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准層高是多少
㈠ 樓房層高標準是多少 普通住宅層高要求
樓房層高標準是多少 普通住宅層高要求
在購買商品房時, 買受人不僅關心商品房的價格、面積、戶型、環境,而且,層高也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熱點。目前,由於商品房層高問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已屢見不鮮。但是,由於現 行的法律法規就房屋層高問題尚未作出詳細規定,部分《商品房買賣合同》對層高問題的約定也不明確,造成許多因層高問題引起的糾紛不能得到妥善解決。
按《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2.8米,是這一層的地面到上一層的地面.這個尺寸是含樓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層高2.8米,可以在保證居住舒適度的基礎上,限度的節約能源。
一、房屋層高的概念和理解
層 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 直距離。」說到層高,我們必須將其與「室內凈高」予以區分。《住宅設計規范》規定,室內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室內凈高和層高的關系可以用公式來表示:層高=室內凈高+樓板厚度,即層高和樓板厚度的差叫室內凈高。《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是就層高進行約定,而許多 買受人在交房驗收時測量的是室內凈高,忽視了樓板厚度的,因此產生了誤解。一般而言,商品房的樓板厚度為12厘米至15厘米,買受人在測量了室內凈高後加 上樓板厚度即為商品房的層高,可以初略判斷該商品房的層高是否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
二、房屋層高現有的標准和要求
《住 宅設計規范》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米;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 用面積的1/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米;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米;廚 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米,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住宅設計規范》是為了保證住宅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 濟等要求而制定的,不符合《住宅設計規范》中的強制性標準的商品房不能通過竣工驗收,買受人當然也可以拒絕交房。就層高而言,在《住宅設計規范》中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米」,該規定表明在層高問題上允許稍有選擇,即並非層高必須為2.80米,但是「室內凈高」卻必須符合《住宅設計規范》的強制 性規定。
三、實際房屋層高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不符的處理
一般而言,買賣雙方會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商品房的層高的具體數值進行約定,如果商品房的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則開發商須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鑒於導致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層高不符的原因不同以及層高誤差值大小不同,理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參照以下方式分別處理。
1、 因變更規劃設計導致層高、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於變更規劃、設計的約定處理。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項目是開 發商的義務,開發商不得擅自變更建築設計。但是,實際建設中,開發商經設計單位同意且經政府規劃部門批准後變更規劃設計的情況時有發生,商品房層高的變化 直接影響房屋的空間尺寸,屬於變更規劃、設計。經政府規劃部門批准後變更層高的,即應當參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於變更規劃、設計的約定處理。例如:長 沙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規定:「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 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 經批準的規劃、設計中的層高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層高不符的,且實際層高也與經批準的規劃、設計中的層高不符,若開發商存在欺詐買受人的故意,即 開發商故意隱瞞經批準的規劃、設計中的層高而虛報層高欺騙買受人,而買受人因不知道真實情況而訂立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麼,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 條的規定,買受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開發商應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五十 五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因此,買受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開發商存在欺詐 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商品房買賣合同》。
3、因建設施工失誤導致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如果《商品房買 賣合同》對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的違約責任如何承擔有約定,原則上應當按合同的約定處理。如果合同對此沒有約定,則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我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如果因建 設施工失誤導致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買受人首先可以要求開發商採取補救措施,這一般適用於實際層高高於合同約定的情況。若實際層高低於合同約定,則 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 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實際層高低於合同約定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肯定是存在的,如造成感官上的壓抑,通風、採光的影響等,但是這些損失卻很難 用金錢數字予以准確確定。但是,筆者認為有一個損失卻是確定無疑的,即空間對價損失,房屋的空間尺寸決定房價,層高減少意味著空間的減少,因此按照買受人 支付的總房款乘以層高減少的比例確定損失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例如:買受人支付的總房款為50萬元,合同約定的層高為3米,實際層高為2.9米,則買受人的 損失應當為50萬元的三十分之一,開發商理應賠償該損失。在一些層高糾紛中,開發商主張按照層高減少部分的建設成本確定損失,筆者認為是不合理的,因為買 受人因層高減少而多支付的房價不僅包括了開發商的建設成本,還包括了開發商的利潤。也有人認為,雖然層高減少了,但是與該商品房關聯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 設施等並沒有減少,因此不能按照買受人支付的總房款乘以層高減少的比例確定損失。筆者認為,商品房的價格確實包含了與該商品房關聯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設 施的價值,但是,該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設施的價值是均攤在每套商品房的價格之中的,也就是說,如果商品房的空間減小,那麼它均攤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設施 的價值也就相應減少,因此按照買受人支付的總房款乘以層高減少的比例確定損失才是合理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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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建築規范規定標准層高不得低於多少啊
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底層住宅的層高不應超過3.6米。辦公建築、酒店建築標准層高一般控制在3.6-3.9米范圍內,底層或裙樓部分因功能要求加大層高的,應控制在4.8米范圍內。商業建築標准層高一般不得超過4.5米,底層或裙樓部分因功能要求加大層高的,應控制在5米內。規范規定層高低於兩米一不算建築面積。
㈢ 一般商品房層高多少
