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利息一萬元一個月是多少
⑴ 貸款一萬元一個月利息多少
每天的利息多少不僅要看你的貸款利率,還要看你的貸款金額是多少的。如果你貸款10000元,那麼每天的利息為10000×8.35%÷360=2.32元。利息=本金×利率×時間。
一、貸款利率計算公式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做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⑵ 一萬元貸款一個月利息是多少
根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得出,月利率為:21.9%/12=1.825%;日利率為:21..9%/360=0.0608%。舉個例子,假如李先生貸款了一萬元,貸款的年利率為21.9%,那麼一年之後所產生的年利息為:10000*21.9%*1=2190元;月利息為:10000*1.825%=182.5元;日利息為:10000*0.0608%=6.08元。
年化收益率僅是把當前收益率(日收益率、周收益率、月收益率)換算成年收益率來計算的,是一種理論收益率,並不是真正的已取得的收益率。年化收益率貨幣基金過去七天每萬份基金份額凈收益摺合成的年收益率。貨幣市場基金存在兩種收益結轉方式:1."日日分紅,按月結轉",相當於日日單利,月月復利;2."日日分紅,按日結轉",相當於日日復利。
利息是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存款利率是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並由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利率也叫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內利息與本金的比率。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具體如下:
1、年利率24%以下的民間借貸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
2、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將認定無效,不受司法保護;
3、年利率24%到36%之間,這個區間的債務屬於自然債務,當事人自願履行該區間的債務,法院不反對,但如果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護該區間內的債務,法院不會保護。
拓展資料:關於利息的情況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沒有約定利息的,無權主張利息。但超過約定的還款期限或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而在債權人主張的合理還款期限內還沒有還款的,債權人就可以主張逾期還款的利息。
2、約定的利息未超過年利率24%,受法律保護;
3、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間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護。
5、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本金。
6、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並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企業間因經營生產需要而拆借受保護。以前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一般以違反國家金融監管而被認定為無效。新《規定》明確了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資金,法律予以保護。
借貸合同五種情形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最後一種情況,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