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標準是多少錢
❶ 離婚賠償的標准有哪些
離婚賠償的條件包括:
1、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法定情形;
2、前述行為導致雙方離婚;
3、必須是無過錯的一方才能向另一方主張賠償;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❷ 離婚損害賠償多少錢
離婚損害的賠償金額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具體精神賠償標准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法律規定一方婚內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導致雙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❸ 一方出軌離婚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方出軌離婚沒有賠償,也就沒有賠償標准,只有一方存在以下行為才可以要求賠償:
1、一方重婚;
2、一方與他人同居;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並且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訴離婚時才能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❹ 一般判決離婚的賠償金是多少
離婚賠償金一般沒有額度限制,通常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即醫療費、誤工費等加上精神撫慰金。離婚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在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主要是靠法院自由裁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❺ 離婚賠償標准
離婚賠償的標準是:
1、物質損害賠償標準是實際損失;
2、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行為情節、所造成的後果等因素綜合確認具體數額為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❻ 協議離婚賠償標准分別是多少
協議離婚賠償標準是物質損害賠償加精神撫慰金。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有實施家庭暴力、與他人同居等重大過錯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雙方協議離婚的,可以自行協商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❼ 離婚損害賠償金額標准
根據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限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法定情形)給受害人一方造成經濟損失,過錯方應予賠償經濟損失,譬如,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給對方造成傷害後果所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對受害方的精神損失予以賠償。在離婚訴訟中,由於一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受到損害是肯定的,這種損害既包括物質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該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書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社會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該解釋還對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作了原則規定,無過錯方可據此請求法院判決過錯方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並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於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於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在離婚訴訟中,誰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誰是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及如何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都作了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離婚無過錯損害賠償的請求主體是無過錯方。因為無過錯方是受害人,他(她)對分割人即過錯方因過錯給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當然有權主張權利。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顯然,第三者不能成為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這是因為,第三者不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如果無過錯方訴訟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種法律關系,而非離婚之訴。
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可見,提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請求的程序是很嚴格的。同時,對於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依法也是不會得到支持的。
❽ 離婚損害賠償金額計算最高標準是多少
離婚損害賠償金額標準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進行確定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