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稅後工資差多少
1. 稅前和稅後工資差別
薪水中的稅前是指沒有扣稅的薪水額,而稅後,是指扣除了個人所得稅之後的薪水額。
一般,稅前工資,又叫應發工資,就是你當月所能得到的月薪,包括工資、飯貼、車貼、房帖、獎金等。
有的單位獎金另計,那麼,稅前工資就包括工資、飯貼、車貼、房帖、各種固定補助、津貼等等。
薪水和價格不是一個概念,而且兩種稅也不是一樣的,一個是個人所得稅,一個是銷售時的增值稅!而個人所得稅是含在薪水裡面的,所以,對於薪水而言它在稅前是含稅的;而增值稅是價外稅,它是不應該含在價格中的,所以對於價格而言它在稅前是不含稅的。
兩個不同的稅種,如果你把它理解成都是稅,那麼當然會出現你所說的矛盾。
(1)稅前稅後工資差多少擴展閱讀:
稅前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之前的總工資,即可以直接拿來套用國家稅法進行計稅的部分。稅前工資=所有收入總和-(社保+公積金)。該部分稅前工資計算結果<5000元,則不再征稅,>5000元,則按征稅制分級征稅。也就是說不需要計稅的工資=5000+社保+公積金,但這3500是應計入稅前工資的。
個人所得稅=∑(所有收入總和-(社保+公積金))X分級稅率
稅前工資Q(應發工資)=到手工資D(實發工資)+社保個人繳納部分W+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G+個人所得稅X。
考慮個稅計算(以i=5000為個稅起點),更進一步地,稅前工資Q與到手工資D關系:
Q=[(W+G)*(1-R)+D-N-i*R]/(1-R)
或者:
D=N+i*R+(Q-W-G)*(1-R)
其中,稅率為R,該稅率對應的速算數為N,並且R的計算需要參考(未扣稅)應納稅所得額(=Q-W-G-i)所落入的稅率區間,具體參可考一些個稅計算網站,同時注意"各項社會保險費"還包括了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社保(即五險)一般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後兩項一般不需要個人繳納,且即便單位繳納,一般也不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一般不一樣多。
稅後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扣除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個人所得稅後,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是稅前列支的。
因此,稅後工資是多少,公司實際發放的工資就是多少,不需要再另外扣費用,稅後工資指的就是實際發放的工資。
稅後工資指先扣除自己的五險一金,再交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實際發放的工資。
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
五險一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適用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3%-45% ;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5%一35%
3、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 ;
4、勞務報酬所得,稅率20% ,對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先按規定計算應納稅額,然後加征五成(加征50%);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加征100%) ;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20% 。
2. 稅前稅後工資相差多少呀
工資越高,稅金越高!視不同收入而定!
3. 稅前和稅後差別有那麼大嗎
稅前16萬如果是指年薪的話,且什麼都不扣的話,合成稅後是142560
也就是如果你不考慮交稅的問題的話,一個是每年到手142560元,一個是到手150000唄
差7440
4. 工資稅前稅後能差多少
工資越高相差越大。
5. 稅前工資和稅後工資的區別
稅後工資與稅前工資的區別如下:
1、不同的影響因素
稅後工資是直接影響市場容量的重要因素。稅前工資一方面受宏觀經濟條件的影響,另一方面受國民收入分配政策和消費政策的影響。稅前工資直接決定著消費者購買力的高低。
2、覆蓋范圍不同
稅後工資根據稅法規定,勞動報酬中扣除免稅項目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的部分。稅前工資是指按照工作時間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性工資制度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3、不同的計算方法
稅後工資的計算公式為:營業凈收入=營業收入-營業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其他資產出租凈收入、自有房屋轉租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含轉讓資產的所有權。
稅前工資計算公式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4、不同的功能
稅後工資反映一個地區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而稅前工資則反映人民生活水平。
(5)稅前稅後工資差多少擴展閱讀:
每家公司的工資形式都不一樣。有些公司只有「工資」,沒有任何其他補貼。有的公司分為「基本工資、績效、補貼」等。
無論公司以何種名義支付這些資金,只要是「工資性質的補貼和津貼」,包括加班費、年終獎等;或者是「納稅人自己的工資收入項目的收入」,它們應該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這些資金的總和通常被稱為「稅前工資」。
6. 稅前稅後工資到底差多少比如稅前4000和稅後4000到手的錢到底差多少還有為什麼合同寫的稅後4
先說明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第一步,從勞動合同約定金額中去掉免徵額(即用合同工資減去三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住房公積金】,再減去個稅起征點3500元得到的「應納稅額」);
第二步,找到對應稅率,根據你所述的情況,4000適用3%稅率,與之相乘;
第三步,最後再將第二步的結果減去速算扣除數(4000元的速算扣除數為0)即可。
7. 稅前工資和稅後工資具體怎麼算的5000元的稅前和稅後是多少
要知道你的五險一金繳費比例,每個單位不一定一樣,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2%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按這個比例你大概扣前是6172外加你還扣了點稅金,應該比6200多一點
8. 稅前稅後工資的演算法
稅後,所指的是,你的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這三者以後,實際到手的錢。
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一般是稅前工資的11%(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一般是10%。
不同地區、不同單位有差別,僅供參考。
9. 工資稅前和稅後有相差多少
(3000-2000)*10%-25=75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
工資薪金,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從2008年3月1日起,起征點為2000元)。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5%至45%)計繳個人所得稅。
三費一金是指社保費、醫保費、養老費和住房公積金
計算公式是: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
速算
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不超過475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過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過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過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過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超過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註:①表中所列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②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例:王某當月取得工資收入9400元,當月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共計1000元,費用扣除額為2000元,則 王某 當月應納稅所得額=9400-1000-2000=64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6400×20%-375=905元。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規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指:(1)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2)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3)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4)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5)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登記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投資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登記成立的獨資、合夥性質的私營企業的投資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登記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的投資者、經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批准成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他個人獨資、個人合夥性質的機構或組織的投資者,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參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納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是指納稅義務人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說的損失,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含稅級距
