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法院法警的工資多少
⑴ 法院法警一個月工資多少
法律分析:工資多少沒有統一的標准,由各地事業單位人事部門制定標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並享受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以及保險福利待遇。法院司法警察也就是俗稱的法警,是法院內設立的特殊警種。在社會上,法警不像一般警察那麼為人熟悉,事實上他們貫穿每個案件的始終,從犯人的追捕,到犯人的押解、看管、送審,甚至器械的管理。正因為他們與犯人接觸很多,所以特別需要鐵面無私、秉公執法的正氣。法警的工資除基本的工資外,還享受國家司法警察補貼,大概在200-400元左右每月。基層法院法警,一般情況下也有被派到派出法庭的可能,會負責法庭的庭審秩序,負責送達、執行等,基本乾的是書記員的活。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務是預防、制止和懲治妨礙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審判秩序,保障審判工作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