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標准多少算是超標
Ⅰ 噪音限值雜訊標準是什麼
一、噪音限值雜訊標準是什麼
1、噪音限值雜訊標准如下: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2)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典當業工作人員承接典當的物品,不查驗昌明鉛有關證明、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違法犯罪嫌疑人、贓物,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耐好)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槐旅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等廢舊專用器材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其他物品的。
二、噪音擾民怎麼處理
噪音擾民處理如下:
1、當事人可與噪音的製造者協商處理;
2、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為人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3、雜訊環境污染的,還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Ⅱ 噪音擾民不能超過多少分貝
不同區域的對噪音污染的限制是不同的,療養院,純居民區,辦公區的噪音白天不大於50分貝,夜間不大於40分貝;生產經營企業的噪音不大於85分貝;其它區域國家相關可以參照GB12348-2008執行。
一類區白天在55分貝,夜間不大於45分貝。二類區白天在60分貝,夜間不大於50分貝。三類區白天在65分貝,夜間不大於55分貝。
另一個概念指的是經營場所內,其設備等雜訊對於經營人員的影響,這個國家勞動衛生標準是85分貝。
相關說明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雜訊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雜訊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雜訊法》對噪音擾民行為並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噪音擾民
Ⅲ 噪音的標準是多少分貝
【法律分析】:噪音的標準是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超過45分貝。分貝是聲壓級的大小單位(符號:db),聲音壓力每增加一倍,聲壓量級增加6分貝。1分貝是人類耳朵剛剛能聽到的聲音,20分貝以下的聲音,一般來說是安靜,15分貝以下的就可以認為它屬於死寂的了,20-40分貝大約是情侶耳邊的喃喃細語,40-60分貝屬於正常的交談聲音,60分貝以上就屬於吵鬧范圍了,70分貝就很吵,開始損害聽力神經,90分貝以上就會使聽力受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