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費46元一個月工資是多少
1. 黨費交多少錢一個月
黨費收繳標准如下:
1、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早乎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5、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慶睜猜按1%交納黨費。
6、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1元。
7、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黨員交納黨費的要求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一般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收繳黨費的同志。
2、按時。按照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對譽型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應當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黨費基數少交黨費。
以上參考內容:網路-黨費
2. 黨費計算標准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黨費制度從何而來?
中國共產黨的黨費制度源自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傳統,特別是俄共(布)黨建經驗,同時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後政治實踐發展的客觀要求。從國際上看,1850年根據馬克思、恩格斯指示起草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規定「每個盟員必須每月交納盟費」。1903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章程草案》規定「在物質上支持黨」,1917年的章程進一步把交納黨費作為入黨條件之一。1919年,俄共(布)章程第11章「黨的經費」規定黨費收繳標准,嚴明「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繳黨費,即認為脫離組織」的紀律要求。這些為各國共產黨建立黨費制度提供母本。中國共產黨正是堅持運用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的歷史經驗,立足中國實踐發展的現實要求,逐漸建立、發展和完善黨費制度體系。
黨費制度的時代沿革
一百年來,中國共產黨的黨費制度歷經建黨後的創設、新中國成立後的定型、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和新時代以來的創新,著力提高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水平,逐漸形成、發展並完善在紀律底線約束下的以收繳制度為首要、以使用制度為關鍵、以管理制度為保障的「收、支、管」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為建設堅強有力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發揮了制度保障作用。
法律依據:《黨費收繳規定》第四條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後的工資構成和目前企業工資構成的實際,明確了在職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並根據新形勢下黨員收入變化情況,將在職黨員交納黨費的檔次和比例,由過去的五個檔次五個比例調整為四個檔次四個比例,即「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納黨費。
《黨費收繳規定》對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由過去參照在職人員黨員交納黨費辦法執行,調整為每月以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保險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收繳規定》明確,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標准為0.2元-1元,其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根據本地情況確定;學生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標准,仍為每月0.2元。《黨費收繳規定》對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和不按月領取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辦法也做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