不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說明
1
不超過5,000元的
不超過4750元的
5
0
1、表中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成本(費用、損失)後的所得額。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2
超過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過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過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過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超過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對企事業單位的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稅規定
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企業實行個人承包、承租經營後,如果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應先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承包經營、承租經營者按照承包、承租經營合同(協議)規定取得的所得,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為:
A. 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適用5%一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B.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後,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一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征稅。
(2)企業實行個人承包、承租經營後,如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應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
(3)企業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後,不能提供完整、准確的納稅資料、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確定徵收方式。(國稅發〔1994〕 179號)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勞務報酬所得計稅規定
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納稅。
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於納稅人每次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稅率;超過50000元的部分,適用40%的稅率
註:實質上為超額累進稅率,判斷加成征稅的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而非收入額)
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級數 含稅所得 不含稅收入額 稅率
(%) 速算
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過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超過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獲取勞務報酬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從其收入中支付給中介人和相關人員的報酬,在定率扣除20%的費用後,一律不再扣除。對中介人和相關人員取得的上述報酬,應分別計征個人所得稅(國稅函[1996]602號)
稿酬所得計稅規定
稿酬所得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後,財產繼承人取得的遺作稿酬所得也應納稅。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出版、發表作品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任職、受雇於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於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並,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2]146號)
例:李四一次獲得稿酬收入32000元,其應納稅款應為:
32000×(1-20%)×20%×(1-30%)=3584(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計稅規定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對於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納稅。個人取得特許權的經濟賠償收入,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納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的合法憑證,允許從所得中扣除。(財稅字[1994]020號)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4〕089號)。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稅規定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除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支付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158號)
個體工商戶與企業聯營而分得的利潤,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4]020號)財產租賃所得計稅規定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1)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財產租賃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5]125號)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2)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憑證,從其財產租賃收入中扣除。納稅人提供准確、有效憑證,由納稅人負擔的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准予扣除。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國稅發[1999]089號)
(3)在計算每月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時,應先扣除有關稅金、教育費附加和修繕費用,再按稅法規定減除800元或20%的法定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每月取得財產轉租所得,可在扣除轉租人支付的租金、稅金和教育費附加後,再就其餘額按稅法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計稅規定
個人取得的各項財產轉讓所得,包括轉讓有價證券(除股票轉讓所得外)、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都要納稅。
財產轉讓所得,以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財產原值,是指:
(1)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5)其他財產,參照以上方法確定。
納稅義務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偶然所得計稅規定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納稅義務人;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扣繳義務人。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實行源泉扣繳。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個人參加有獎儲蓄取得的各種形式的中獎所得,屬於機遇性的所得,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中「偶然所得」應稅項目的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支付該項所得的各級銀行部門是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國稅函發[1995]98號)
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國稅發[1994]127號、國稅函發[1998]803號、財稅[1998]12號)
個人因參加企業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所得,應按「偶然所得」項目,由舉辦有獎銷售活動的企業(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國稅函[2002]6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