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有規定一個鍾給多少工資嗎
Ⅰ 臨時工一小時最低工資
法律分析:沒有單獨規定,參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一般只要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就不違反規定。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二條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為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照規定執行。而其中的勞動者,包括與上述各類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勞動者。
Ⅱ 對於小時工勞動法的規定是什麼
現在沒有小時工的說法,只有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如何結算由勞資雙方協商確定,但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支付同期最長不超過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Ⅲ 現在很多廠都招臨時工,規定一個小時多少錢,比如18元一小時
很多單位都是這樣的,這並不能夠算是違法的,現在招臨時工規定一個小時多少錢,比如說18塊一個小時超過了應該另外計算,如果超過了不算的話,這是違法的。
Ⅳ 小時工的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報勞動保障部備案。因此每個地方的工資標准都會有所不同,不能一慨而論。例如,山東省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1元、15.5元、13.9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Ⅳ 勞動法規定小時工每小時多少錢
勞動法沒有規定小時工的具體工資,但是規定了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5)臨時工有規定一個鍾給多少工資嗎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Ⅵ 臨時工做一天有工資嗎
一般來說,臨時工的工資是一天一結,所以只要做了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資。起自己在工作之前就應該和自己的領導或者是負責人商量好的,所以按照之前商量好的去進行處理。
Ⅶ 我國勞動法規定臨時工最低標准多少錢一個小時
這個是不一定的。每個城市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標准。臨時工的工資是不能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的。
演算法是最低工資標准(月/元) 除以 21.75天 除以 8小時=最低小時工資
Ⅷ 勞動法規定小時工每小時多少錢
流動法規定小時工每小時多少錢一般最少都有15塊左右
Ⅸ 小時工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1、關於最新職工日工資計算方法,職工月計薪天數現在為21.75天,所以每天的工資是:月工資、21.75;此前是按照20.92天計算,因此加班費與日工資將略有減少,這是根據最新《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計算得出的。
2、勞動保障部1月10日公布的通知指出,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辦法分別作出調整。
3、在職工制度工作時間計算方面,年工作日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節假日所得;季工作日為62.5天,由250天÷4個季度所得;月工作日為20.83天(原來是20.92天),由250天÷12個月所得。工作小時數的計算方法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時。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5、通知明確,職工月計薪天數21.75天,由(365天-104天)÷12個月所得。職工日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