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收費標準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8-19 10:05:38
1. 債權律師費用收取標准
律師辦理債權債務案件的收費標准,由於地域的差異,各省市的收費標準是不盡相同的,綜合各地的收費狀況,其一般具體的收費標准,如下標准可做參考:
一、代理債權債務案件的收費標准: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二)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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