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鎂石的工人國家規定工資多少
① 煤礦工人國家規定工資多少
您好!國家沒有規定煤礦工人統一的工資標准。根據每個地區煤礦的產量和經濟形式不同,工資標准會有比較大的浮動空間。工作崗位,工種不同,工資也是不一樣的,比如一線的井下電鉗工,工資一般是和產量直接掛鉤的,後勤工作人員相對工資是比較穩定的一個標准。按照目前的煤礦工人工資水平,月收入從5000元至10000元的都有。謝謝閱讀!
② 化工廠工人工資大概是多少錢一個月
化工廠工人工資大概是3000到4500元左右,具體的化工廠工人工資與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有一定的關系,加班時間越多,工資總額也就越高,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③ 建築工地工人工資標准
建築工地工人的工資標准一般由國家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和地方性最低工資標准決定。目前我國的最低工資標准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制定,並根畢搭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整。另外,建築工地手睜拿工人的具體薪資還需要考慮到工作地點、崗位等因素。例如,一線城市的建築工地工人因物價高漲工早哪資待遇通常高於二線和三線城市的同行。建築工地工人的工資待遇應該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且不應該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是重要的。
④ 國家建築工人工資標準是多少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要按工種來看。一般純靠體力的小工,雜工在150左右;技術類的就要高很多了,像電焊工、架子工、鋼筋工這些一天五六百都是有可能的。還有像北上廣這些發達地區的工地工資可能會高一些。工地一般工作8~10個小時。
一、最低工資標准相關規定
1、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准。
2、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准。
二、以下情形,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建築工人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三、根據地區的不同,企業的不同,經驗的不同等,兼職工人工資方面都是存在差距的。
1、地區的工資差異,對於普通地區基本工資3000元左右,相對於發達地區大約4000—7000元,偏遠地區大約5000元左右;
2、企業的差異,一般中字開頭的國企施工單位,本科畢業剛進入5
8千(稅前,一般要扣1千左右各類保險,隱形福利還是可觀),不同的項目部工資差異也有幾千,各種福利待遇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⑤ 下金礦一線工人一天工資多少
下金礦一線工人的一天工資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工人的資歷、工作地點、行業和其他一些因素。根據2018年的統計,下金礦一線工人的平均每小時工資約為7.32美元,根據一般工姿中作時間,每天大約58小時,這意味著下金礦一線工人的每天工資大約為427.36美元。
然而,由於采礦業的特殊性質,一些金礦一線工人的日薪可能比這個數字要高得多。比如,像深礦采礦業這樣的特殊行業,工人們的工作環境比較惡劣,因此政府和企業會為工人提供更高的日薪,以給予跡搭山他們更好的報酬。在這種情況下,金礦一線工人的每天工資可以達到600美元或更高。
此外,下金礦一線枝虛工人的每月工資也會因不同的采礦行業而有所不同。例如,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某些國家,金礦一線工人的每月工資可能只有1000美元左右,而在美國的某些金礦采礦業,一線工人的每月工資可能高達5000美元或更多。
因此,下金礦一線工人的每天工資取決於多種因素,但一般來說,每天的工資至少在400美元左右,而每月的工資則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取決於采礦行業的不同。
⑥ 國家對國有煤礦職工的工資是如何規定的
採煤工、掘進工、開拓工(也叫直接工)等一線的每月大約在3千到5千不等。(這是根據完成生產任務多少來決定的,現在一線是承包工資。採煤的是按節來收尺的,節指的是采面槽子的節數。掘進工是按當班進尺多少來決定的,每班掘進工也分前後作業的,前者拿的最多,俗語叫"抱幫",後者指的是一些開絞車和摘鉤和倒車者,開溜子和皮帶的。
地面的工資大約在1千到2千左右。(主要是後勤,服務,食堂,旅館化,地面工廠等)
機關的工資同地面單位的工資有時還略低些,獎金各個科室也不一樣,生產科室的多些,其他科室的不等,大約獎金在300到600元左右。(獎金條目有:生產獎,安全獎等等)
副處級以上者拿的是年薪。(包括副處級別,礦長是處級,副處級年薪15萬,正處級18萬,不包括各種獎勵和抵押金等等)
總的來說,工人工資一般在2000到4000,科級在8000到15000每月,副處以上拿年薪15萬到60萬,不算其他獎金,離崗以後還可以拿年薪的80%。
⑦ 煤礦工人的最低標准工資是多少
根據國家規定,煤礦工人的最低標准工資是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社會保障水平等因素派缺團綜合考慮而定。目前,全國各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不盡相同,一般在每月1500元至3000元之間。同時,煤礦工人的工資還會根據工作年限、技能等級、工作強度等因素進行差別化調整。此外,煤礦企業還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總體來塵橘說扮基,煤礦工人的工資待遇相對較高,但也需要承擔較高的工作風險和壓力。
⑧ 國家規定打工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目前我游慶國的最低工資標准都是按地區確定的,全國沒有統一標前兆准。根據《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勞動部於1993年和1994年先後頒布了《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和《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這兩個文件對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提出了具體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實行政府、工會、企業三方代表民主協商原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實行統一管理。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慧磨租對全國最低工資制度實行統一管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助。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或至少一年調整一次。
⑨ 建築工地工人工資標准
勞動者的工資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種補助、津貼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有一定的關系,加班時間越多,工資總額也就越高,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建築工地工人工資通常是按照多少錢一天來算的,比較緊缺的時候,勞動者的工資可以達到5000元/月以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工資通常和用人單位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協商一致確定,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和工作崗位、工作能力、績效考核、加班時間、用人單位補助等相關。《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2、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者有欠條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八條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