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基本工資是多少2021
1. 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表2021
法律分析: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按區劃分,分別為: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執行省一類地區標准,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據了解,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蘇州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從而緩解用工缺口,提升蘇州市勞動用工的綜合競爭力。與此同時,也有利於激勵和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的技術型、創新型人才。蘇州市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准發布後10日內,將該標准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法》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2. 常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執行省定一類標准2020元/月;溧陽市、金壇區執行省定二類標准1830元/月。
法律依據:《常州最低工資規定》規定:一類地區:2020元/月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海門市,揚州市區,鎮江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區。二類地區:1830元/月徐州市區(不含銅山區),常州金壇區、溧陽市,南通海安市、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不含贛榆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東台市,揚州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泰州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三類地區:1620元/月徐州銅山區、新沂市、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連雲港贛榆區、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淮安的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鹽城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宿遷市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3.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蘇州當地法律法規,自從2018年8月1日起,蘇州在職員工每個月的最低工資為2020元。對於兼職類非全日制的員工來說,每小時的最低工資為18.5元。對於實習的學生以及勤工儉學的學生來說,公司開出的小時工資不能低於當地規定的非全日制最低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保〔2018〕13號)》第一條規定,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
4. 常熟市最低工資標准2021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月21日發布消息,從1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執行省一類地區標准,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盤點十年來常熟最低工資標准
2016.01.011820元/月
2014.01.011680元/月
2013.07.011530元/月
2012.06.011370元/月
2011.02.011140元/月
2010.02.01960元/月
2007.10.01850元/月
2006.10.01750元/月
關於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近年來,蘇州市通過實行最低工資標准制度,構築起保障和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底線,有力促進了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
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蘇州市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緩解用工缺口,提升蘇州市勞動用工的綜合競爭力,同時也有利於激勵和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的技術型、創新型人才。
市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准發布後10日內將該標准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須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下列內容: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同時要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各級人社部門將結合歲末年初的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將及時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維護好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物業費與最低工資標准調整聯動?
最低工資漲了,物業費迎來漲價潮;可一些業主總是「不買賬」。在虞城,10多年物業費未漲的小區很普遍。一位物業經理分析說,物業服務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對於多層住宅來說,人力成本佔70%,公共事業費和物耗佔30%。近年來,人力、水、電等各種成本都在猛增,2006年,虞城月最低工資才750多元,如今已經1820元,直接拉高了物業的經營成本。物業公司一旦入不敷出,最可能的選擇是通過壓縮服務人員降低成本;服務質量大打折扣,其後果是引起業主不滿,此時,再提漲價必定遭致一片反對。如果能做到物業費與最低工資調整聯動,就好了。
5. 2021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蘇州市的最低工資標准為: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5元/小時。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7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6.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年最新消息
法律分析:2021年蘇州最低工資標准規定是:由原1820元/月調整為1940元/月;由原15.5元/小時調整為17元/小時。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經市政府研究並報省政府同意,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現通知如下: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820元/月調整為1940元/月。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5.5元/小時調整為17元/小時。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7. 蘇州底薪2021年最新標准
法律分析:近日,蘇州市人社局發布消息,將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這里為您帶來2016蘇州最低工資標准最新消息,以及蘇州2019最低工資規定是多少的詳細介紹。據了解,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按區劃分,分別為: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執行省一類地區標准,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8. 常熟最低工資標准2021
法律分析:7月22日,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表示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940元/月調整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7元/小時調整為18.5元/小時。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9. 蘇州最低工資2021
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元/月調整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8.5元/小時調整為22元/小時。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10. 蘇州最低工資標准2021最新調整
蘇州2021年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為每個月2280元,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每小時22元,同時規定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勞動報酬要按照小時進行計酬,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的最低工資標准。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4、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個人建議】
201年8月起江蘇蘇州調整了最低工作標准之後,小時工資從以往的18元漲到了22元,對於許多工人來說都增加了相應的勞動報酬。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以及特殊環境下的津貼,住房公積金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對於江蘇省各市縣的最低工資調整,可以登陸錄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官網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7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准。現通知如下:
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元/月調整為228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18.5元/小時調整為22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