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玉山工資多少要交稅
⑴ 個人工資達到多少需要交稅
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於2019.1.1起施行,起征點由3500元上調至5000元。2018年8月31日,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⑵ 一個月工資達到多少要交稅
工資個稅的扣除額是每月5000元,有基本保險和公積金扣除,還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要看具體情況。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一、月工資達到多少要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所謂免徵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准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額。免徵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徵額部分征稅。
新個稅法自實施起,個人所得稅免徵收額從3500元上調至5000元。除了提高個稅起征點,還有一大亮點就是貼近民生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就是將一些必要的生活開支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大病醫療等扣除以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6萬元(起征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工資都要繳個稅,只是符合條件的部分數額需要繳納個稅。
二、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申請時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 》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於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
根據《關於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⑶ 一個人每月稅前工資達到多少需要交稅
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於2019.1.1起施行,起征點由3500元上調至5000元。2018年8月31日,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⑷ 工資多少要交稅
法律分析:工資5000元以上的部分需要交稅,由於工資屬於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⑸ 工資達到多少才需要繳稅
法律分析:工資達到5000元才需要繳稅,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⑹ 上饒工資多少起交個人所得稅,怎麼交的
根據國家標准,起征點為3500,稅沒有分地方算的
⑺ 工資多少需要交稅
根據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元。也就是說每月工資低於5000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⑻ 工資多少以上要交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工資5千元以上要交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在2018年10月份之後,只要工資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