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葯費一年報銷多少
1. 北京醫保門診怎麼報銷一年最多報多少
報銷上限是醫保承擔的最高限額。北京市門診的最高報銷限額為兩萬元,住院報銷基礎值為10萬,再加上住院大額補助的20萬,上限最高可以達到30萬元。也就是說,北京的醫保最多可以幫承擔30萬元的治療費用。
北京市的報銷比例最低為85%,最高可達到97%,其中的規律是,醫院等級越低,報銷比例越高。住院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不過住院大額補助是個例外,為85%。另外近期設立的醫事服務費,採取的是定額報銷制度,會根據所選醫院級別和醫師級別給與相應的固定金額補助。
(1)北京醫葯費一年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門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1、北京市政府昨日發布《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這標志著本市居民醫保制度徹底打破城鄉二元分割結構,城鄉醫保制度在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個方面將實現完全統一。
2、為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醫療保險權益,昨日,市政府發布《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這標志著本市居民醫保制度徹底打破城鄉二元分割結構,城鄉醫保制度在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個方面將實現完全統一。
3、據悉,制度統一後,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有明顯提升,財政補助標准大幅提高,定點醫療機構選擇范圍進一步擴大。其中,門診最高報銷比例達到了55%,比原來提高了5個百分點;住院最高報銷比例達80%,比原來提高了5-10個百分點。
4、同時,城鄉居民醫保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本市戶籍人員的外埠戶籍配偶、子女,沒有其他基本醫療保障的也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此外,北京市農村居民的社保卡也將陸續發放,實現就診實時結算。據悉,此次政策調整將涉及386萬餘人。
住院年度封頂線提至20萬元
1、統一的醫保待遇方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用「全面提升」來形容,「新制度實施後,城鄉居民的醫保待遇全面提升,門診最高報銷比例達到了55%,比原來提高了5個百分點,門診年度封頂線統一為3000元;住院最高報銷比例達80%,比原來提高了5-10個百分點,住院年度封頂線統一提高到20萬元。」
2、據悉,新制度下,城鄉老年人和勞動年齡內居民實行「基層首診」制度,需先到本人定點或共同定點中的基層醫院進行首診,經首診轉診後,可到本人定點醫院及A類、中醫、專科定點醫院就醫,一次轉診有效時限為180天。
3、學生兒童無須基層首診。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還指出,新制度下,城鄉居民的就醫范圍將進一步擴大,現有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將全部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協議管理,統一後的定點醫療機構數量將增加至3000餘家。
4、此外,新制度還統一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可報銷的葯品種類將由目前的2510種擴大到3000多種,與職工醫保保持一致。
2. 北京公費醫療報銷規定是什麼
(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葯費合並計算):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
(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葯費合並計算):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
(3)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3. 北京市局級公務員醫葯費報銷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精神,結合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以及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保障的實際情況,為保證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醫療待遇水平,特製定本辦法。
一、醫療補助的范圍
已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以下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單位的人員,經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並報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批准,可以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一)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國務院所屬部門和單位中屬於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范圍內的工作人員及其退休人員(含1993年以後因機構改革劃轉到機關服務中心的原屬行政編制和行政附屬編制的人員,下同)。
(二)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列入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中央黨群機關,全國人大、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機關,以及列入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其他在京中央單位的工作人員及其退休人員。
(三)經人事部批准列入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在京中央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及其退休人員。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的工作人員及其退休人員。
二、補助經費的籌集和用途
(一)醫療補助的籌資標准,參照享受醫療補助人員當期實際醫療消費水平、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和工資收入水平,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逐年核定,每年第四季度發布下一年的籌資標准。2001年的籌集標准為上年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5%。
(二)醫療補助經費按上年確定的籌資標准籌集並列入中央財政當年預算,由財政部統一撥付給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通過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向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撥。
(三)醫療補助經費用於補助以下開支: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醫療照顧人員按規定享受照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醫療補助經費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開核算、專款專用,並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嚴格管理。其中,醫療照顧人員的醫療補助經費單獨建賬、單獨管理。
三、醫療補助的標准
(一)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醫療費用開支按以下標准給予補助:
1.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腎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等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用,下同)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5萬元以下的部分補助90%,5萬元以上的部分補助95%。
2.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含個人賬戶支付部分),退休人員和享受醫療照顧的司局級以上(含司局級)在職人員補助95%,其他在職人員補助90%。
3.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300元(含個人賬戶支付部分)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員和享受醫療照顧的司局級以上(含司局級)在職人員補助95%,其他在職人員補助90%。
(二)醫療照顧人員按規定在醫療服務設施、診療項目等方面享受照顧時發生的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的部分,由醫療補助經費按醫療照顧政策的規定予以補助。
