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區工資多少以上收稅
⑴ 工資多少要交稅
法律分析:工資5000元以上的部分需要交稅,由於工資屬於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⑵ 合肥工資1萬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10000元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150元。
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3%=150元個稅。
第二種說法:應納個人所得稅290元。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准為5000,所以,10000月薪應該納稅的部分有5000,稅率是10%,速算扣除210。月薪10000扣除個人所得稅演算法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征點(5000元);
(2)應納稅所得額=10000-0-5000=5000;
(3)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即應納稅額=5000x10%-210=290。
⑶ 職工工資超過多少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職工工資超過5000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所謂免徵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准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徵額部分征稅。新個稅法自實施起,個人所得稅免徵收額從3500元上調至5000元。除了提高個稅起征點,還有一大亮點就是貼近民生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就是將一些必要的生活開支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大病醫療等扣除以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工資都要繳個稅,只是符合條件的部分數額需要繳納個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明細如下: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