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要多少工資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8-03 23:14:30
『壹』 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
一、廣州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1、廣州工資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1)一類地區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2.2元/小時;
(2)二類地區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1元/小時;
(3)三類地區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0元/小時;
(4)四類地區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1元/小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
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
3、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4、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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