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村的飲水標準是多少
⑴ 貧困戶退出有安全飲水的標準是什麼
出口標准。窮人的撤軍的主要標準是窮人的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貧困線,他們不用擔心食物和衣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保證(例如,「兩個擔憂和三個擔保」)。在此基礎上,實現家庭飲水安全、家庭用電安全、廣播電視安全。
1、確定目標。根據「十三五」規劃,到每年11月底,縣級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將在下一年內到達相關完成扶貧任務的鄉鎮和行政村。行政村將確定脫貧戶,並將其列入省級扶貧「六大」大數據平台。
2、民主評價。每年11月底前,村裡組織「游纖螞兩委」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價後,提出退出貧困家庭,村和村「兩委」工神埋作小組來驗證,退出批準的貧困家庭,在村裡公共沒有異議,鄉鎮政府報告縣扶貧領導小組。
(1)貧困村的飲水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貧困村:
出口標准。原則上,貧困村莊的貧困率應降低到3%以下。要統籌考慮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實現村集體經濟收入,一條硬路,一個診所,一個文化室,一個交流網路。
退出程序:
1、定義的任務。每年11月底,縣級扶貧領導小組,根據扶貧13五年計劃,將達到有關城鎮和村莊在消除貧窮的村莊在明年的任務,和馬克在「6」大數據平台省級扶貧。
2、退出應用程序。每年的11月底,縣級扶貧領導小組進行初步審查根據提交的應用豎州程序的「兩委」可憐的村莊,並報告領導小組的扶貧市級公告後沒有異議。
3、審計公告。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對擬退出貧困的村莊進行評估核實。貧困村退出符合條件的,由市政府批准,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布。
4、銷售記錄。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將貧困村撤出情況報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級扶貧開發「六大」大數據平台上標注貧困村的銷售號碼。
⑵ 農村飲水安全四個標准
農村飲水安全四個標准:
1、水量方面,根據豐富地區水資源和缺乏地區水資源進行分類規定,豐富地區每人每天可獲取的水量不能低於三十五升,缺水地區不能低於二十升。
2、水質方面,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用水戶,需要執行現行水質標准,對於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戶,要求飲用水中無肉眼可見雜質、無異色異味、用水戶長期飲用無不良反應;
3、用水方便程度方面,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二十分鍾,取水距離不超過八百米,牧區可以適當放寬;
4、供水保證率方面,一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供水可以得到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採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體污染,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
⑶ 農村飲水安全標準是什麼
農村飲水安全標准,具體如下:
1、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的要求。農村飲水安全首先指的是飲用水的安全性。安全飲用水是指一個人終生飲用不會對健康產生危害的飲用水,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終生飲用是按人均壽命70歲為基數,以每天每人二升飲水計算。此外,安全飲用水還應包含日常個人衛生用水,即洗臉、洗澡、漱口用水等。如果水中含有害物質,這些物質可能會在洗澡、漱口時通過皮膚接觸、呼吸吸收等方式進入人體,從而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
2、水量:能滿足人們合理的飲用水需求。以農民生活飲用水為主,統籌考慮飼養畜禽和二、三產業等用水,符合《村鎮供水工程設計規范》等有關標准規定;
3、用水方便程度:平原區、淺山區集中供水工程原則上要求供水全部入戶;山區、牧區等不具備入戶條件的,由集中供水點或分散工程供水,人工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十分鍾;
農村供水保障標准,具體如下:
1、水量,農村居民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貴州省不低於60升;
2、水質,與原標准一致;
3、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工程原則上供水到戶,規模化工程每天24小時不間斷供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十四條
國家制定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照流域、區域統一制定規劃。規劃分為流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包括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專業規劃;區域規劃包括區域綜合規劃和區域專業規劃。
前款所稱綜合規劃,是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編制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總體部署。前款所稱專業規劃,是指防洪、治澇、灌溉、航運、供水、水力發電、竹木流放、漁業、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節約用水等規劃。第十四條國家制定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
⑷ 農村飲用水安全的標準是什麼
農村飲水是否安全主要依據2004年水利部、衛生部發布《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分安全和基本安全兩個檔次,由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四項指標組成。四項指標中只要有一項低於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為飲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這四項指標分別是供水水質、供水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證率,以下是具體標准:
1、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的要求。
2、供水水量: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不低於40—60L為安全,20-40L為基本安全。採用分散供水的乾旱缺水地區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不低於20L。
3、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10分鍾為安全,20分鍾為基本安全。平原和丘陵地區實現供水到戶,偏遠山區和牧區可到集中供水點。
