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不停車治超的標準是多少
㈠ 違章停車處罰標准
違章停車行為處罰標准: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一、違章停車
違章停車是法律名詞,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的情況,沒有在規定位置停車。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二、違章罰款
違章停車罰款20以上200以下罰款,每個城市處罰金額各不同,具體可以查看最下方自己城市具體罰款多少,所謂的罰款滯納金是:違法行為接受簡易處理程序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當事人逾期未繳納的,每日按罰款的3%加以處罰的罰款。這里的滯納金一般是遇駕駛證掛鉤的,與車輛無關。滯納金產生的前提是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作出了行政處罰。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其實,按照交通法規,城市中車輛無論停在哪裡,幾乎都算違章停車。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道路停車規定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而且,每個城市有各自的情況。所以,修改指定新的車輛停放規定迫在眉睫。
㈡ 允許超載的范圍是多少
法律分析:新標准中,針對車輛超限超載多少的情況分為輕微超限、較輕超限、嚴重超限等各種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標准。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於5的,屬於輕微超限,執法人員將不登記,不卸貨、不賠償、不處罰,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5小於等於20的,屬較輕超限,執法人員將進行登記,並要求當事人自行卸貨分載,按標准繳納公路補償費,不處罰,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20的,將強制卸貨,按規定繳公路補償費,並處按超限嚴重程度處罰,建議交警扣分處理。
此外,每超5%為一個台階,隨著超限程度加大,處罰程度也加大。每個台階處罰有上限和下限,下限處罰包括第一次查獲違規;積極配合檢查處理並認識違規的危害,認錯態度好,及時接受處理等情況。處予上限處罰的有以下情況:三次以上查獲違規;對違規行為危害不以為然,經教育後不認識錯誤;不配合路政執法人員檢測卸載和按規定處理。
新標准還制定了加重處罰的情況,包括阻撓檢測、卸載,故意阻礙交通,拒絕執法人員正常檢查、沖卡或沖擊執法人員,惡意妨礙治超現場執法工作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㈢ 貨車行駛中道路不停車檢測己超限怎 么處罰
貨車超載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裝載貨物重量超過行駛證核載重量30%以上的,要暫扣駕駛員的駕駛證。
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公安部、交通部2004年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門指出,對於二軸車輛車身和貨物總重超過20噸、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等五種情形應認定為超限超載車輛並予以糾正。
公安交管部門對雖然沒有出現以上五種情況但裝載貨物重量超過行駛證核載重量30%以上的,要暫扣駕駛員的駕駛證。當日已被處罰或卸載並且與出示的相關憑證所記錄的卸載後重量相一致的車輛,不得重復給予處罰或卸載。
㈣ 大貨車超限超載2021新規
超載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荷載總重。根據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超載超限貨車將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全國高速公路入口均設立了不停車稱重檢測。除此之外,貨車超限不僅僅從車貨總質量來判定,還將從車貨外廓尺寸來判定,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的均屬於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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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處罰/扣分規定:
(一)載物大於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二)載物大於核定載質量但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三)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
(四)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五)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車貨總質量超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准,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七)有前款所列多項違法行為的,相應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應當累計,但累計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㈤ 不停車治超檢測准嗎
法律分析: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㈥ 2021年關於不停車超重非現場執法治超系統做了哪些修改
2 0 2 1年8月11日,交通運輸部公布《關於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決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交通運輸部令2 0 2 1年第12號),對《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作了兩處修改。
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治超規定》)的兩處修改分別是:
一、刪去「經確認後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
原《治超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公路管理機構有權查閱和調取公路收費站車輛稱重數據、照片、視 頻 監 控等有關資料,經確認後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
新《治超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公路管理機構有權查閱和調取公路收費站車輛稱重數據、照片、視 頻 監 控等有關資料。
二、增加了「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限制,並將「根據」改為「利用」。
原《治超規定》第五十條:違法行為地或者車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資料,對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依法給予處罰,並提供適當方式,供社會公眾查詢違法超限運輸記錄。
新《治超規定》第五十條:違法行為地或者車籍所在地公路管理機構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利用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資料,對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依法給予處罰,並提供適當方式,供社會公眾查詢違法超限運輸記錄。
根據交通運輸部的解讀,這次修改,是按照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非現場執法」的規定進行的,使《治超規定》與《行政處罰法》嚴格保持一致。
目前國內道路上運用的浙江潤鑫的不停車超重非現場執法治超系統立即依據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
㈦ 新余不停車治超怎麼處罰
摘要 超限程度百分率小於5的,屬於輕微超限,執法人員將不登記,不卸貨、不賠償、不處罰,教育放行
㈧ 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8)廣西不停車治超的標準是多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二、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三、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㈨ 不停車治超檢測的標准
法律分析:信息採集:非現場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對超限車輛自動進行實時檢測,並將檢測為超限的車輛完整信息進行完整、准確上傳到中心平台,實現超限車輛的完整取證信息採集;信息核驗:信息採集人員對車輛超限非現場不停車檢測系統中的所有超限車輛信息進行准確性核驗,包括車輛車牌號碼、每張取證圖片、軸數、軸重、總重、速度等數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