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稅收是按多少徵收
㈠ 員工工資扣稅標準是多少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存在員工工資扣稅標准一說,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里的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之分。自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議>》(第七次修正),並從2018年10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將居民個人費用扣除額以月5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費用扣除額以年60000元(摺合到月5000元),這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所有的人都適用。
㈡ 工資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起點是多少
工資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起點,每個人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金額。個人月實際綜合收入減去三險一金法定個人承擔部分,再減去免徵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餘額的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和實際繳納是兩碼事,沒有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金額的,也需要依法按時做個人所得稅申報
工資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是5000元/月(或6萬元/年)。
工資個人所得稅沒有起征點。
㈢ 工資多少需要繳稅
【法律分析】: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5000元,超過5000元的部分徵收(即5000元不需要征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若是屬於勞務費的話,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除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㈣ 工資稅收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稅的計算方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5000元)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關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減除費用和稅率問題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㈤ 工資多少錢要交個人所得稅
基本工資超過5000元,要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准5000元/月(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5)工資稅收是按多少徵收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註: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㈥ 工人交稅是按工資的百分之多少來算的
摘要 1、去稅務局開個人勞動發票,只交納個人所得稅。稅率20%。不夠4000元的,扣減800的免徵額,超出4000的,扣減20%的免徵額。
㈦ 個人所得稅徵收標准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拓展資料:個稅APP系統如何下載?如何進行注冊等操作?
一、關於個稅APP如何下載?為便於廣大納稅人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項目組提供以下下載渠道:(一)蘋果APPStore蘋果APPStore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可在APPStore中搜索「個人所得稅」,點「獲取」進行下載。(二)安卓終端應用(1)各省電子稅務局掃碼下載渠道。廣大納稅人可通過各省電子稅務局入口,跳轉到自然人辦稅服務網站後,進行手機APP掃碼下載。(2)各大手機應用市場。目前已經在華為、小米、VIVO、OPPO等應用市場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後續會上架更多應用市場。廣大納稅人可以在上述應用商店搜索「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如應用市場下載出現問題,則建議使用上述二維碼掃碼下載方式進行安裝。
㈧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標準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㈨ 工資稅收起征點是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是5000元可以抵減的。現在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是執行:累計預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當前月份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數)、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對應稅率計算累計應預扣稅額,減去以前月份累計已預繳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