4、供水保證率:水源保證率在嚴重缺水地區不低於90%,其他地區不低於9 5%。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關乎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是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同步小康的基礎性工程,很多智慧水務企業為了解決農村水壓、水質、水量、水錘、安防的難題,均提出了許多解決方案,比如威派格智慧水務綜合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能力後提出的解決思路:
讓水量、水質在用水高峰期和低谷期保持穩定;
讓供水系統要有備用設施,並處於熱備狀態;
讓供水系統需要合理設置調蓄(儲水)裝置,保障持續供水;
讓供水系統要有告、預警機制,在供水系統發生異常時能及時發出報警;
要有明確的資產和人員管理,並通過告警系統建立搶修機制;
要實現從水源地到用戶的全流程精準計量,建立產銷管理;
要有供水安全的績效評價機制及展示;
盡量減少人員管理,盡可能實現無人值守。
正在因為有著像威派格智慧水務這樣的企業支持,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才能更加快速落地,相信未來的農村人民,都可以喝上水、喝好水。
⑸ 秦皇島農村飲用水國家補助標准
按人均補助標准讓舉500元/人,全部由省級以上財政承擔(不含部分通水貧困村中的非貧困人口喚笑所需經費);其它縣區,列入省級補助范圍內的,除中央投資外,省級與省以下各承擔50%。
部分通水貧困村要求全部通自來水,省級以上資金僅補助村內未通水貧困人口,村內未通水其餘人口坦鏈碧由市縣負責落實。
⑹ 農村居民飲用水收費標准
國家規定農村水費收費標准為每噸2元。具體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旦轎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肢鬧: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歷遲罩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四條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⑺ 陝西省貧困戶的識別與退出的標準是什麼有那些主要程序
貧困戶的識別:
農民年均純收入低於3050元(2010年2500元不變價)的陝西省扶貧標准執行;農民年均純收入低於2855元(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陝西省扶貧標准執行.
貧困戶脫貧標准:
貧困戶達到「兩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建檔立卡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務工收入、生產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
退出程序
貧困戶、貧困村、稿雀貧困縣(區)脫貧退出,按照自查申請、交叉檢查、抽樣核查的程序進行。各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成立檢查組,通過信息系統監測、現場調查、查閱資料、入戶訪談等方式,對脫貧退出進行核查評估認定。
⑻ 深度貧困村認定標準是全村貧困發生率超過多少以上的車
深度貧困村認定標準是全村貧困發生率超過30% 。
一、什麼是深度貧困村標准?
1.定義
貧困村是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產糧、農民人均住房面積、未解決飲水困難人口、人均農村用電量、自然村(屯)通公路率、適齡兒童入學率、醫療衛生條件、廣播電視覆蓋率、貧困人口數量等都符合當地的貧困線,且經過村委申請,各級政府審查後報批且公示、公布過的村子。而深度貧困村則是貧中之貧,困中之困,自然條件、經濟條件、社會發展、公共服務、民生等方面較差的區域。
2.界定
國家過去在確定扶貧重點縣、片區縣時,主要採用人均GDP、人均財力、貧困發生率這幾個指標。現在的深度貧困區域,以什麼指標來衡定,也是值得考慮的。我們的貧困村是從上到下給的指標,轎橘渣當時,有的地方擔心在退出時有難度,所以,有的最貧困村並沒有入圍貧困村。
此外,貧困指數也可以用來表現貧困深度。貧困指數的關鍵是首先要確定某一個收入水平為貧困線,通常以滿足基本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收入作為貧困線的標准。
二、退出貧困村有哪些標准?
1.通村公路
行政村與外部連接的一條出口道路實現硬化,路線通至行政村村委會(或學校),或穿越行政村村委會所在的居民聚居區域,或通至行政村村委會所在的(或某個人口較多的)居民聚居區域邊緣並與其內部的一條道路連接。路面類型為水泥路面或瀝青路面、其他硬化路面。路面寬度原則上不低於3.5米,對於工程艱巨、地質復雜、對環境影響大、交通量小、佔用耕地較多或通至人口較少行政村的路線,路面寬度應不低於3.0米。
2.通客運班車
通班車是指客運班車或公交化運營車輛通達行政村;或距離客運班車或公交化運營車輛運行起、終點或中途停靠站點在兩公里以內的行政村,視為行政村通班車。依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客流情況,可採用開行隔日班、周班、節日或趕集班、學生班、電話預約班、網路預約車、按需靈活發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3.貧困率
指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佔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2%以下。
4.飲水安全
村98%以上(含)農戶通過打井,建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且達到安全用水標准。
5.通電通網
98%以上(含)農戶家中接通生活用電,有電視機或電腦或智能手機,能收看電視或者上網。
6.有設施和收閉悄入
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
7.有保障
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以上就是關於深度貧困村以及貧困村推出調準的一個內容介紹了,不過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標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當地當地政府的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增強脫貧地區內生發展能力,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幫扶長效機制,持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第六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農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整完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重點用於高標准農田建伍鍵設、農田水利建設、現代種業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農村教育、農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支出,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