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拖欠工資多少天算
㈠ 多久算拖欠工資,工資晚發多長時間算拖欠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每月用貨幣支付一次。具體每月支付時間,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為拖欠。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
【法律分析】
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個人沒簽定勞動合同,則按照公司每月的財務日計算,比如說通常都是每月15號發工資,則15號為發工資日;法律規定:企業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准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周期期滿時結算。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可以把實際情況給老闆說一下,如果還不解決問題的話就去勞動監察答對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㈡ 企業拖欠員工工資多久算違法
法律分析:公司只要拖欠工資就是違法的,不論時間長短。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㈢ 拖欠工資多長時間算違法
公司只要拖欠工資就是違法的,不論時間長短。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㈣ 拖欠員工工資多少天算違法行為
拖欠員工工資三十天算違法行為。拖欠工資,也就是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發工資的時間還沒有發工資給勞動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工資要以貨幣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的期限內還不支付的,那麼用人單位還要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㈤ 公司拖欠多久算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法律分析】
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每月用貨幣支付一次。具體每月支付時間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為拖欠。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一)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人提供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和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信息。如果不方便出面,可以選擇撥打投訴電話:12333進行口頭投訴,由舉報中心接待員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確認無誤後簽名或蓋章,投訴人拒簽的,應註明情況;如果接待員要對投訴過程錄音,需要徵得舉報人的同意。(二)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以及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會給予立案,再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可以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㈥ 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多久算違法
一般在兩個月左右。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資在第三個月發放屬於違法,如1月份工資在3月份發放就屬於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在兩年之內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如是離職結算,勞動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後15日內和企業結清工資。根據《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一般情況下六十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調查。當前根據防範處置企業拖欠工資的專項檢查工作要求,勞動部門將在15日內完成調查。
㈦ 工資拖欠多久算違法
拖欠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違法。勞動者可以通過與單位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索要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發工資的時間還沒有發工資給勞動者。按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也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的期限內還不支付的,那麼用人單位還要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㈧ 拖欠員工工資多少天就算違法會如何處理
在工作中員工最害怕的就是公司拖欠工資,拖欠工資在法律上也是名為規定屬於違法的行為。拖欠工資比較嚴重的就是觸犯了法律,會被判刑。所以作為員工一旦被公司拖欠工資的話,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個人的權益。老闆拖欠公司多久才屬於違法,該負什麼樣的責任,都要了解清楚。這樣才可以找到證據維護自己,上法院起訴或者是上勞動局投訴,公司就會擔法律責任。
維護權益
特別是受疫情的影響,有很多公司經濟都是不景氣的,很多用人單位經營不善之後,就會發生拖欠工人的工資。作為員工來說面對公司有這種行為也是很不幸的,一定要積極的和公司協商要求盡快支付工資。和公司領導人做出相應的解決辦法,用人單位一直耍老賴的話,就應該向勞動監督局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