(三)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後,個人負擔確有困難的,可由所在單位適當給予困難補助。
四、組織管理和監督
(一)勞動保障部負責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行政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託北京市勞動保障局負責,並由其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
(二)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負責研究制定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有關政策,指導北京市有關部門和經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並對醫療補助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三)北京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對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日常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財政局負責財政專戶管理。
(四)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預決算管理制度、財務與會計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和其他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和管理工作,既要方便公務員就醫,及時結算有關費用,又要按規定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努力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保證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落實。
五、其他
在本辦法規定的醫療補助范圍之外,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其他在京中央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可參照本辦法享受醫療補助,所需資金仍按原渠道籌措。對少數資金籌集確有困難的事業單位,中央財政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區別不同情況在部門預算中給予適當補助。參照執行單位職工的醫療補助經費,由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標准向有關單位收繳,按照本辦法管理。
本辦法自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之日起實施,由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負責解釋。
4. 北京醫保一年報銷限額
北京醫保門診報銷限額是2萬元、
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計費周期,超過1800元起付線後按比例報銷,最高報銷2萬。
社區醫院可以報銷比例90%,其他醫院可以報銷比例70%。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拓展資料:
醫療保險報銷限額:
農村:
門診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住院
報銷范圍: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60周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大病
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免責
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葯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葯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城鎮: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年滿70周歲及以上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職工:
一般來說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情況有所不同,因此報銷比例也有所差異,以下就北京職工醫療保險保險比例情況進行說明。
上了醫保後,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麼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費用,2009年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1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是7萬元。
住院報銷的標准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准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
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
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准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5. 北京市醫保報銷比例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三)在一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准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四)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職工支付比例的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6. 北京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1、普通門診核准醫葯費一級醫院報銷50%,二級、三級醫院報銷35%,區中醫醫院報銷40%,實報資金封頂2500元。2、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報銷,一級、二級醫院0起付,三級醫院起付線1000元。實報資金封頂18萬元。定點二級醫療機構的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報銷0至2萬元,報銷65%;2萬元以上至5萬元,報銷70%;5萬元以上,報銷75%。3、在定點一級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治療,其醫葯費報銷70%。4、在定點三級醫療機構的住院和特殊病門診醫葯費報銷,每段報銷比例較定點二級醫療機構降低10個百分點。5、患者急診搶救留觀後轉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七日內的留觀費用,與住院費用一並報銷。6、患者急診搶救留觀過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內的留觀費用按住院報銷。7、未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農業戶口在校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其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核准醫葯費用報銷,一級、二級醫院0起付,三級醫院起付線650元,起付線以上部分報銷7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 北京市醫保報銷范圍和標准
北京醫療保險具體報銷條件及流程
一、門診費用
(一)報銷范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友誼、宣武、廣安門中醫、同仁、協和、北醫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積水潭、朝陽、健宮、良鄉)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二)報銷比例: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在職人員累計超過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退休人員累計超過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滿70周歲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70周歲以上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三)就醫管理: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個人現金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范圍,外購葯品時要先在定點醫院開具專用處方並加蓋醫療保險外購專用章,再到定點葯店購葯。
