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金的繳納標準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7-15 19:30:29
① 合肥市五險一金最低標准
五險一金合肥市最低標准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費,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費,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比例繳費,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2、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
3、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具體各地可能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
4、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不同行業和不同單位費率可能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具體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費,具體比例各地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
6、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個人的月繳存額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