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按工資總額多少繳納
1. 公司最低社保繳納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業最低交費基數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這個就是最低標准,一般是按當地工資的最低標准作繳費基數的。繳費基數是參保人按比例繳費的依據。對公司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公司全部員工的工資總額;對個人而言,繳費基數就是個人的月工資。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一般社保繳納的方式可分為單位繳納,或者是個人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則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單位可以幫助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好幾項費用。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2. 社保是按工資的多少的比例交的
【法律分析】:社保的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當月的應發工資進行核定,應發工資是專稅前工資。屬社保繳納基數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