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藉人員東莞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❶ 東莞失業保險金2021一個月多少錢
按月領取特遇標准
1、 失業保險金:按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的9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2、 一次性生活補助:201年7月1日前嫩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徽費工資的2%計算;
3、 家職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准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懶費工資的1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啦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從次開始,不再發放求職補貼。
②如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並特合按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情況下,求職補貼可領月數重新計算。)4、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童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次性領取待遇標准
1,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未核待遇月數/12,直接取整數)「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04+上次制余待遇月數0.25
2 一次性生酒補助:2014年7月1日前嫩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嫩費工資的2%計算。
拓展資料:
東莞,廣東省轄地級市,特大城市,東莞地處中國華南地區、廣東省中南部、珠江口東岸,西北接廣州市,南接深圳市,東北接惠州市,全市陸地面積2460.1平方千米,海域面積82.57平方千米。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末,東莞市常住人口為1046.6625萬人。截至2020年6月,東莞市下轄4個街道、28個鎮
❷ 東莞失業險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一個月
按廣東最新規定失業險為:1720*0.9=1548元/月的,另外,前面六個月還有求職補貼,假如失業按2000元繳納的,求職補貼就是300元/月,合計就是:1848元/月了。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第十九條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計發,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可以結合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當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失業保險金標准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准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東莞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一個月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想領取失業金,就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同時還需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在東莞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什麼條件,需提供哪些資料,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受理機構】:東莞市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769-12333
【辦理期限】: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到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適用對象】:東莞市戶籍失業人員
【溫馨提示】:非東莞戶籍失業人員請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
東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2013年最新公布數據顯示,東莞最底工資標准為1310元/月,因此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計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金要提供什麼資料?
1、《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就業失業手冊》;
3、《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5、一寸彩照一張;
6、銀行存摺(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1、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2、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存摺)、《失業保險待遇卡》於次月15日後,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金常見問題
一、我是東莞本地人,現在失業了,請問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提供哪些資料?
回復:《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就業失業手冊》、《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銀行存摺。
二、我想辭職了,之前失業保險已經買了兩年,請問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回復:不可以,按照規定主動辭職的不可以領取東莞失業保險金。
三、我東莞戶籍,現在失業了,想咨詢一下申領東莞失業金需滿足什麼條件?
回復:簡單而言就是必需滿足三個條件:繳費滿一年,非自己意願失業以及有求職要求。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東莞失業保險一個月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東莞失業保險一個月能領的錢應分情況考慮。
東莞失業保險一個月能領的錢具體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❺ 東莞失業補助金能領幾個月,一個月多少錢
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按月發放。2020年3月至東莞市政策實施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請補發。一人最高可領1800元。
申領方法:
線上: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廣東人社」APP、「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等辦理
線下:在東莞市最後參保所在園區、鎮(街)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現場辦理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00元/人/月;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150元/人/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根據《廣東省養老保險條例》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准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核定。2018年3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為574元,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為460元。而從2019年9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為690元,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為552元。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失業人員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不滿1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0%;滿10年不滿2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5%;20年以上的,平均繳費基數×50%。
核定後的待遇需在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准范圍內,目前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月,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准,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以上數據依據網路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准,具體可工作日咨詢東莞市社保中心。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計算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按照失業前累計繳費失業保險的年限核定,每滿一年可領取2個月,最長期限為24個月。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❻ 外地員工在東莞參保11年失業有多少失業金呢
外地員工在東莞參保11年失業有10-20萬失業金。
❼ 東莞失業金2021一個月多少錢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300元/人/月;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150元/人/月。
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按月發放。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與補助金的區別:
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區別在於定位的不同。失業補助金是國家社保局對那些困難失業人員發放的臨時生活補助,讓他們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礎,這個費用將直接從當地財政撥款當中進行支出。而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補助金本身是一個福利性的政策,而失業保險金是一種長期性的補助政策,即勞動者失業後才可以獲取。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流程:
1.合同的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必須填寫,還需加上公司的公章。注意填寫離職原因的時候,不能寫個人主動辭職,原因要填寫是公司或者雙方的原因造成的離職。還需公司到規定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必須是在15個工作日。
2.申請表格:《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按實際情況填寫,還需要表明自己有求職的意願。
3.資料准備:領取失業金必須要在公司繳滿失業保險金一年。在領取失業金的時候還需要准備一些材料,身份證、社保卡、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登記證明。
4.領取:個人資料提交到當地社保中心後,審核時間一般是10個工作日,如果合格就有人通知領取失業金和參加就業培訓。就業培訓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進行,如果沒有按時簽訂,就會被視為主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