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2020的多少錢一小時
㈠ 崑山基本工資2020標准多少錢
法律分析: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530元/月調整為1680元/月。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3元/小時調整為14.5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㈡ 2020年最低工資是多少
法律分析:1、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8.5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㈢ 底薪2020加班費多少錢一小時
各地的底薪不同,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情況。即廣州、深圳月最低工資標准調至每月分別為2100元、2200元。珠海、佛山、東莞、中山調至每月1720元,汕頭、惠州、江門、肇慶調至每月1550元,其餘地級市調至每月1440元。
廣東省人社廳最新披露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深圳、廣州執行一類標准,對應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執行二類標准,為16.4元/小時;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執行三類標准,為15.3元/小時;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執行四類標准,為14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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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加班的日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加班的小時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假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加班1小時,並且沒有安排在其後的工作日中安排補休1小時的,加班費為:2020÷(21.75×8)×200%×1小時,大概是23.2每小時。
假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雙休日加班1小時,並且沒有安排在其後的工作日中安排補休1小時的,加班費為:2020÷(21.75×8)×200%×1小時,大概是23.2每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