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補償標準是多少
『壹』 國家徵用林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林地徵用補償標准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土地上附著青苗費,每個地方每個時間段的具體情況不同。林地徵用是國家對土地進行的總體規劃,是整個國家發展的影響因素,在征地過程中會完全保障人民相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貳』 國家佔用林地的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沒有關於征佔用林地的統一補償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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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地方補貼政策:
以山西省為例,《山西省徵用、佔用林地補償費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暫行辦法》對征佔用林地的補償規定做出具體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被依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的單位(個人),必須繳納林地補償費、林木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和安置補助費。
第三條 林地補償費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徵用、佔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徵用、佔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達到掛果年齡的經濟樹種),按佔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佔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經濟林林地(包括果園、竹林),按徵用、佔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種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計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計算;
7、防護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計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計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苗木年產值)的8倍計算;株數最大值不超過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當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計算,人工灌木林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計算;特殊灌木林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計算10、宜林地按當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計算;
11、跡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計算;
12、針闊喬木混交林、喬灌混交林,按株數及合理密度進行面積分割。
第四條 臨時徵用、佔用林地的,按林地補償費的50%繳納,需伐除樹木的,還應繳納林木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
『叄』 農村林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肆』 佔用林地怎麼規定補償標准
關於佔用林地補償標准具體規定如下:1、林木補償費。2、森木植被恢復費。徵用、佔用林地單位在被徵用、佔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徵用、佔用菜地的標准和規定辦理。4、勞動力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伍』 林地補償標准
有補償的。林地徵收是有補償的,這在我國的《森林法》18條中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林地的徵收補償標准各地卻有所不同。
總體來看,林地徵收補償費用包括以下3個方面:
1、土地補償費
2、安置補助費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上述三項都是直接補貼給該林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
此外,徵收部門還應繳納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專門用來恢復因征地而減少的林地植被面積。此項費用要交給當地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
各項費用繳納的標准:
1、森林植被恢復費: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綜【2002】73號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新林計字【2006】503號文《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區森林植被恢復徵收標準的通知》規定:
(1)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規劃區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規定標準的2倍收取。對農民按規定標准建設住宅佔用林地,在「十五」期間暫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復費。
林地補償費:自治區計委、財政廳新計價房【2001】500號《關於下發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土地管理行政事業收費標準的通知》、新政函【2010】323號《關於同意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批復》以及新林資字【2011】161號《關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批復〉的通知》的規定:
有林地補償基數按一等耕地(高產田),疏林地、灌木林地按二等耕地(中產田),宜林地按三等耕地(低產田)進行計算。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年產值的8倍計算。
林地安置補助費:自治區計委、財政廳新計價房【2001】500號《關於下發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土地管理行政事業收費標準的通知》、新政函【2010】323號《關於同意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批復》以及新林資字【2011】161號《關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批復〉的通知》的規定:
人均耕地在3.0畝以上,安置補助費補償標准為年產值的12-13倍計算。
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不得低於補償標準的20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二十一條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第(二)條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建(構)築物、樹木等,本辦法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補償(見本辦法附件),本辦法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約定標准進行補償;本辦法沒有規定又約定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損失實際價值確定。
新的補償標准規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期限分為永久使用(佔用、徵收、徵用)林地和臨時佔用林地,臨時佔用林地期限不得超過2年。
永久使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需向被使用林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支付林地補償費、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臨時佔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需向被臨時佔用林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支付林地補償費和林木補償費。
拓展資料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准。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准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
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准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准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陸』 林地補償標准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的賠償
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於因佔用、徵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採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柒』 林地徵收補償標準是什麼
林地征地補償標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具體規定進行實施。根據每年的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也是有差異的。補償標准會按照保障林地原有使用權人的權益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捌』 國家修路佔用林地賠償標準是多少
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准根據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
征地要在征地范圍內對征地文號、補償標准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征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征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征佔用林地補償標准問題: 凡申請徵用、佔用林地的單位,應提供下列文件:
(一)徵用、佔用林地申請書;
(二)縣(區)級以上計劃主管部門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批準的項目計劃任務書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被徵用、佔用林地平面圖和林木等地面附著物調查清冊。 需伐除和挖去樹木的,還應由原林地、林木所有權或使用權單位提交採伐林木申請書。
三、徵用、佔用林地補償費,按如下標准繳納:
(一)林木補償費
1、防護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蟲防治、護林防火等,下同)全過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徵用、佔用時林地上的林木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1000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計算。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徵用、佔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後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種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徵用、佔用時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2000~3000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徵用、佔用當年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常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5元,以後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築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二)森木植被恢復費 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徵用、佔用林地單位在被徵用、佔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三)林地補償費 按照本市徵用、佔用菜地的標准和規定辦理。
(8)林地的補償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山西省徵用、佔用林地補償費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林木補償費:
1、用材林:人工幼齡林(指未成林林地的林木)每株按當地同種類樹木苗木成本的3倍計算;天然幼齡林每株按同種(類)人工幼齡林的80%計算;成林林地、疏林地按林木蓄積量價值(現行木材市場平均價格)的3倍計算。
2、防護林按用材林補償費標準的3倍計算;
3、特種用途林按用材林補償費標準的4倍計算;
4、經濟林,尚無收益的經濟林按苗木成本的6倍計算,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經濟林按當地同類經濟林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倍計算,收益盛期的經濟林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5倍計算;
5、人工灌木林地按當地的人工幼林地(不含珍貴風景苗木)的60%計算;天然灌木林地,按當地天然幼林地的50%計算;特殊灌木林地按當地人工幼林地(不含珍貴風景苗木)的70%計算;
6、苗圃地苗木,按當地同種苗木上一年度市場單株平均銷售價的3倍計算。
『玖』 徵用林地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摘要 用材林地:平均年產值四到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