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個月花多少錢
『壹』 看守所一個月上多少錢就差不多了夠花了
看守所里主要就是香煙花的多。而且煙還是好煙。都是至少芙蓉王、硬中華之類的。
如果沒抽煙,這會省一大筆錢。
其他的不怎麼花。
除了煙錢,給2100差不多。3000就好過了。
『貳』 看守所的生活費大概每月需要多少
看守所的生活費一個人一個月大概800足夠。
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准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准。
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帳戶,由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看守所的規定
看守所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對有事實表明可能行凶、暴動、脫逃、自殺的犯罪嫌疑人,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後報告看守所所長。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予以解除。
『叄』 看守所里一個月多少錢才夠
看守所里食宿是免費的,不要繳納生活費的。如果自己要在裡面買點東西也是可以的,這是用你隨身帶進去的錢、或者家屬送去的錢,記在賬上定期購買的。但是每次花費一般也是有限額的,一般在500左右就夠了。
一、拘留所和看守所否區別
1、首先拘留所和看守所本身、以及其中關押對象的性質都是大不相同的,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看守所則是刑事羈押機關。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人員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員,他們是違法分子但行為不構成犯罪;看守所羈押的對象則是依法被刑事拘留、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3、其次是二者的關押期限不同,拘留所里關押期限最少3天最長15天,具體視情節而定。而看守所里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長為37天。
4、二者受到的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二、看守所的犯人每天做的事情
看守所的犯人每天進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勢和勞動教育,同時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還會進行適當的勞動。同時在勞動後,犯人還會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三條
看守所應當對人犯進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勢和勞動教育。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人犯的勞動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肆』 人在看守所一個月多少生活費
大部分看守所一個月生活費規定就是3百~五百元,看守所里除了留所服刑犯的生活是由財政負擔外,其他人員的生活都是自理,一般而言,一個月最多可以送500進去,生活費是根據看守所自己的標准而定的,一般來說都是專款專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看守所的伙食只能保證吃飽,但口味之類的就不用想了,很多人吃不慣,因此會自己購買方便麵、牛奶、餅干之類的副食品,火腿腸之類的熟食品來補充。
『伍』 看守所裡面犯人用錢有沒有規定一個月用多少錢
是有規定的,每個犯人在看守所裡面都會有一個賬戶,每個月由家屬進行充值。目前各個看守所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大部分看守所只允許犯人每個月消費500元,小部分的看守所只有300元的標准。
大部分的看守所里東西都是免費的,但是家屬還是可以給服刑的犯人充值幾百塊錢來購買一些生活用品或者是小零食之類的,因為看守所裡面的生活標準是比較低,如果犯人想改善伙食的話,可以購買一些泡麵餅干類的小零食,這些都是被允許的。
進入到看守所裡面的人都是需要改造的,所以不會讓他們生活的太好的,一般看守所每個月都會有給犯人兩次的購物機會,犯人主要購買的物品就是一些生活物品,例如襪子,內褲,洗發水什麼的,如果遇到傳統節日的話,還可以買一些月餅或者粽子,在這一點上看守所還是非常保障人權的。
『陸』 在看守所一天大概要多少生活費
不需要生活費的。
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拘留所對被拘留人親友傳送或者郵寄的財物應當進行檢查、登記。生活必需品轉交被拘留人,現金由拘留所統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
(6)看守所一個月花多少錢擴展閱讀:
看守所的相關要求規定:
1、被拘留人與他人的來往信件不受檢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記、收發。發現信件內有可能夾帶違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責令被拘留人當面打開信件予以安全檢查。
2、被拘留人需要打電話的,應當向民警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使用拘留所內固定電話進行通話,通話費用原則上自理。被拘留人打電話應當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規定,一般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鍾。
3、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柒』 看守所犯人一個月要多少錢
1、如果因涉嫌犯罪而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只能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應稱為犯人。
2、當事人在羈押在看守所的,看守所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當事人可以不用花錢。
如果想改善生活質量的,當事人也可以用預存的錢在看守所內購買上一些日常用品和食物,一般每月的費用在500元左右就夠了。
『捌』 看守所的人一個月能花多少錢每次能寄多少錢
一般一月300到2000不等,這得看個人的經濟能力了
很多看守所規定一月最多存2000
『玖』 新鄉長垣縣看守所一個月讓花多少錢
一個月能花200元,半個月買一次日用品,一次最多消費100元,只能買日用品,不能買吃的。
『拾』 看守所里邊的人一個月得花多少錢需要家裡給存多少錢
錢建議直接到看守所去上。一次性不要上太多, 現在一些地方看守所已經開始限制每次上錢的金額。
給看守所的在押人員上的東西就四樣 1、衣物 2、被子 3、信件 4、錢。
這四樣東西不要通過什麼郵政或快遞去寄, 直接到看守所上。
1、衣物被子 不要帶鐵和紐扣, 比如褲子 如果上牛仔褲 拉鏈會取掉, 冬天很麻煩的。 衣服也最好不要拉鏈和紐扣的 都用松緊帶的最好。
2、衣物和被子都不要送太好的,送太好就成別人的了。
3、信件,其內容只能是鼓勵嫌疑人的話, 不要涉及案情 否則幹警不會交給在押人員。 有可能在押人員給你寫了信,但也許涉及敏感內容 被幹事扣下了,那裡面沒什麼人權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