以老張這么說,並不是空穴來風,因為隨著數字化時代的來臨,當我們要給每個農民工按月發工資的時候,肯定是要提前整體的採集所有工程在建項目農民工的信息,這個信息在以前的時候工程總得負責項目方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工地上到底有多少農民工,他們又是誰誰誰,更不知道他們的聯系方式,以及從事的工種。
但是通過這樣的信息集中採集之後,相當於工程最大的一方直接掌握了這個資源,很有可能後續就會陸陸續續地把一些二包、三包各種轉包陸續踢出局,這個才是我們應該注意思考的問題。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2
農民工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畢竟他們是社會底層的中堅力量,文化水平程度不高,但做事非常賣力,為國家建設作出了不小的貢啟核哪獻。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五一後農民工工資有了新的變化。那麼,五一後農民工工資會怎麼樣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據了解,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5月1日開始實施。農民工終於有了自己的「護身符」和「保護傘」。5月1日起,農民工如果工資沒按照月薪來發放,可以直接是悄碼跟當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或舉報。現在農民工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還提到: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也就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賠償金。另外,勞動合同將在農民工群體中普及。
以上便是「五一後農民工工資」的簡單介紹了,希望可以給予小夥伴們一些幫助。相關條例將會在5月1號起正式實施,而農民被拖欠工資的現象必定有明顯的減少,可以有效地保證了農民工的權利。當然,如果出現了拖欠工資的情況,大家可以馬上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一之後勞務月發3
五一起施行!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撥付,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經專用賬戶發至本人
2020年1月7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724號國務院令)正式發布。《條例》正式明確了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應擔的責任。
1、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的:
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責令限期足額撥付 所拖欠的資金;
逾期不撥付的,約談直接責任部門和相關監管部門負責人,必要時進行通報, 約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 。
情節嚴重的,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 給予處分 。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未經批准立項建設、 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擅自增加投資概算 、未及時撥付工程款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 ,並作為其業績考核、薪酬分配、評優評先、 職務晉升等的重要依據。
2、壓實建設單位9項責任:
建設單位沒有 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 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 建設。政府項目包括國有企業項目,如果沒有資金不得立項,沒有資金不得開工。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 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
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工程 施工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 ,並按照要求約定人工費用。
建設單位應當 及時撥付工程款 ,並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加強對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監督。
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拖欠的,建設單位應當 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 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因 工程數量、質量、造價 等產生爭議的`, 不得因爭議不撥付 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施工總承包單位也不得因爭議不按照規定代發工資。
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工程建設等法律法規,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 建設單位清償 。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 限制其新建項目 ,並記入信用記錄, 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
3、建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責令項目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建設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4、施工總承包單位職責:
按照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存儲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
與分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分包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
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並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
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
轉包導致拖欠的 ,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分包單位拖欠 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施工單位 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 以施工單位的名義對外承攬建設工程,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單位清償。
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
與建設單位因工程數量、質量、造價等產生爭議的,不得不按照規定代發工資。
建立用工管理台賬,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後至少3年。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示30日後,可以申請注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賬戶內余額歸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有。
5、施工總承包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責令項目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 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 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 管理。
6、未訂立勞動合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
7、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存在爭議,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勞動合同、職工名冊、工資支付台賬和清單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擔不利後果。
8、該《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D. 國家規定農民工最低標准工資是多少!
1、因為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等綜合經濟生活水平制定的。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同的。2、具體,你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你游哪可以到你所在地的縣或市一級勞動局查詢或網上查詢。3、根據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攜碼念日放假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3號),勞動節 放假為1天。辯磨哪
E. 中國農民工平均工資是多少
3721元。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中國農民工的平均工資達到了3721元,農民生活水平越來越高。農名工指身為中國大陸特有的農業戶口身份的工人。
F. 2021年農民工最低工資是多少
"從調整幅度看,各地情況各不相同,但大部分漲幅在每月80-300元區間。例如,天津7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准由每月2050元調整為每月2180元,上調130元;西藏7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准1650元調整為1850元,上調200元;湖北自9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四檔,分別上調260元、300元、270元、270元。
從工資水平看,部分省市月最低工資標准超過2000元。其中,上海2590元、北京2320元、天津2180元,浙江、江蘇、湖北等地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准也在2000元以上。
【拓展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為依法保護農民工工資權益,人社部等七部門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工資保證金,是指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銀行設立賬戶並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存儲,專項用於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專項資金。
《規定》明確了差異化存儲規則,連續2年未發生欠薪的,新項目存儲比例降50%;3年未欠免於存儲。前2年內有欠薪的,存儲比例增加50%以上;被納入欠薪「黑名單」的,增加100%以上。明確工資保證金只能用於清償欠薪,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也不得無故查封、凍結或劃撥。施工總承包單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屬地人社部門可向經辦銀行出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通知書》,由銀行從工資保證金賬戶中將相應數額的款項直接支付給被欠薪農民工。"
G. 勞動法規定農民工的工資是多少
由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參照本地區同崗位職工工資水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經濟水平地區,不同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農民工的工資,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參照當地同崗位工種工資水平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協商確定。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H. 農民工工資每月發放限額多少
農.民.工工資與其他人員工資完全一樣的,不應該有限額的。
如果非要說有限額的話,那麼應該是最低工資標准,即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多少不同省市縣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准。
這個最低工資標准對所有工作人員都是一樣的,不存在農民工、非農民工的不同。
比如,自2021年10月1日起,山西省最低工資標准為:
全日制用工調整為一類1880元、二類1760元、三類1630元。
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依次為一類10.8元、二類10.1元、三類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依次為一類19.8元、二類18.5元、三類17.2元。
其中的一類、二類、三類,指的是不同區縣。
比如,太原市迎澤區執行一類工資標准,太原市陽曲縣執行二類標准,太原市婁煩縣執行三類標准。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區、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給員工支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是違法的。
I. 2022年農民工工資標准
農民工工資每月發放限額為5000元。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標准不低於189元/工日,項目配套附屬人員支付監管標准不低於106元/工日(統一按三類工標准,人員比例不超過項目總人數的1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於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於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書面工資支付台賬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時間,應發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農民工簽字等內容。用人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法律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後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 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J. 2022關於農民工工資的新規定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全省施工企業暫緩存儲農弊乎民工工資保證金,房屋市政、鐵路、公路、水路、民航、水利領域之外的其他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確需延長緩繳期限的地區,經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可作適當延長。緩繳期結束後,施工企業應當按照甘肅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和存儲比例,於2022年10月31日前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一、農民工的工資個人所得稅標准如下:
1、工資范圍在1
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
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
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
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
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燃搏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
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
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三、欠農民工工資不給怎麼辦
1、要冷靜理智。
2、要學會用法律維權。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
3、勞動和社會租段悉保障部門已要求各地,重視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
法律依據: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建築施工單位按下列標准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一)工程合同價款在100(不含100萬)萬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5%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100萬以上至200萬元的(含100萬元),按工程合同價款的4%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200萬元至500(含200萬)萬元的,按工程合同價款的3%預存;工程合同價款在500萬元以上的(含500萬),按工程合同價款的2%預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築施工企業按剩餘施施工量和相應比例補存工資保證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價款的8%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