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工資是現在多少倍
1. 1987年工資50元,相當於現在的多少錢呢
1987年的50元相當於現在的多少錢,則沒有一個固定的標准,從不同的方面做對比得到的結果都不同,比如1987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002元,而2019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30733元,整整上漲了30倍。如果從這方面來對比的話,那麼1987年的50元就相當於現在的1500元。
其實比較准確的演算法應該要從通脹率來計算,也就是這33年的時間里這50元到底貶值了多少。近33年的平均通脹率在8%左右,按照這個數據計算的話,那麼1987年的50元就相當於現在的50*(1+8%)^33=633元,感覺這個數據好像也並不準確,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計算一下看看。
綜上所述,1987年的50元相當於現在的多少錢,並沒有一個唯一的標准,從不同方面去對比得到的結果都不一樣。80年代的生活很讓人懷念,是很多人的青春記憶,雖然現在的生活壓力會比以前大一些,但是生活質量會更高,也會更幸福,你覺得呢?
2. 70年代月薪50塊錢,相當於現在的多少月薪
70年代月薪50元錢。相當於現在多少月薪?你這個問題應該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當年5O元錢的購買力相當於現在拿多少月薪的購買力。我就來先回答當年50元錢的購賣力。首先人以食為天,我們還是用糧食大米的購買力來比較,當年憑糧食供應證,大米1角4分/斤。50元可買357斤大米。而現在市場上同質量的大米2元5角/斤。買360斤大米需90O元。所以如果用大米的購賣力來分析得出當年的50元相當於今日的9O0元。也就是70年代拿50月薪的生活水平相當於今日拿900元月薪的人的生活水平。當年拿50元也只能過養腸的日子,同樣連自行車手錶都買不起。我的老師他當年也是50元月薪。他沒錢買燃料,沒錢買蔬菜,自己回家種蔬菜砍柴燒。自己建土坯房住。今日你拿9OO元月薪,你同樣回家種蔬菜,砍柴燒,不買任何電器自行車之類,你同樣可以活下去。
3. 80年代的一級工資42元,相當現在的收入是多少
八十年代的工資42元水平相當現在的5OOO元左,雖然物價上漲百十倍但生活水平有著非常明顯的提高與過去幾十元養活全家是不能相提並論的,五十歲以下的人沒有親身體會過改革開放以前的艱難是什麼樣子。只要堅持走改革開放的道路不忘初心今後的生活會越來越好。
相當於現在4000多元吧!那時的工人幸福感比現在強的一天一地。比如隨便一個工人都可以娶到農業戶口的村花、鄉花。這足以反映當時工人的 社會 地位高和幸福值。
過去能養活一大家子人,現在就是一斤豬肉錢!
算一下就知道了,每個月42元,扣除三口人口糧96斤,玉米面0.095元一斤,每個月二斤大米.0.185元二斤白面價錢大約一百多斤玉米面錢算十元。房租2.5元+電費水費5元二百斤煤8元還剩17元,買菜一天三毛錢,還剩8元,每個月供應三斤肉2.5元,油一斤半1.5元剩四元。僅此而已。
我是一九六九年入伍在一九二師政治當美工兼電影放映員,於一九七一年三月份退伍,工令加軍令超八年,三級工(電影為三等六級四十八元了整)把九口人月供應的糧油、肉蛋,糖,奶粉等全買回來,還有十元左右餘款,能買回二個白條雞和五斤魚,打回二斤酒,是當時購買力。現在我養老金三千六百元,僅夠二個人的生活。
不能簡單地說工資的數字多少,是一個整體而言的講,最起碼與物價有直接的關系,硬性需求與高消費的需求。硬性需求是生活基本的物品,高消費品,在當時也就那麼幾種,如手錶,自行車等等,家庭條件好的男人喝點酒,抽個價格高的煙。那時的家庭人口不以三口人為標准,基本上是四五口、五六口是多數,之上非常普遍,月手收入四五十元,養七八口人的也多的是。
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中期以前一級工的正工資不足三十元,加上一塊五的糧差補貼(七十年代末以前參加工作人員才有)、五塊錢物價補貼在三十五元左右。在八十年代初,我當時是二級工,所有加在一起每月是四十一元五角。那時每月生活平均開支十元錢就是相當不錯的水平了,每天都有肉吃(自己開伙)。那時如果不自己開伙食,完全下館子,素麵二兩八分錢、豬肉臊子面二兩一角錢、饅頭二兩四分錢、豬肉包子二兩一角錢一個、飯二角錢一斤、回鍋肉和炒肉二角五一份、炒素菜三分錢一份、鹵肉和涼拌雞一元一斤……每月平均不超過二十元足夠一個人很不錯的生活開銷。老朽認為當時的四十元相當於現在的四千元。
先幫你更正一下,八十年代前全國工人統一八級工資制,重工業一級工31元,二級工36.5元,三級工43元。輕紡工業低2元,全國地區分類,地區差也是一兩元。那時每月42元工資不知道相當於現在多少,只能告訴你有這樣一個人領工資,一個五口之家就衣食無憂。
……相當現在四千弍百元,百倍之比而已…
八十年代初,既使像上海這樣的一線大城市,人們的月收入也普遍在30元左右。那個年代,你的家庭如果是「雙職工」(夫婦倆都上班拿工資)的話,家庭經濟條件一定算是比較富裕,令人羨慕不已的。
當時的情況下,國家還沒有實行「計劃生育」政策, 社會 上的「光榮媽媽」盛行,一個家庭,子女少則四、五個,多則七、八個,甚至還有十來個的家庭。一大家子算上祖輩三代人得有七、八號,八、九號人口,硬是擠兌在數十平方米簡陋的住宅內,夫婦倆拿著合計才五、六十元的工資,吃著粗茶淡飯,穿著「補丁打補丁」的衣褲,日子照樣一路過過來。
當時,是計劃經濟年代,民營經濟(私營經濟)微乎其微,大家都在國營企業上班,「吃大鍋飯」,大家的收入沒有差距感,收入普遍在同一個水平線上。一個國營企業廠長的收入也略比普通一線工人高一點罷了,那個年代,根本就不存在「富二代」等詞彙。
既使如此低的收入,需要撫養如此之多的子女,但是,人們節衣縮食,艱苦樸素,每月的收入還有盈餘,存儲銀行,也賺到了利息。有些人退休之後銀行的儲蓄少則數千元,多則也有萬余元,相當可觀。
那個年代,中學畢業後,不用上大學,國家也包辦每個人的就業。上班第一年,叫「學徒工」,月收入18元,待三年學了技術轉正之後,工資才可以加到36元(全市統一標准)那個年代,也有加工資的,不看學歷,主要是看工齡,因為工資基數低,每次加工資也就加幾毛錢,但是,大家也都很知足了。
或許有朋友看了此文愣還是整不明白,那個年代,拿著如此低的工資收入,還要撫養如此之多的子女,為何小日子過得還不錯呢,原因很多很多,不一一枚舉,在此僅舉一例,管窺蠡測。就拿當時人們的穿衣問題來說吧,家裡老大的衣褲可以一直輪穿到老二、老三、老四、老五……,如果有子有女的話,也不是大問題,衣褲可以「女裝改男裝」「男裝改女裝」,不僅如此,每件衣褲上還都有許多大塊的「補丁」呢。
現在的九O後、OO後看了此文一定覺著文章裡面描述的內容是天方夜譚吧,當時,的確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