①層高和室內凈高,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
②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③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m。
④ 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m。
⑤ 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在實際應用中因為很多地方要設計地熱,所以層高增加100,變成2.9米。而有些大戶型比如高層豪宅、洋房等,因為房間較大,需要更高的層高,所以會做到3米,別墅可能會出現3.3米、3.6米等層高。
㈣ 高層住宅標准房層高是多少米
摘要 《住宅設計規范》中關於層高的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
㈤ 普通住宅標准層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層高標准
普通住宅標准層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層高標准
按《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2.8米,是這一層的地面到上一層的地面.這個尺寸是含樓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層高2.8米,可以在保證居住舒適度的基礎上,限度的節約能源。
按《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2.8米,是這一層的地面到上一層的地面.這個尺寸是含樓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層高2.8米,可以在保證居住舒適度的基礎上,限度的節約能源。
普通住宅標准層高
在
購買商品房時,買受人不僅關心商品房的價格、面積、戶型、環境,而且,層高也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熱點。目前,由於商品房層高問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已屢見不
鮮。但是,由於現行的法律法規就房屋層高問題尚未作出詳細規定,部分《商品房買賣合同》對層高問題的約定也不明確,造成許多因層高問題引起的糾紛不能得到
妥善解決。
一、房屋層高的概念和理解
層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
《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說到層高,我們必須將其與「室內凈高」予以區分。《住宅設計規范》規定,
室內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室內凈高和層高的關系可以用公式來表示:層高=室內凈高+樓板厚度,即層高和樓板厚
度的差叫室內凈高。《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是就層高進行約定,而許多買受人在交房驗收時測量的是室內凈高,忽視了樓板厚度的,因此產生了誤解。一般而
言,商品房的樓板厚度為12厘米至15厘米,買受人在測量了室內凈高後加上樓板厚度即為商品房的層高,可以初略判斷該商品房的層高是否符合《商品房買賣合
同》的約定。
二、房屋層高現有的標准和要求
《住宅設計規范》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米;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
高不應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
內凈高不應低於2.10米;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米;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米,且不得影響
門、窗扇開啟。《住宅設計規范》是為了保證住宅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等要求而制定的,不符合《住宅設計規范》中的強制性標準的商品房不能通過竣
工驗收,買受人當然也可以拒絕交房。就層高而言,在《住宅設計規范》中規定「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米」,該規定表明在層高問題上允許稍有選擇,即並非
層高必須為2.80米,但是「室內凈高」卻必須符合《住宅設計規范》的強制性規定。
三、實際房屋層高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不符的處理
一般而言,買賣雙方會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商品房的層高的具體數值進行約定,如果商品房的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不符,則開發商須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鑒於導致實際層高與合同約定層高不符的原因不同以及層高誤差值大小不同,理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參照以下方式分別處理。
普通住宅標准層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層高標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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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小高層層高標準是多少
小高層在8-13層居多,層高與小高層無關,由容積率和總樓層數決定。
按照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宜為2.80m。(可以到3.3m)
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m。
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m。
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應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㈦ 房子的標准層高是多少拜託各位大神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0m;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低於2.10m;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m。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得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層高: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室內凈高: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㈧ 樓房層高一般是多少有一個標准嗎
按照國內的《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卧室、起居室(廳)時,其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m;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m;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得低於1.90m,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㈨ 層高標準是什麼
按《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
2.8米是這一層的地面到上一層的地面.這個尺寸是含樓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層高2.8米,可以在保證居住舒適度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節約能源。
住宅的高度計量除了用「米」,還可用「層」來計算,每一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有一定要求,稱為層高。
層高通常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層高減去樓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凈高。出於降低成本、節約建材、節約土地等考慮,目前一般住宅層高都在2.8米左右。
樓面層高
樓面層高系指房屋上下兩層樓面,或二層樓面至地面,或樓面至屋頂面結構層的垂直距離。
樓板面至屋頂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樓板面至房屋頂平檯面的高度,但房屋頂面或平檯面都不應包括隔熱層的高度。樓面或地面也不應包括裝飾層的厚度,例如用於裝飾而鋪設的木地板、塑膠地板、瓷磚、石材板料等塊料面層的裝飾厚度。
我們所指的層高一般均指的是樓面層高,這種層高的定義和解釋已得到了認同;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有一些細則,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討論,以求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