(四)報銷流程: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准,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或社保所將單據錄入企業版,將電子信息及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五)申報材料:普通門診、急診收據,醫療保險處方(處方雙劃價),檢查治療的費用明細。
(六)申報日期:每月1-20日,當月費用次月申報,當年費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報。
二、住院費用
(一)報銷范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發生的住院費用。
(二)報銷比例:一個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標准為1300元,以後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個檔,以三級醫院為例,起伏標准:3萬元,在職85%,退休91%,3萬-4萬在職90%,退休94%,4萬以上,在職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起伏標准減半。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最高7萬元。住院大額最高支付10萬元,住院大額的支付比例一律為70%。
(三)就醫管理:就醫時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部分住院預付金,即可辦理住院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范圍。
(四)報銷流程:出院時醫院與個人結算清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三、門診特殊病
(一)報銷范圍: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服用抗排異葯的參保人員,在辦理了特殊病審批手續後,發生的門診特殊病用葯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
(二)報銷比例:報銷比例同住院。門診特殊病的結算周期是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三)就醫管理: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家醫院作為特殊病定點醫院,就醫時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個人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四)報銷流程: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將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四、北京醫保報銷范圍
(一)西葯及中成葯,按照市衛生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葯報銷范圍>的通知》(京衛公字[1997]15號)和《關干實施<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葯報銷范圍>的補充意見》(京衛公字[1998]第2號)文件執行。
葯品中註明「需個人部分負擔」的費用,個人要先負擔10%,其餘費用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二)醫院制劑;按市衛生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醫院制劑報銷范圍>的通知》(京衛公字[1999]2號)文件執行。
(三)中葯飲片支付范圍及使用
1.需個人負擔的中葯飲片,按市衛生局《關於檢發<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人員自費葯品范圍的規定>的通知》(京衛財字[77]第267號)文件第一條執行。
2.單味使用及因病情需要在復方中合理使用(不超過正常用量者)的中葯飲片,按市衛生局《關於檢發<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人員自費葯品范圍的規定>的通知》(京衛財字[77]第267號)文件第二條執行。
3.上述1、2款中的中葯飲片,在危重病人搶救期內合理使用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四)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用葯支付范圍
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治療時,以下葯品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1.腫瘤用葯
《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葯報銷范圍》中西葯的「第十一類腫瘤用葯」中除去甲斑蝥素片、免疫核糖核酸注射劑、胸腺肽注射劑三種葯物外,其他59種腫瘤用葯。
2.促白細胞生成葯
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特]注射劑(進口)、利血生片、鯊肝醇片、肌苷片注射劑4種葯品。
3.抗感染用葯
《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葯報銷范圍》中「第一類抗感染用葯」中的「抗生素」(45種)及「抗真菌葯」(5種)。共50種葯品。
(五)腎移植門診抗排異用葯范圍
環孢素、強的松、地塞米松、甲基強的松龍、硫唑嘌呤共5種。
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范圍及標准
(一)普通床位費
普通床位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未經整體改造病房為每床日16元;經過整體改造病房為每床日24元;實際收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支付。
(二)急診觀察室、搶救病房、血液病房的床位費納入支付范圍,執行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
(三)骨髓移植、血液病化療因病情需要住入層流病房費用,可納入支付范圍。
(四)加強病房,按市衛生局《加強病房(ICU)收治標准》(京衛公[1996]8號)文件執行。
(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的治療型家庭病床的建床費、查床費納入支付范圍。
(六)住院期間的取暖費;由參保人員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予以支付。
三、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
(一)安裝在體內的人工器官,納入支付范圍的最高費用標准如下:
1.心臟起搏器:單腔的每套14000元、雙腔的每套18000元、臨時的每套6000元;
2.心臟瓣膜:生物膜每套7000元、機械膜每套8000元;
3.人工晶體每隻668元;
4.人工關節:人工髖關節每套4500元、人工膝關節每套5000元、人工股骨頭每套3300元;
5、安裝其它的體內人工器官最高支付費用標准為18000元;
以上實際收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支付。
(二)器官移植、組織移植納入支付范圍和費用標准如下:
1.支付范圍按市勞動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公費醫療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醫發[2000]86號)中的第三條執行;
2.器官移植、組織移植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要先負擔2%,其餘費用再納入支付范圍。
(三)大型醫用設備及醫用材料
大型醫用設備報銷范圍及使用,按市衛生局《關於大型醫用設備、貴重醫用材料公費醫療報銷范圍的暫行規定》(京衛公[1998]14號)文件第一至六條執行。
因病情需要,使用上述文件第二條(列入「大型醫用設備報銷范圍」)的設備進行檢查、治療的費用(含經批准列入報銷范圍單項檢查、治療費用在200元以上的項目),個人要先負擔費用的8%其餘費用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醫療費用支付范圍及標准,按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發[2000]106號)文件執行。
(五)其他
1.X線計算機斷層攝影及磁共振成像,按市衛生局《X線計算機斷層攝影技術及磁共振成像規范》(京衛公字[1996]9號)文件執行;
2.高壓氧治療,按市衛生局《高壓氧治療公費醫療報銷范圍》(京衛公字[1996]7號)文件執行;
3.小兒麻痹後遺症矯治手術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六)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有關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項目,按市衛生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通知》([90]京衛公字第100號)的附件《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的第四條和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加強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醫發[2000]90號)的第二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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