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標準是多少毫升吊銷
㈠ 酒後駕駛標準是多少毫升
一、酒後駕駛標準是多少毫升
1、酒後駕駛標準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每100毫升20毫克,小於每100毫升80毫克,醉駕的標準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100毫升80毫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拘留幾天
酒駕拘留幾天,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是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會由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刑罰;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3、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經教育不改者,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照。
㈡ 酒駕和醉駕的標准
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加大了對飲酒駕車或醉酒駕車的處罰力度,但仍然有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喝酒後駕車上路。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現行酒駕和醉駕標准為: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毫升的是屬於酒後駕車;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屬於醉酒駕車。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6分。確認為醉酒駕車,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飲酒駕車行為屬於危險駕駛行為,將受到法律處罰。
一、酒駕的判斷標准飲酒駕車判斷標准: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於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二、處罰標准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將被吊銷駕照,5年禁駕。
一、醉酒駕車的判斷標准醉酒駕車判斷標准: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唿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准,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
二、處罰標准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或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主要依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認定事故書承擔責任,一般是負全責,如對方存在逆行、闖紅燈等違規情況除外。
一、酒駕和醉駕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准酒駕交通事故,一般是負全責。酒駕出現交通事故後,如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無其他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酒駕方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處罰。 具體的責任由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准。醉酒駕駛的現象在現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見的現象。為了進一步的規范醉酒駕駛,更好的維護公共安全。法律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為規定了嚴格的責任形式以及處罰標准。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主要如下: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系;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