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一年可以積多少分
1. 東莞居住證滿15個月積分入學能夠積多少分
東莞積分入學居住證這一個項目,是一個月一分,居住證滿15個月也就是15分以上。
2. 關於上海居住證積分,每年是幾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計算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的依據。
3. 上海居住證政策積分要多少才達到標准值
上海居住證積分標准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4. 中山市居住證一年積多少分
一年5分 ZHENTA 奶奶的 回答簡單還不行
5.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標准分值是多少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五至第十二條可知,上海《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總積分標准分值為120分。各項指標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一、基礎指標及分值
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1. 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持證人年齡為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2.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3.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4. 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否則,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二、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1. 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的具體條件的創業人才或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2. 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的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3.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4.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5.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6.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7.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8.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9.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三、減分指標及分值
減分指標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
1.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
持證人3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職稱職業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
2.行政拘留記錄
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記錄
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
四、一票否決指標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市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
6. 居住證一年可以積多少分
居住證並沒有一年能積多少分的硬性規定,只要積夠分值,即可享受當地相應的福利政策。以上海市為例,總積分標准分值為120分。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規定,具體積分細則如下:
第六條(基礎指標及分值)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後給予加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第七條(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
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三)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四)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六)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七)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九)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十)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6)居住證一年可以積多少分擴展閱讀: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就業,同時,城市間的人口流動也不斷加速。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國跨縣(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達到1.7056億。
這部分常住人口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仍難以與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工作和生活面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風險和矛盾。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上述問題,近年來作出一系列推進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同年7月國務院印發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都將建立居住證制度作為創新人口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提出了明確要求。
因此,有必要制定條例,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為流動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提供製度框架、有序推進城鎮化進程。
居住半年以上可申領,按梯度賦權機制享公共服務:
該負責人介紹,條例從為流動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提供製度框架出發,規定: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條例在不影響其他流動人口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具體包括:
一是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等便利。
二是建立了梯度賦權的機制。條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逐步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三是建立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落戶制度等方式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銜接通道,並明確了各類城市確定落戶條件的標准。
7. 上海居住證積分需要滿幾分才能達到積分標准本科學歷可以積幾分
上海居住證積分標準是120分,本科學歷可以積60分。
8. 居住證積滿120分什麼意思
上海居住證積分標准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凡在滬穩定工作,居住,並參加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的持有居住證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居住證積分:居住在標准分值為120分,達標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件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用服務待遇。昨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內容和申辦流程。
向特定和重點領域傾斜
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的設計,突出來滬人員的實際貢獻,強調對特定領域和重點區域的政策傾斜,為特定公共服務領域來滬人員大和遠郊重點區域設定了專門指標。
指標體系還突出了積分的遞增累加效應,建立逐年逐級遞增累加機制,為長期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來滬人員建立良好的預期。對特定對象如沒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還設定專門指標,以實現政策的平穩過渡。
根據規定,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其中,基礎指標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加分指標包括緊急急需專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減分指標包括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一票否決指標,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緊缺急需專業可獲加分
在基礎指標的分值設定上,年齡指標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加分指標的分值更多偏重於對上海經濟發展的貢獻度,其中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指標最高100分。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技術指標最高100分。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 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最高分值20分。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指標最高分值40分。減分指標的分值則包括:持證人3年內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的,每天扣減150分。
持證人員可上網模擬估分
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在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期間,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范圍是指環衛領域遠郊重點區域是指臨港地區。根據總積分的規則,持證人的總積分等於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此外,積分指標體系和標准分值還將根據上海景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人員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託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在《居住證》簽注時,對持證人積分予以確認。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委託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持證人積分項目發生變化導致積分下降或出現減分項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積分進行扣減,並告知持證人。持證人《居住證》被注銷時,積分自動失效。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詳解
積分制:
① 基礎指標:年齡 分值最高30分
取得大專(高職)學歷 積50分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 積90分
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積100分
取得博士研究學位 積110分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最高分值140分
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積15分
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積30分
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積60分
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位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 積100分
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積140分
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每滿1年積3分
② 加分指標: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 積30分
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指標 最高100分
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技術指標 最高100分
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 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 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大學應屆畢業生 積10分
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 最高分值40分
③ 減分指標:
持證人3年內申請積分時有提供虛假材料 每次扣減150分
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 每條扣減50分
持證人5年內有一般刑事犯罪疾記錄 每條扣減150分
④ 一票否決:
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取消申請積分資格
9. 居住證一年是幾分
6分6分6分
10. 請問居住證一年等於多少分
目前積分入戶的居住證積分是按有效天數來算,不是按居住證的可使用年限來算的,有效天數滿一年即可積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