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酒駕的標准值是多少
A. 酒駕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飲酒駕車為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醉酒駕車為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後駕車≥20,<80
醉酒後駕車≥80
B. 酒駕的標準是多少毫升
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可以認定為醉酒駕車
酒精含量超20mg/100ml今後,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後駕車時將執行新標准,按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尺度進行處罰。據交警介紹,在機動車駕駛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為飲酒駕車,大致相當於飲用一杯啤酒;
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可以認定為醉酒駕車,相當於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這是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式發布並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准(GB19522-2004)(以下簡稱標准)規定的。
(2)構成酒駕的標准值是多少擴展閱讀:
2011年5月2日啟用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和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中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C. 酒駕數值標准呢
酒駕跟醉駕的指標分別是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於等於20mg小於80mg和大於80mg。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分析】
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兩者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於等於20mg,小於80mg屬於酒駕。而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於或者等於80mg就判定為醉駕。通俗點說就是,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毫克相當於1杯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0毫克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兩瓶啤酒。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飲啤酒超過兩瓶可稱為醉駕。人體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時,不同酒類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6個易拉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D. 酒駕的標準是什麼
酒駕的標準是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4酒精含量值
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
閾值
(mg/100mL)
飲酒後駕車
≥20,<80
醉酒後駕車
≥8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 酒駕醉駕標準是多少
一、酒駕和醉駕的判斷標准
1、飲酒駕車
飲酒駕車判斷標准: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