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殘疾標準是多少分
發布時間: 2022-04-26 20:12:07
『壹』 聽力殘疾標准分哪幾個等級
一、
聽力語言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聽力喪失或聽覺障礙,而聽不到或聽不真周圍環境的聲音;語言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不能說話或語言障礙。從而都難能同一般人進行正常的語言交往活動。
聽力語言殘疾包括:(一)聽力和語言功能完全喪失(既聾又啞);(二)聽力喪失而能說話或構音不清(聾而不啞);(三)單純語言障礙,包括失語、失音、構音不清或嚴重口吃。
聽力殘疾分為聾和重聽兩類。
- 二、
聽力語言殘疾的分級
(一)聾
一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1分貝(dB,聽力級下同)。
二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71分貝、等於或小於90分貝。
(二)重聽
一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56分貝、等於或小於70分貝。
二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41分貝、等於或小於55分貝。
列表如下:
- 類別級別聽力損失程度
- 聾 一級聾>91dB
- 二級聾90~71dB
- 重 聽 一級重聽70~56dB
- 二級重聽55~41dB
(三)單純的語言殘疾,不分等級。
註:(一)上述「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是指語言頻率為500、1000、2000赫茲(Hz)的平均數。
(二)聾和重聽均指雙耳;若雙耳聽力損失程度不同,則以聽力損失輕的一耳為准。
(三)若一耳系聾或重聽,而另一耳的聽力損失程度等於或小於40分貝,不屬於聽力殘疾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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